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洗漱之后,秦黛换下昨晚睡前穿上的谢斯白的衬衫。
扔在床边团成一团,看了好一会儿,又拿起来,带走一件白衬衫他应该发现不了吧?反正谢斯白有那么多件,几乎一模一样,少一件他也不会发现吧。
没动厨房的早餐,秦黛想了想,进了书房,拿起那支曾被她碰掉在地的钢笔,找不到纸,往书架上扫了一眼,也都是些书,军事类和金融管理类占大半。
上回见到的黑色笔记本倒是在桌面上,是经常翻出来看吧?除了那张卡片,是不是还保留着许多关于他那白月光的回忆。
秦黛无意窥伺他隐私,更不想给自己添堵,但想写一句起码通知他分手的话语,又确实没找到便签纸,于是闭着眼睛翻开,直接到最后一页,想着怎么着这么厚一本也不会写完吧,她只需要撕半张,写一行字就行。
但刚翻到,就看到了上次那张卡片。
闹心。
再一看,笔记本最后一页的纸上,竟然写满了他自己的名字。
开头时并不怎么好看,一笔一划地写,却歪歪扭扭,像小学生字体。
逐渐往下,便慢慢变成了草书、狂草。
就像是在……练字。
是用左手在练字吗?
秦黛指尖一顿,从那些一遍又一遍的谢斯白三个字上抚过。
她模糊地记得,高中时,语文老师有表扬过谢斯白的字。
高考电脑阅卷,语文老师便把某次考试的作文,扫描放入黑板大屏上展示,警告部分狗爬字选手,瞧瞧人家字写得漂亮多重要。谢斯白似乎是在其列的。
她不由低头,从这一页上由头至尾仔细地看。
笔画的方向反着。
她确认她是在练习左手写字。
下一秒,又清醒过来。
告诫自己,不要心疼一个男人。
可她翻过倒数第二页,入眼的字,使她整个人都僵在原地。
那一行行一列列,一笔一划的,从笨拙歪扭,到熟练漂亮的字眼,全部都是同样的,她这辈子写过最多的两个字——
「秦黛」
她再翻过一页,是秦黛。
下一页,仍然是。
足足有三片六页,都是他用左手写下的,她的名字。
墨迹干涸,这些“秦黛”,似乎并不是最近才一遍遍写好的。
秦黛像是一株被闪电击中的小树苗,所有富有生命力的细胞离她而去,在这一瞬间丧失所有思考力,大脑停止运转,蓝屏死机,而屏幕之上,是满屏的从笨拙生疏到熟练流畅的钢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