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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锦绣荣华(快穿) 第65节(3 / 3)

《出闺阁》这个话本,主角是叫做林素素,小时候娘亲因生得貌美被御史强纳为妾,郁郁而亡,林素素儿时得仙人点化,有一手好医术,她医术仁心,人美心善,但是因为是庶女身份,父母想要给她订的婚事不大好。

御史当年能贪图美色,在别的方面也是私德有亏,因为儿子的婚事得罪了人,被人告发,锒铛入狱。林家寥落,但是不代表林素素的命运不好,曾为帝师的太傅之妻十分欣赏林素素,林素素便与太傅之子在一起,林素素在婚后与夫君伉俪情深,一首又一首缠绵悱恻的小调,首首都堪称经典,让人回味。

对男子来说,觉得《出闺阁》这个故事大多是停留在情情爱爱之处,写小调咿咿呀呀,虽说说不上靡靡之音,也称不上有趣。

女儿家来看,就是另一种感觉,林素素美丽聪慧又果敢,和夫君伉俪情深,实属难得,里面的调子更是出奇的多,有红袖添香的唱词,有春日踏青歌,有月下邀舞曲,让人向往两人的感情。

宁蓁蓁虽说老了,耳朵还是很敏锐,听到了有人悄悄说起了《出闺阁》这个话本。

很多人都以为,这位匿名的话本作家是个女儿家,谁也不知道这本子是谢阁老的作品。

究竟是谁拿当年养外室的事给了柳御史最后一击,谢谨之为了避免别人往宁蓁蓁身上猜测,直接在话本里给了答案,就是御史私德有亏。

另外为什么后面的部分缠绵悱恻,那是因为谢阁老本就文笔佳,落笔时候心中又有缠绵之意,才会格外戳人。

宁蓁蓁还记得当时写这个话本的时候,谢谨之要比先前写《瞒天过海》认真的多。

点燃了水晶宫灯,他的手拍着手心,做节拍。

宁蓁蓁在摇晃的烛火里,见那俊秀少年,清唱着悱恻曲调,反复斟酌之后,唱的是他最喜欢的,便笑着对她唱一遍,然后郑重其事落下笔。

谢谨之的歌声很好听,带一点缱绻的低沉,丝丝缕缕绕在宁蓁蓁的耳侧……“莫负月华明,且怜花影重。此时作念何时止?直到烛灰眼下才无泪,蚕老心中罢却丝。”

第71章 不养白眼狼1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觉得胸口有些闷,头也有些疼,像是因为缺眠而难受。

伸手捏了捏眉心,在头上的穴位揉搓,那种酸胀疼痛缓减了不少。

按捏了一会儿顺手拿起了旁边的手机,显示的时间凌晨5点,时间还很早,她直接开始接受记忆。

这是现代社会,原主叫做沈芷君,她手中有一个财团,叫做腾达集团,早些是做电视的,后来转行到了液晶显示器投资,小家电实业,在房地产即将起飞的前期,开始投资房地产,搭乘了这一波行情快速上涨的东风,腾达集团进入了快速增长期,成长成一个巨无霸的集团产业。

现在的腾达,在全国不同行当的实体业都有投资,前段时间并购了美悦电影,并购后,更名为腾达电影,最近一段时间要准备上市了。

沈父叫做沈驰,沈母叫做孙爱华,两人均是书香门第出身,都不太懂投资,只是因为土地升值的时候,阴差阳错投资了几套房,结果一买一个准,价格不断攀升,等到沈芷君大学毕业的时候,固定资产价值在那个年代,都到了千万级别。

沈父是文学系教授,沈母是交响乐乐团的指挥,两人骨子里是文艺浪漫多情,一拍即合生下了爱的结晶沈芷君,却没想到这个爱的结晶和两人的性格南辕北辙,小时候就性格强势掐尖好胜,长大了之后更是多了勃勃野心。

沈芷君大学毕业刚开始还是中规中矩,在本地电视台上班,负责《朝日新闻》这个节目,上班了一年后和大学同学郑成建结了婚,结果婚后就开始鸡飞狗跳起来。

郑家的条件不太好,郑成建有三个姐姐,这都是结婚之前知道的,作为亲戚肯定是要帮扶,但是沈芷君很是执拗,锱铢必较,导致和亲家闹得不好,这一场婚姻在生下了锦书之后,终于散场。

因为锦书还小,郑成建放弃了抚养权,锦书归沈芷君抚养,也跟着她姓沈。

沈芷君在离了婚之后,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决然从电视台辞职,卖掉了父母父母给她的房产,开始了创业之路。

沈芷君的创业让沈父沈母生气极了,他们两人都是金饭碗,觉得女儿在电视台很好,不知道为什么女儿非要去深市闯荡。

事实证明,沈芷君有这个能力,她的目光很准,利用国家给深市发展的条件和政策,亲手组建起来自己的商业帝国。

因为沈芷君去闯荡,沈锦书就跟着外祖父母一起住。

沈家父母也并没有强烈排斥郑家,觉得当年女儿也有不对,外孙女也应该多和郑家走动。

沈锦书被知书达理的外祖父母疼爱,家里的保姆和各种培训班的老师朋友都是沈芷君精心挑选过的,在爷爷奶奶还有生父那里,沈锦书也是小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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