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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和黎明告别(2 / 2)

疤子的右胸。

他的枪掉到地上。

我仰望着天空,从胸口里拔出手枪,然后一脚将张疤子踹进了岸边的橡皮船上。

新哥从车里翻身下来,惊讶地看着我手中的枪,旋即将目光移向水渠的方向。

我赶在他之前飞身跳到张疤子面前,用枪口再一次对准了他看着我的眼睛。

我终于看清了他的脸,一张刚硬得像个砂锅一样的脸,额头很高,两条急着往两边奔跑的眉毛分的很开,右脸上少了一大块光滑的肉。

上嘴唇有些肥厚,下颚很长,所以才容得下那个肉疙瘩。

他还没被击中要害。

天空就在这一刹那间明亮了不少,一层白雾在水面上飘了起来,就像叶苏儿那身轻柔的真丝长裙在微风下徐徐展开。

每个人死之前都会显得宁静,就像看到了刚刚拉开的死亡世界的帷幕背后一些令人感到快慰的解释。他继续用那种平静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既不是想努力记住又不是想努力忘记的模样。

但我更希望他忘记,从而好让我能勇敢地记住他。

“雷,你这该死的混球,他是警察。”我朝身后喊道。

“我根本就没听清,我太紧张了。可是如果他是警察,那...我不想被抓,我知道暴露身份的下场。中国的法律是无情的,我们会被追捕。”雷说完,接着将枪口再次指向张警官急着要开火。

没有道理阻止雷开枪。

我抢在雷之前朝着张警官的胸口开了一枪,血水从胸口的地方冒了出来,像是汩汩而出的泉水。我伏低身子,静静地看着张警官。

在他吃力地张着嘴就像水里嘟噜泡泡的鱼那样说完一句没有动静的话之后,我才站直身子。

看上去像是命中了要害,新哥瞪着眼睛看着我,然后转过身子走了回去。

我的心里泛起绝望的悲伤。

我们合力把老五爷扔进水渠。我敢说提着他每走一步都是煎熬。他的身体上到处都是弹孔留下的痕迹,一撮一撮的,又黑又丑。

我的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老树干上的伤疤曾经长出过枝丫的奇特想法。我大概还在想着他能多讲些故事。

然而,他却死了。

并没有多么壮烈,并不如伴随他的传说那样浓烈,他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他死得轻而易举,云淡风轻,就像这个雾气沉沉的早晨。

“你竟然开枪了。”新哥淡淡的声音从后座传来,就像在我俩一起经历过无数次艰辛的苦闷,路过无数个陌生的开端之后,不小心开起的玩笑,“谁都没想到雷会开枪,但事已至此,无须难过。”

“只是不愿拔枪罢了。”我闷声回答了他。

我们不能放弃心中的理想,即使行走在无知者无畏的陷阱里,也不能放弃天生自有的勇气。

我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拔枪了,我希望我能做到,也希望新哥做到。

一九九七年新年的第一天,刚好把酒吧的变卖手续办好,一并将珍藏多年的美酒一块儿送给那些陌生的酒客之后,我在昏暗的大厅中与少校见了面。

日子从来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悲伤,也没有留下欢喜,他的头发刚硬地直立在额头上,表情严肃,嘴角的法令纹深刻,将沉闷的气氛一股脑儿丢给了我。

我坚持将仅剩的一瓶典藏版尊尼获加送给他,他毫不迟疑地将瓶盖起开,用一种近乎亲昵的态度为我倒上一杯。

我们俩面对面地坐在一片柔和的霞光中,望着急于回家的过客偶尔从街角灰溜溜地走过,一棵香樟树隔着明亮的落地玻璃对我们施以最温柔的敬意。

我被晕沉沉的酒精弄得有些懊恼。

我的家没有了,那个离叶苏儿最近的房子没有了,当我回国后迈进那扇门的时候,差点被房间的凌乱赶了出去。

天花板,地板,墙壁,仅有的一张床,一个书柜,沙发,包括冲水马桶,所有眼睛能看见的地方,都像是在粉碎机里糟糕地走了一遭。

我在垃圾堆里寻了一块舒适的木条儿坐了下来,一边快乐地抚摸着叶苏儿送给我的那本盲文版的《爱的艺术》,一边想着关于这位德裔作家一些稀奇古怪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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