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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班都在穿越 第44节(1 / 3)

被唤作“三娘”的老鸨笑道:“裴君说迟了,这位娘子已经有人选了。”

众目睽睽下,时年镇定地往斜前方走去。聂城和布里斯坐在那里,他们的身份都是今晚的客人,为了避免现在这种情况,早约好让时年待在他们身边。此刻聂城身侧就留有一个空位,时年看得清楚,却脚步一转,坐到了布里斯身边。

布里斯:“……”

聂城端着酒杯,没有喝,只用余光瞥她。时年从容地给布里斯倒了杯酒,笑道:“今晚就由奴陪伴郎君,可好?”

布里斯看看她,又看看聂城,忍不住笑,“佳人垂爱,当然好。”只是这两个人,又闹什么别扭了?

那人身边本已伴着佳人,对时年的兴趣只是随口一提,见状也不再纠缠,继续饮酒说笑。倒是时年冷静下来有点后悔,她只是为了气聂城,但布里斯那么配合,又让她有点不好意思了。

虽然认识几个月,两人打交道的时间并不多,严格来说都不算熟。时年看着身侧男人,一头金发、高鼻深目,因为长得实在太外国人,干脆打扮成了胡人商贾,不由道:“你中文真好,是我见过的外国人里最好的。”

布里斯:“如果那些外国人也像我一样,隔三差五到古中国的各个时代旅游,也会说得这么好。”

时年扑哧一笑。

他们絮絮低语,聂城看在眼中,面无表情地干了杯酒。

正在此时,堂上音乐一转,婢女扬声道:“都知来了。”

“都知?”时年疑惑。

“就是王苏苏。唐代管妓女里最顶尖的那一批叫‘都知’,只要出场,都是万众追捧的。”布里斯解释。

时年眼前一亮。这个王苏苏能被独孤英看上,还是大名鼎鼎的“都知”,那肯定很漂亮了!

然而当木门打开,白衣女子走出来时,时年却一愣。烛光里,女子肌肤白净、清秀婉约,不能说不美,但也绝对称不上惊艳,就连刚才跳舞的那个胡姬都比她好看太多。

这就是第一名妓?

“都知不是光看脸的。”似乎猜出她心中所想,聂城道,“在唐朝要想当上都知,比脸更重要的,是要有才华。”

这样吗?

时年盯着王苏苏,她一出场,席上果然愈发热闹。男子们都争先恐后和她说话,王苏苏巧笑回应,脚步却未停,自然地坐到了独孤英身侧。

这一举,顿时激起有些人的不满,有男子大声道:“都知怎的这般偏心,那独孤玉郎需要你陪,我等也需要啊。都知可不要厚此薄彼,伤了我们的心啊!”

他喝得半醉,一双眼直勾勾盯着王苏苏。虽是烟花之地,但在场之人都自矜身份,像他这样还在席上就流露出丑态还真就这么一个。王苏苏神情不变,“当日斗诗会,诸位也都在场,赌注是押好了的,玉郎既然夺魁,奴当然要兑现诺言,这三个月都属于他。苏苏虽是女子,却也明白一诺千金的道理,怎么李君堂堂男儿反倒不懂了?”

众人哄笑。那李君被她堵得脸通红,想发怒又不知如何发起,只好闷闷又灌了一大杯酒。

好在王苏苏马上又打起了圆场,“光喝酒到底无趣,既然提到诗会,今夜人又齐,不如,咱们来行个酒令吧。”

大家当然应好,时年有点紧张,“行酒令,怎么行?”

古人行酒令可不是现代人想得那么简单,尤其在场还是一堆读书人,布里斯一时也不知如何解释。却听王苏苏道:“只是今天有远道而来的客人,恐怕不太懂长安的酒令,所以我们简单一点,就玩‘击鼓传花’吧。”

她说话时,一双笑眼落到布里斯身上。这是布里斯第一次上门,又是在大唐常被轻视的胡人,王苏苏却并没有忽略他,可以说照顾得相当周到了。

时年心头一喜,击鼓传花,这个她会,小时候都玩过!

然而,王苏苏下一句话就击碎了她的幻想,“当然,该作的诗还是要作的。花停在谁手里,谁便赋诗一首,若作不出来,便要接受惩罚。”

作诗……作诗!!!

时年从没参加过这么可怕的游戏。读书时老师说大唐是诗的国度真是没说错,谁能想到她只是假扮个妓女,却要被迫写诗呢!

她脑子飞快转动,对了对了,别的穿越女是怎么做的……

“7处规矩,不可盗用后世名人的诗作,以免出现名句提前流传的情况。你要是想抄袭,属于违反章程。”

时年:“……”

她瞪着轻飘飘一句话就堵死了自己唯一生路的聂城,默默咽下一口血。

靠!你们还不如让我卖身呢!

那厢,王苏苏取下头上的绢花充当“击鼓传花”的花,而击鼓之人本想从客人里选一位,一个人却主动站起来,“我来吧。”

王苏苏眨眼,“玉郎?”

独孤英反问:“难不成你们还想看我作诗?”

大家顿时想起数月前斗诗会被他秒杀的惨痛记忆,纷纷道:“玉郎击鼓!便由玉郎击鼓!”

独孤英站在羯鼓前,接过仆人递上的槌杖,只听两声急促的鼓声,游戏开始了。

绢花在每一个宾客手中传递,鼓声时快时慢,时而响亮时而沉闷,让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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