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好似天生的小毛贼,胆大心细无所谓脏乱差,一个小姑娘涂花脸尽管往全上海最脏最破的小角落里躲着。
最长五天五夜不见人影,生死不明。
最远溜到荒无人烟的城郊,似乎知道城边有人要抓,二月寒天绑紧包袱,准备往薄冰冷水里扎。
而最后一次,他在港口逮住她。
一只脚已然踩上船板,左手挂包袱,右手油乎乎的两张饼,活像煤炭里捞出来的浑小子,差点儿便上了一艘满是男人的黑船。
“放开!”
沈音之不服输,咬他一口,撒腿还要往船里钻。
那时沈琛已经放弃杀她,足足两个多月没掐她。
他认了。
但她未免太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那天沈琛破天荒地发了场大火。
他一路死死捏住她的手腕,拽进书房,锁上门。
外头什么都看不着,只听见戒尺一下一下打得清脆响亮,以至于过路仆人纷纷缩脖子,听着都疼。
又听到他问:“你到底想去哪?”
语气里没有多少该有的优雅,镇定。
生气的沈先生,低低地,沙哑道了一声:“苏井里已经去了他该去的地方,你找不到他。”
他以为她要去找苏井里,以为他们俩是商量好的,同去同留,同生共死。
沈音之抿紧嘴唇不出声儿。
她不清楚他为什么这样误会,反正,她觉着这误会对她有利就行。
——这是他曾经教她的,聪明人做事从不让人明白他真正的意图。
她学得很好。
不过样样用以对付他罢了。
沈琛看着她缩在阴暗的书柜窗帘下,捂着红肿的手心,孤零零的一小只,仿佛被抛弃的幼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