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可听说过琼县有一特色,叫做银毫绣的?乃是用极细的银丝掺在丝线中做绣,在阳光或灯光的照射中现出不一样的绣纹来,并有淡淡光晕,十分神奇有趣。”
沈淑窈眼睛一亮,沈凌却立刻打断:“不去不去,我一个大老爷们,去看什么绣花啊!”
“你才十二岁,离及冠还早着呢。”沈淑窈霸气镇压:“又不想动弹又怕天热,去秀坊看个新鲜倒是正好。”
“所以你为什么闲得无聊往这种小县城跑啊?呆在家里不好么?”沈凌被她一路拖着小声抱怨,刘师爷也竖起耳朵听她回答。沈淑窈抬手就捏上自家弟弟的耳朵:“琼县地处渠江边,水源丰沛土地肥沃,父亲想在这边开荒买地种桑种棉,若是有合适的水田,增加些也是极好,毕竟咱家现在养着天师府三千多人呢,开销比往年要大得多。”
原来是看中琼县的荒地了。刘师爷有些了然,倒不觉得是坏事,毕竟沈家要招工种地,请的都是本地人,县衙亦可以从中得些好处。
且沈大小姐说的有理,天师府三千人的口粮花销衣着不是笔小数目,便是沈府愿意养着,也不可能花钱去外头买来,还是多种些粮食棉花自给自足更划算的多。
沈凌却有几分疑惑:“父亲想要在琼县买地,你来参合什么?”
沈淑窈面上闪过一丝恼羞成怒,揪沈凌耳朵的手又加了两分力气:“我替父亲先来实地考察有什么错?难不成和你一样整日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么?”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沈凌手忙脚乱的拯救自己的耳朵:“你是帮父亲考察实地,顺便逛一逛县城嘛,我懂我懂,快放开我耳朵,要掉了要掉了。”
这大约就是子女在父母面前表现能干争宠,又小女儿心性想要玩耍罢了。刘师爷自觉明白了沈淑窈的目的,不露痕迹的将琼县周边荒野山地的情况介绍了几句,收获沈大小姐满满的感激并青紫色素缎面荷包一个。
手指摸一摸,似乎是两颗银瓜子,掂着分量不轻。趁着人不注意,刘师爷悄悄掏出来过把干瘾,却被明晃晃的金黄色闪了眼睛——沈淑窈送他的根本不是银瓜子,而是两颗一钱重的金瓜子。
这都够打个挺实在的镯子了!刘师爷咂咂嘴,越发觉得沈家人都是金娃娃,脾气好没架子出手还大方,跟着他们转悠大半天,比得上在衙门干一个月的。
刘师爷是个明白人,沈淑窈给他好处,他便替沈淑窈邀个功。到了绣莊找到老板娘何氏,刘师爷将大小姐的来头夸大三分说了一遍,交代她好生伺候着,自己则借了笔墨纸砚寻了个账房桌案,细细描绘起琼县附近山水地形和闲置土地来。
沈淑窈说置办土地的事儿倒并非敷衍,只是做主的人不是沈安侯,而是她自己。看刘师爷这般上道,沈大小姐心中满意,带着几分矜持的让何氏给她介绍介绍那神乎其神的“银毫绣”。
何氏哪里见过这般阵仗,光听刘师爷说的几句话,她就快给沈大小姐跪下了。什么京中侯爷家的嫡女,什么三品县君,眼前这穿着华贵气度不凡的小姑娘,可是能与刺史大人平起平坐呢。
沈淑窈看她战战兢兢的样子,便宽慰道:“我只好奇你家银毫绣,可能给我瞧一瞧?”
何氏赶紧去后头取了个做好的成品,绣的是一块盖头帕子,上头戏水鸳鸯色彩鲜艳却并不流俗,显得雅致又有趣。
何氏请她挪到窗边坐:“您将帕子顺着太阳光看看,就能看出里头的银丝来了。”
沈淑窈依言将鸳鸯迎着太阳晃了晃,果然有一片光晕升腾起,仿佛在上头笼罩了一层闪闪发亮的薄雾。再一细看,是一枚同心结的样子半悬浮在鸳鸯之上,端的十分神奇。
“这般手艺是你自创的么?”沈大小姐不经意的问:“能想出这法子来,可真是个天才啊。”
何氏不敢隐瞒,老实摇摇头:“我家祖祖辈辈做针线,这银毫绣是我母亲所创,我不过学了她十之七八的本事,还有的慢慢磨呢。”
“你家祖上是御用的绣工吗?一般人可没这技术。”沈淑窈一脸好奇:“不过我在京中许多年,都没听过这种绣法呢。”
何氏面上便闪过些为难,反而更引起了沈大小姐的“兴趣”:“有什么不能说的,难不成还牵扯到前朝的事儿么?”
“不敢不敢。”何氏吓的连连摆手:“我家一直是琼县人,老老实实的做绣活开铺子,小姐若是不信,只管问问邻里,谁不知道我何氏绣莊是一百来年的老店了。”
“何氏绣莊?”沈淑窈故作不解:“你家明明是杜氏绣莊啊?”
何氏低着头喏喏道:“我家传到我这一代,只剩下我一个闺女。我不孝,把家里的铺子给了我男人,杜氏,是我男人的姓氏。”
“哦。”沈淑窈看出她的不安,亦注意到她一闪而过的愤恨,状似无意的随口说道:“你怎么就不自立女户招婿呢?只要生个儿子和你姓,总能保住这产业依旧是你何家的。且那赘婿听话也就罢了,若是个没用的,等孩子大些直接休了都好,什么事儿自己做主多快活。”
何氏抿嘴低头不再言语,泪水已经在眼眶中打转。她哪里不想“休”了杜峰带着孩子好好过日子?可杜峰手里拿捏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