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座走去,在走过去的时候,林素看了一眼她和陶牧之的卡座。
当看到空空如也的卡座时,林素一下停在了原地。
卡座上没有人。
难道不是这个卡座?
林素视线在那个卡座两旁的卡座逡巡着,最后重新定格在了那个卡座上。在看到那个卡座桌上的六杯空饮料杯,还有半杯剩下的柳橙汁时,林素确定这就是她和陶牧之的卡座。
林素:“……”
陶牧之呢?
林素这样想着的时候,音乐台上突然响了一声,清脆的键盘声和刚才聒噪的音乐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像是一阵清风劈开了烈焰。
林素扭头看过去,看到了音乐台上站在键盘后的陶牧之。
他也在看着她。
他浅棕色的眼睛隔着嘈乱的酒吧,隔着乌烟瘴气,与她这样相望着。他的眼睛像是幽深的森林,像是漆黑的夜空,像是宽阔的海,里面蕴藏着无尽的深情与温柔。
在和她相望着的时候,他修长的手指落在了黑白的键盘间,音符萦绕在了他的指尖,熟悉的旋律伴随着他的手指跳跃,前奏响起,他眼睛里带着笑,他的声音清晰地来到了她的耳边,落入了她的世界。
“分分钟都盼望同佢撞面,默默地伫候亦从来冇怨,分分钟都渴望与他相见,喺路上碰着亦乐上几天。”【注1】
“爱恋冇经验……”
是《初恋》
第71章 (【二更】你今天应该让我喝...)
林素觉得自己会永远记得这个画面, 就像是摄像机永远会定格一个画面一样。
陶牧之站在键盘后,他穿着简单的长衫长裤,他的面庞清俊好看, 肤色细腻冷白,他的手指修长分明,错落在了黑白的键盘间。
他的身高太高了,他需要俯身一些才能凑到他面前的话筒前。而就算俯着身,他在音乐台那迷乱的灯光下,依旧是如此的高洁。
他像是一轮清冷的月, 原本林素是只能遥遥望着他的,可是现在,他站在那吧台一角的音乐台上,唱着他们第一次在酒吧玩儿时她告诉他她最喜欢的歌。
林素觉得她像是把月亮从天上摘了下来,她抱着他这轮月,在未来很久的时间以内, 再来到酒吧,再看到音乐台, 她再也不会想起她的亲生父亲, 和耿耿于怀那缺失的父爱。
她只会想起陶牧之, 她永远会记住陶牧之。
林素没有听过陶牧之唱歌, 但是她听过他的声音, 他的声音山涧的泉水,带着清澈冰凉的磁性。他就算是声音,都是那么干净的好听。
这首歌林素只听过女声版,女声版本很甜, 像是那种春心萌动的少女,第一次陷入初恋。但是陶牧之的版本, 完全不是这个感觉。它的视角对调,像是清俊的少年,望着暗恋他的少女,带着一种宠溺的浪漫。
林素的心跳和血液在陶牧之开口唱第一句时,就已经随着鼓点和键盘声跳跃。她沉寂在吧台的角落,站在台上的陶牧之,扶着手边的话筒,冲她招了招手。
林素隔空与他对望,望着他轻招的手,她的眼睛睁大,变亮,她的眼角弯下,冲入了这音乐声里。
林素像是一头奔跑的鹿,撞进了这躁动的人流之中。音乐在响,陶牧之在唱,她随着鼓点,身体跳起又落下。她的长发披在了她的肩边,她仰着头,跳起时她的头发散开,落下时她的头发落下,林素完整地融入了这首歌里。
林素忘我的蹦跳着,可是她没有忘记陶牧之。在来到音乐台下时,她的目光落在台上的陶牧之身上,两人距离拉近,目光也变得清晰了很多。林素和陶牧之笑着对视着,她想了一个问题。
他是什么时候学的这首歌?是在那次跟她去过酒吧之后吗?
在酒店两人躺在一起,陶牧之说要带她去酒吧时,林素在想,或许他想带她来酒吧,是想克服她在酒吧时,不由自主想到她亲生父亲的心理。
但是现在,林素想他应该不是,他应该只是想为她唱一首歌。
林素望着台上的陶牧之,开心地蹦跳,明媚的大笑,她心中所有的结都随着她的蹦跳而松开,她的心里她的身上,开了漫山遍野的鲜花。
一首歌的时间并没有多长,尤其是在陶牧之唱得这么好听的情况下。林素感觉并没有跳多久,陶牧之就已经松开了扶着的话筒杆,和身后伴奏的乐队颔首道了声谢。
他并不是酒吧的驻唱歌手,可是刚才的水平让不明真相的酒吧观众们误以为他是酒吧的驻唱歌手。陶牧之下了台,观众们还在喊着“安可”
与此同时,早就被陶牧之的魅力折服,虎视眈眈地等着他下台的人们,在陶牧之一下台的时候,一下把他围住了。
男的女的都有。
林素:“……”
酒吧原本就是猎艳的场所,像陶牧之这种长相,只坐在那里就能把人迷得七荤八素的,更何况刚才还那么唱了一首歌。
别说这些男男女女,林素都心动了。
陶牧之下台后,原本是朝着林素走的,可是没走两步,他就被汹涌的人流给淹没了,朝着林素走的步伐越来越慢,陶牧之的眉头也轻轻蹙了起来。
人太多,陶牧之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