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谪仙 第4节(3 / 4)

狗妖去哪儿了?或者说,被谁杀了?

李朝歌心里念头百转,但是她没有多想,就投入到攻击中。背后的两个花妖意识到她们已经被李朝歌发现,动手不再藏着掖着,暗算变成明攻。李朝歌以一敌三,还要时不时躲避凶猛的黑狗妖,从数量上处于绝对的下风。可是她行动处,却丝毫不见局促。

李朝歌将一股真气顺着藤蔓攻击回去,那个不断使绊子的藤蔓妖马上就消停了。解决了碍手碍脚的藤蔓,李朝歌一心对战黑狗。对付这种毛长的妖怪,用火攻是最有效的,可是李朝歌怕引发山火,便放弃智取,打算将黑狗妖硬生生打死。反正对她来说,只是马上结束战斗和稍缓结束战斗的区别而已。

黑狗妖的皮毛被李朝歌用剑气划破,左一道右一道流出血来。黑狗妖越发狂暴,不断嘶吼着朝李朝歌扑来。李朝歌矮身躲过黑狗横扑,一个滑铲从黑狗妖身下划过,用剑在它肚子上拉出长长一道血口。李朝歌心里不住嫌弃自己,她的功力为什么只有这么点?她十六岁的时候到底在干什么?

腹部是绝大多数兽类最脆弱的地方,黑狗妖痛苦地嗷呜一声,趴在地上,很难再站起身攻击了。李朝歌停在后面,手腕微转,将剑身上的血清理干净,然后从地上跃起,双手高举长剑,用力向黑狗妖脖颈处攻去。

这一招她动了杀手,没有再保存力气,而是将全部力量都注入到剑刃中。可是即将触碰到黑狗妖时,旁边忽然伸出一把银白色的剑鞘,将她的攻击牢牢架住。

两剑相撞,发出清脆的金石之声。李朝歌这一击用上了全身力气,冲劲并不小,可是那柄剑鞘却动都不动。李朝歌顿时警惕,顺着银色剑鞘,慢慢朝上看去。

剑鞘修长精致,不知道是什么质地的金属,散发着冷冷的辉光。祥云花纹缠绕在剑鞘上,围绕着中心处的冰蓝色宝石旋转,仿佛是某种神秘的上古图腾。一只修长的手握在宝石旁,宝石是冷的,他的手指比宝石还要冰冷华贵。

再往上,李朝歌看到一袭白色长袖,袖口暗光流动,隐约能看到浅金色的嘉量、华表和星芒。一个带着银色面具的人,同样在注视着李朝歌。

李朝歌面无表情,可是心中非常紧绷。这个男人是什么时候来的?她丝毫没有察觉便不说了,刚才她全力一击,男子一伸手就能接住。他的实力,要远在她之上。

李朝歌没有收剑,就那样冷冷地男子对视,问:“你为何阻我杀妖?”

“没有人阻止你杀妖。”秦恪没在乎李朝歌紧紧握在剑柄上的手,他很轻松地将自己的佩剑收回,回身看向黑狗妖,手心散发出一阵银色的光点,慢慢流入到黑狗妖口中。黑狗妖像是被什么力量擒住了喉咙一般,身体不受控地腾空,张大嘴,四肢徒劳地挣扎着。很快,一颗莹润生辉的白色丹药从它喉咙里升出来,平稳地落入男子掌心。黑狗妖也迅速缩小,马上变成一只普通黑狗,坠落在地。

李朝歌刚才就觉得这只狗妖不正常,空有强大的妖力、坚硬的皮毛,却没有相对应的神志。原来,它不是自然成妖,而是被仙丹催熟的。

秦恪将混元仙丹收起,对李朝歌说:“好了,现在你可以杀它了。”

杀妖他不管,但混元仙丹是天庭财物,可不能被破坏了。

李朝歌看着地上那天奄奄一息的黑狗,哪还有继续的心思。她反手将长剑收回剑鞘,见前方的男子露出离去的架势,立刻追上问:“你是谁?”

秦恪不回答。李朝歌跟着走了一段路,再一次问:“你之前,是不是来过这里?那个时候,我们还住在屏山。”

第6章 屏山

秦恪既然答应了萧陵,就一定会做到。他从三清宫离开后,没有回玉虚宫,直接前往下界。

去裴家之前,他得先解决牡丹仙子遗留的问题。牡丹曾经是百花之首,负责保管百花会相关的财物,混元仙丹便是其中之一。

十四天前,秦恪亲自下凡,将牡丹捉拿归案。但是没想到牡丹竟然把混元仙丹带在身上,牡丹被捉回天庭后,天兵天将核查财物,发现混元丹不见踪迹。

混元仙丹可以固本培元、提升修为,是仙人冲击境界的不二法宝。这算不上什么要紧宝贝,但毕竟在天庭宝物册上记过名,贸然弄丢了也不算事。秦恪本打算派天兵下来寻找混元丹,后来萧陵和他说了辅助贪狼渡劫的事,秦恪便没有派下属,而是打算自己走一趟,去裴家的路上顺便将混元丹找回来。

牡丹仙子先前和杨华隐居在屏山,家里有木屋三座,屋前有一陇地,屋后有一塘水,除了夫妻二人外,还养着一条黑狗,一丛野花,日子过得倒也轻松自在。可惜,一切美好截止至天兵到来前。秦恪得知牡丹触犯天条,亲自下凡,将牡丹和杨华捉拿回天牢。

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秦恪从捉拿到审判不过是十四天的事情,而人间已过了整整十四年。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昔日温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败不堪,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扫了一遍,并没有发现培元丹的痕迹。

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会,感受到细微的仙丹清气,以及些许妖气。

牡丹毕竟是百花之长,有她日日浇水照料,凡花很快生出灵智,变成了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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