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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轩辕薰儿(3 / 5)

带着笑意,手上忙着用刀子分离野鹿的皮肉,眼睛却在时时关注着这对便宜兄妹与小馋虫戏耍,见了轩辕薰儿伸出的小手,唯恐小馋虫伤了,赶忙喝止。

“风叔放心,无妨的……”

轩辕承烈原本就想找个时机,向风不破和茗娘展示自家的教训手段,以为小馋虫留在家中敲实了跟脚,现下轩辕薰儿送上来的机会,自是不肯放过。

作势递出时,小馋虫却不肯,因为被惊扰了好梦,对轩辕薰儿的体味还很陌生,小家伙对着伸向近前的白嫩小手生出了敌意,不但在喉咙间挤出低粗的警告,嘴巴也张开了,露出尚未长成的獠牙。

“馋虫……”

轩辕承烈沉声喝道。

小馋虫对轩辕承烈信任已极,一声呼喝后,立时收拢了乖张,柔顺起来。

轩辕承烈抓了小馋虫的前肢,使上了力气,防着脱了自家的掌控,将小东西凑近了轩辕薰儿,让它熟悉着小人精身上的味道,待感到小家伙紧绷的身体松弛下来,知道已经消除了敌意,才递送过去。

该是被轩辕承烈生出的亲近感染,进到了小小的怀中,小馋虫左右摇晃着脑袋,一阵狂嗅之后,就熟稔起来,小小身子一横,任由着轩辕薰儿在肚腹上抚摸,自己则眯起了眼睛,枕着细小胳膊,继续起被打扰的好梦。

一副懒散中的亲近,不仅让一旁的轩辕承宗好生羡慕,也让轩辕承烈大惑不解,昨夜里,为了让小馋虫认同风不破,他可是几乎喊破了嗓子,而此际,仅仅一声,就让小家伙与轩辕薰儿亲近起来,倚在小小怀中,居然是毫无提防的倦怠。

莫非这小精灵通晓人意,知道自己喜欢这个妹子。

轩辕承烈很想唤起小馋虫,问个明白。

家中来了客人,虽然是两个幼小,但是茗娘还是不肯失了礼数,何况不仅有从未见过那么多的三百两银子傍身,又有野鹿和野鸡做底气,就连腰杆也明显是挺直了许多,辰时将尽之际,一声豪壮的留下来尝尝你们哥哥猎获的野味之后,便揣了散碎银子,挎着菜篮转去了集市上。

“伯伯不必如此,薰儿现下已经不怕你的脸了……”

“其实,我早就知晓的伯伯,还有茗姨娘,父亲说了,男子中,他平生最佩服的是风伯伯,女子中,他最佩服的便是茗姨娘……”

习惯使然,又怕看多了自家面孔吓到了轩辕薰儿,茗娘出门之时,风不破取了面巾,遮盖到脸上,方才继续了活计。

没想到小丫头很是敏感,一个小小举动,竟惹了轩辕薰儿的在意,该是为了证明自家并不畏惧风不破的面孔,抱着小馋虫,左转右转,变作了粗壮身子后面的一条娇俏尾巴,倒是把轩辕承烈和轩辕承宗两个扔到了一边,四目相对,比较起了眼睛大小。

趁着风不破洗手的机会,小人精更是凑到近前,劝慰起来。

“你家父亲那般的人物,还会佩服起我这个女子,小孩子可不许扯谎……”

茗娘一副宴客的架势,很是下了一份本钱。不仅买了米面,还拎回了一尾鲜鱼和萝卜白菜等几样菜蔬。

时下是春初,少有什么新鲜蔬菜,即便这些凡物,也是难得的时鲜,平日里,莫说是轩辕承烈家中,其他中户的人家,也多是用咸菜打发了日常的饭食。

回转时,正好听见轩辕薰儿一番言语,心中很是有些不信。

轩辕平山虽然没有见过,但作为轩辕私学的山长,从轩辕承烈和街坊的闲聊中,不止一次的听过。

人品好,有才学,还是个举人老爷呢。

“薰儿从未有撒谎,便是之前打碎了父亲的笔山,都老老实实的认了,受了惩罚……”

小丫头生了个不吃亏的性子,茗娘的轻言细语,却让她受了莫大委屈一般,声音高出三分,连眼睛都有些湿红,只是不知道打碎的笔山是何种材质,让她好似犯了莫大过错般的在意。

“好了好了,薰儿乖,薰儿不撒谎,姨娘第一次见到,也不知道薰儿的性子不是,你且说说,你家父亲为何要佩服我啊……”

虽没有生养,但是做人母亲的功夫在轩辕承烈身上练得炉火纯青,茗娘见了轩辕薰儿这般模样,自然知道如何消解。

“父亲说茗姨娘你重情明义、贤淑贞烈,忠义仁信更是胜过男子,堪称是节烈妇人的典范,就是请了圣旨,树了牌坊也不为过,父亲还要薰儿多学习茗姨娘你呢……”

不是显贵官员,不是文道宿老,若是给茗娘树立牌坊,只能是妇人的贞节牌坊。

大赵沿袭的汉家文明,千百年来的儒家教化已经透入了寻常百姓的骨髓,儒家一道,礼法甚多,但是归根结底,无外乎忠信二字,虽然时下已经不是太平盛世的年月,但是,朝廷官佐也好,文道诸人也罢,还是愿意供奉起这样的模范,一来乱世中需要有几个样子人物做了榜样,聚拢人心,二来也显出一地的教化功劳。

茗娘是勋贵家眷,有品级的命妇,这样的身份不更证明士人的品行高尚,该着立在世人的头上,俯瞰着众生。

许多人争抢的好事,而且茗娘十四年来的辛苦也足够受得起这份荣耀,但是轩辕承烈还是不愿自家门前立起那书有旌表节烈字样的冰冷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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