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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年代] 第256节(2 / 3)

的时候,她没有意识到一件事情,但就在她见过瘦猴儿之后,有件上辈子的事情,在她的记忆里,对上号了。

那就是,上辈子,圆圆曾经有一个玩得特别好的女孩子,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会帮一帮小男孩给毁容,据说还LJ过,她的父母从那以后,像疯了一样的,在西平市四处上访,想让法院帮忙抓凶手。

但是上访了很久,案子却迟迟没有被处理。

那是1997年,香港回归那一年的事情,案子最终不了了之了。

当时陈美兰看过女孩父母在法院门口贴的资料,资料上有个男孩,瘦巴巴的,跟只猴子一样,今天她见了王旭东的侄子王棋,认得出来,赫赫然的,王棋就是毁女孩容的主犯。

老陕人,叔叔还在京市的市局做副局长。

想想上辈子的此时,阎肇还在津东分局当他的小缉察队长,而华国高层方面,关系比目前更加复杂,水深,那女孩的父母,对上京市的公安局长,以及公安局长最疼爱的大侄子,不就白吃亏了嘛。

这事儿陈美兰这辈子一直没忘,也一直在悄悄的,探视那个女孩子,但因为一直没找到过案件的主谋,所以才没跟阎肇提过。

今天,这事儿就非提不可了。

而也是因此,当顾霄说八零后的孩子们让他觉得这个国家,民族没希望的时候,陈美兰居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不过就在这时,突然,咖啡厅里的小旺跳了起来,喊了句:“阎约翰,你这样说可就没意思了,是,就算老子跟那帮小混混们混不到一起,吃瘪了,但是你说我不懂华国文化,看不懂古书,这个我可不服,来来,就这一首,最长的古诗,老子背给你听。”

大人有大人的事,孩子也有孩子的事。

抛开对外的不说,约翰和小旺这对兄弟间的矛盾和磨擦,其实也还没有消除。

小旺哄着那帮‘高干子弟’到底干了个啥,约翰到现在还没搞明白。

但男孩子,谁都不喜欢吃瘪。

所以今天小旺带着他和小狼,在‘高干子弟’面前吃了个瘪,这让约翰心里很不舒服。

而最近几天,约翰不是正在学华国文化嘛。

《鬼谷子》太难了,大部分字他还看不懂,于是圆圆特别体贴的,给他换了一本,《唐诗三百首》,还说这本华国三岁的小屁孩儿都懂。

让约翰去读。

约翰在家里已经试过了,小贝贝都会读第一首《春晓》。

但那个简单呀,总共才20个字。

他还是不服,他觉得小旺这种从不翻书的人,肯定跟他一样,看不懂,也不会。

小旺玩他的,约翰玩自己的,从出门到现在,手里一直捧着一本《唐诗三百首》在看,翻着翻着,他找到了一首特别长的诗,字非常生僻,叫《琵琶行》,他不相信如此难,如此长的诗,华国的孩子们能背下来。

所以这会儿他手里捧着书,说:“背吧,我听着。”

其实吧,要是别的诗,小旺不可能背下来,他的心思在赚钱上,古诗算个屁。

但《琵琶行》是啥,高考必背啊,就跟《论语十则》、《桃花源记》、《出师表》一样,老师三令五申,不背下来的都是猪脑子,趁早别进考场,丢人的高考必背!

而他今年上高一,《琵琶行》算个屁,论唐诗宋词元曲,那属于他人生的空前丰富阶段,这不瞌睡遇着了枕头嘛。

几个孩子也该回家了。

大大的蓝色面口袋校服,剃的板儿尽的,贴头皮的寸头,要不是个头太高,就凭小旺那张孩子气的脸,还能充当小学生呢。

他边走边背:“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他背的快,走的也快,一路从暗走到明,走到了光线下,约翰捧着书,还得跟着跑,边跑还要边盯书上那些复杂的字,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而小旺已经背到:“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这是几个干干净净的小家伙。

洋溢着满脸的笑,从咖啡厅的那一侧走了过来。

小狼想起什么似的,接着他哥说:“约翰哥哥,我也给你背一首吧。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江洒江郊……”小家伙迎面迎上陈美兰,黑黑的笑脸蛋上,一口白白的牙:“妈妈!”

约翰边走边磕着桌角,摇摇晃晃,还在翻书,小旺还在背《琵琶行》,小狼的中考必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背到了一半,几个孩子在看到陈美兰的一刻,同时停了下来。

约翰捧着那本《唐诗三百首》,已经要被打击的原地去世了。

他不敢相信,他根本不敢信,如此复杂的文字,小旺和小狼是怎么能出口成章的,他要崩溃了,他的人世已经错乱了。

他曾经以为自己博览群书,是个学霸,在此刻,他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走吧,今天我带你们吃个西餐去。”陈美兰笑着说。

小旺和小狼现在是用他们填鸭教育下学来的皮毛知识,正在唬可怜的约翰,而这事儿,天天听他们哭着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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