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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照片中的女人(2 / 2)

我感到好奇,她安详地躺在一片片老黄色仿古瓷砖上,砖缝里填充了一些银光闪闪的颜料,和她头发的颜色有几分相近,她双手用力拢着一盆刚刚开花不久的月季花蕾儿在胸前,一共三朵,水红色,处在一旦忘了浇水就会凋萎的成长期。

腹部插着一把短把三椎刀,刀柄是黑色的,乍一看就像一把用来给盆栽松土的工兵小铲子。

“中俄混血,定居珠海,父亲是广东人,在珠海经营一家小型船舶厂,生意萧条,正准备退休。”李国华看我盯着照片看了许久,在一旁介绍道。

我没有说什么,将杯中的酒喝完后又要了一杯。老板是个老实人,他用另一只酒杯盛了酒,水位还是那么高,但只加了上次一半的冰块。

“她和凶手认识。他们甚至进行过短暂的交谈,例如我想你之类的好听的话,直到凶手掏出刀来她还沉浸在梦里。也许.....”

“也许什么?”

“也许毛瑟也没想到!”

“你要不当过警察,要不在牢里蹲过不下十年。”

他用一只眼睛眨了眨,另一只眼睛依然盯着我,看起来像是被我的想法吓住了。

我看着他向后躺在椅背上,朝脸上挤出了一丝勉强得像哭的笑容,就像一颗酸柠檬被挤过无数次后侥幸掉下来的最后一滴。

我握着酒杯的手悄悄地放松下来,手指不停地敲击着摆在桌面上的那些花花绿绿的相片,为不再需要盯着它们看感到高兴。

被杀的人往往觉得事情太过简单,追查者却只能从千万种可能中挑选其中一种。

老板朝我走了过来,问我还要不要添一杯。我盯着老板托盘底下那只手掌,它被一块白布挡住了,我无法知道它的大小,无法确认它是否接受过射击训练,保不准它的食指就搭在一个被磨蹭得发亮的扳机上,他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用点力将子弹塞进我的脑门里,他正用手对着我的头。

我盯着他的另一只手看,它就垂在身侧,白胖胖的,只适合拿块丝绸或者棉布擦玻璃的那种白,但谁都想不到它会干什么。

“如果你能将盘子递到另一只手里,我会更乐意一些。”

他照做了,但看起来非常费力,就像将一座山从江的这边移到另一边,像盯着疯子一样盯着我看。

我从裤兜里拿出两张被我揉得发皱的百元现钞,抽了其中一张放进他的托盘里,想了想,所幸将剩下那张也递给了他。两杯酒加冰?他问我。

不,只要冰块,我指了指我血流不止的大腿。

经过昨夜的事,你大概觉得每个人都想杀你了,李国华悻悻地说,接着将一张卷起了一只角的纸片递给我,我胡乱地看了一眼,上面写着一个人名和一串电话号码。

他的介绍很简单,说他是个好警察。

我没有理会他话中的意思,或许是指他的办案能力,或许是指他为人不错,充满正义感,或许是指他没有在办案时乘机将不良少年兜里的钱全部掏走,或者是指他在办案时很少开枪。

然而,这些对于我来说都不重要,只要还在中国,等到警察掏出手枪,任何人都无法战胜他们。

一个好名声和一个好警察怎么听都不是那么般配,我更喜欢好警察。

李国华走前试图给我留下一些钱,他把我当成了一个穷光蛋。我头一次感受到英国气质在我俩的交往中起了作用,我拒绝了。

老板站在柜台后面望着我俩,目送我一瘸一拐地走出门外。我的嘴角烂了,额头上被拳头撕裂的痕迹还在,左眉骨结着紫色的痂。但这都是前夜的事了,一旦走进太阳底下就会好起来。

我半年前也拥有一家生意兴隆的酒吧,我朝他挥了挥手,认真地说。

他低头装着在吧台后面摸索着什么,宁愿从犄角旮旯找灰尘也不愿相信我说的鬼话。

我迈出大门,阳光迎面而来,虽然它照到我的脸上让我感到灼热,但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我喜欢它从我的身体里穿过,喜欢它带给这个世界的快乐和温度,喜欢与它睁眼就能相见的简单。

我头一次注意到那么多花朵开在马路中央,有蓝花楹,红杜鹃,郁金香和紫荆花,数不胜数。

我为我以前的粗心感到难过,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好好地望向街头了。

李国华启动汽车,在马路中央掉了个头,一直向西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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