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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两百五十五节 军功制度(2)(2 / 2)

首先,将这一百个脑袋分作三部分。

最大的七成,均分给所有冲阵杀敌的士兵,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只要出击了,冲锋了,就可以均分到属于他们的功劳。

而剩下的三成,则分作两部分。

其中两成,均分给所有辅兵,包括在后方转运粮草和器械的辎重兵,甚至连炊事兵和喂马的马夫也可以分到。

而余下的一成,则分配给那些战死者或者作战最勇敢,表现最突出的士兵。

这个新的首级分配制度,是刘彻通过数以百计的军方官和随军文职军人,在数年的时间,不断摸索出来的一个分配方式。

当然,也参考了戚继光在历史上的做法。

这样一来,基本上就可以杜绝作战的时候,为了脑袋,结果当着敌人的面,不顾一切就去割首级的行为——在汉军的野战军之中,这样的行为虽然没有发生过,但郡兵和民兵里,类似的情况一直屡禁不止,没办法,汉家军功最高,汉室的军功就跟后世的科举功名一样,是财富地位和身份的象征。

而如今,有了这个军功分配制度,就可以杜绝这样的事情了。

更重要的还是加强军队的团结,避免各部队之间的内讧,同时调动后勤兵的积极性。

有了这套军功制度,刘彻相信,便是后勤辎重部队和民夫,也会很有积极性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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