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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天生猎手(1 / 4)

“小馋虫,我把这里叫金豹洼,是因为你,才取的这个名字,你开心么,开心的话,你就起来,陪我玩一会儿……”

趴到三日前寻找到的视野开阔的凹陷处,身下铺了狼皮,身上,用树枝做了骨架,用枯草搭了勉强能坐起的草窝,再盖上被小馋虫撕咬破烂了的羊皮袍子,足以抵消了初春早晨的冷寒。

因为连着三夜的睡眠不足,一番惬意的温暖之下,愈发的倦怠起来,为防中意的猎物在自己的瞌睡时溜走,无聊中,轩辕承烈抚弄着小馋虫鼻前还未长成的短须,逗弄起了小家伙。

短须是豹子们捕猎的凭借,是它们的痛脚,轩辕承烈知道,但是童心使然,依旧忍不住触碰的好奇心。

“喵呜……”

自家的宝贝被把玩了,虽然是亲近,但是小馋虫还是明显的烦躁起来,不过,还不及于怒。

随着三日来的热络,小东西已经知道恨恼和厌烦的区别,口中的撕咬也很有分寸,至少,在与轩辕承烈嬉闹时,再也没有咬疼他的时候,更没有咬破出了伤口。

厌烦的低叫出一声,发泄了心头的不满,小家伙抖动着鼻子,张开了一双朦胧睡眼,人样的向着轩辕承烈翻出一串白眼,转过身去,小脑袋在轩辕承烈弯起的胳膊上一阵寻觅,挑挑拣拣之后,终于寻了一处令它舒服的位置。

很快,小小的草窝里,就又响起了细细的呼噜声。

这是轩辕承烈进入绝品兽道的第四天早晨。

绝品兽道果然不同凡响,尽头,因为小馋虫的缘故,被轩辕承烈命名为金豹洼的水源地,真是藏宝洞一样的存在。

第一天早晨,寅时未尽,天色微明,轩辕承烈潜进金豹洼时,水洼附近已经是一片的喧嚣,野猪、野鹿、野羊、野狼、獾子、貉子、狐狸,大小野兽禽鸟纷沓而来,络绎不绝。

让轩辕承烈稀奇的是,这许多的鸟兽,在外面是打生打死的天敌,进入到了金豹洼之后,却都收起了凶性,变得一团和气,野狼与野羊共饮,狐狸与飞鸟并行,这样的情形,眼见的就不止一两次。

甚至一头野猪饮足了水,躺到水洼边的岩石旁休憩的时候,还有几只小鸟飞到他的身上,啄食着什么。

更妙的是,换做是其他的地方,但凡是出现了捕杀时候的血腥气味,禽鸟们即便是不永久放弃,也会远离发生猎杀地段许久,而在这金豹洼,这种事情却没有,轩辕承烈拖走了射杀的猎物,刚刚返回到藏身的草窝,便即有小兽凑近了水边,恍如没有看到有同类陡然死去一般。

挑拣着自己熟悉的值钱猎物射杀了,只是第一日半个上午,轩辕承烈就捕杀了三只野鸡,一头杂毛狐狸,两只獾子、两只貉子。

到了当日的傍晚,在水洼边,轩辕承烈又猎到一头成年的雄鹿,五只野鸡,一只獾子。

第二日早间捕杀了两只貉子,一头野羊。

到了傍晚更是运气,射杀了几只野鸡,一只獾子,想回转山洞,正在收拾着猎具之时,居然撞到两只银狐结伴到水边饮水,被当场射杀一只,另一只胸腹部被小弩射中了以后,那奸猾畜生竟然装起死来,待轩辕承烈靠近,还想窜蹦起来扑咬。

虽然用猎叉抵住了它扑杀,但是那只银狐一击不中之后,借着轩辕承烈防备的时候,转头溜掉了。

第三日早间,山中飘起了弥漫大雪,十步之外,就是水洼边那株巨大的柏树,也只剩下了一个朦胧的轮廓。

这样的天气,就不敢轻易出山了,一个不当心,迷失了道路,误了回家的路程且不说,搞不好,就连性命也会丢在了山里。

不过,这也给本就不愿带着金钱母豹等一干猎获转回绿安的轩辕承烈找到了借口。

在他的认知中,天下间最为值钱的禽兽莫过于狐狸,虽然那畜生生性奸猾,肉味太臊,但皮毛却是一等一的好物,寻常的一只狐狸,皮毛也是十两左右银子的价钱,便如赤狐,更是五十两以上的价值。

不过比起银狐,赤狐的皮毛又落了下乘。

风叔说过,汉人的思想中,素来是把白色的禽兽奉为上品,早年间,他的故乡中,曾经有个叫夏鼎臣的知州,因为向皇上贡献了一头白色的水牛,半年之后,就升到府城做了知府,成就了现在右相的基业。

“但凡是白色的禽兽,其价值至少要比同类高出三倍,甚至不止……”

风不破这话虽然说了三年之久,但轩辕承烈依然记忆犹新。

赤狐已经是四五十两银子的价值,那么,那只逃走的银狐,一只岂不是要值百余两。

轩辕承烈便不甘心轻易舍弃了那头射伤的银狐了。

何况,那小畜生逃走前还试图扑咬过自己,这让与豹子搏杀过后胆气雄壮起来的轩辕承烈,更是有些不甘。

借着老天给予的借口,他又再度潜入了金豹洼。

不过,可惜,等了一整日的时间,那挨了一箭的小畜生却没了踪影。

于是,第四天的早晨,轩辕承烈就又钻到了自己在金豹洼附近搭建的草窝里。

有继续守候等着射杀银狐的原因,更多的,轩辕承烈还是想借着机会,仔细的观察一下小馋虫的习性。

捕猎的第一日,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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