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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尾奶牛兰寿(1 / 3)

乔璇在滨湖公园找到了池笙。

她正坐在湖边石凳上,湖里有不少人正在划船,欢声笑语传过来,越发显得她形单影只。

乔璇走过去坐下。

“找到了吗?”

池笙摇头:“暂时还没有。”

事情比她想的要复杂得多,是小茜男友的朋友在找这种金鱼不错,但谁想又是朋友的朋友,这么短的时间内都不知道转了多少道手。

警察说,找回来的几率很小。

池笙真的不理解,偷她金鱼做什么。

说难听点,芝麻包是土都埋半截的金鱼。

兰寿体型长不了多大,况且金鱼的观赏价值就在两至四年,或许是因为外行看不出来,他们根本不知道芝麻包已经七岁了。

兰寿这个品种的金鱼,本就娇贵,她心疼芝麻包会受罪。

“你还喜欢俞洄吗?”

乔璇知道,芝麻包是俞洄送给池笙的金鱼,对她的意义肯定不一样。

池笙有片刻的征愣。

还喜欢他吗?

其实她也不清楚了。

起初,她满脑子都是恐慌,和芝麻包的感情暂且不提,似乎她和俞洄之间唯一关联就这样彻底断掉。

可等冷静下来,她发现,一切不过是她给自己设定的可能性罢了。

就算芝麻包没有被偷,某天也会轻轻漂浮在水里,不再灵活的游动,不再会撞进她手心里跟她贴贴。

那时呢?结果是一样的。

芝麻包根本就不是他们之间的关联。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关联。

似乎时间过太久后,喜欢这种东西,就会慢慢变成一种执念。

执念于遗憾,执念于在她最好的青春里,没有一个完美的句号。

哪怕是不完美的句号,她也没有。

如果她和俞洄在一起后又分开了,她都不至于这么念念不忘。

“你还记得我大三说出国去看金鱼展了吗?”

乔璇没开口,只静静听着她说。

“我改道去了纽约。”

说不吃惊是假的,乔璇嘴唇微张:“你去了纽约?去”

“我去找俞洄了。”

池笙低头笑笑,眨去眼中的酸涩:“但我没有见到他。”

她候机时,见到一个男生从人群中冲进安检去找要离开的女友。

那一秒,似乎困扰了她多年的结像是突然被解开。

是啊,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应该奋不顾身地去找他吗?

早就申请好的签证终于有了它该起的作用。

她当即改变行程,飞往纽约。

上飞机前,她给俞洄发了一条短信。

可落地后,看着陌生的国度,临到关头,她又退缩了。

好像那莫名生出来的勇敢,已被十几个小时的航程一点点给消磨、殆尽。

而发给他的短信,也没有回音。

最终她还是去了纽约大学一趟。

她想赌一赌把。

她告诉自己,遇见了就跟他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了你好久,我现在也还是喜欢你。

可是没有。

确实,只有电视剧里的人才会在茫茫人海中遇见,才不会错过。

在乔璇来之前,她也在想,她还喜欢俞洄吗?喜欢为什么又不肯主动?

或许喜欢一个人是不是应该卑微到底。

可她做不到,她不愿抛下那点自尊,想勇敢,又害怕丢了自己。

这是不是也证明她没那么喜欢俞洄。

有时连她也觉得自己太锱铢必较,总在想,为什么不是他先主动。

喜欢一个人会去找对方,而他自始至终都没来找过她。

答案已经很明了。

其实许多事,很好想通,从前不过是她刻意躲避而已。

拽着过去那一点点蛛丝马迹不肯放手的是她自己,以为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真的很蠢。

她以后不会再犯这种错了。

曲一宁赶到的时候,池笙的眼泪早已被湖风吹干,只剩下眼尾隐隐残存的泪痕,可她周身的失落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哎呀,男人千千万,不行咱们就换!多大的事儿。”

曲一宁倒觉得,丢了是好事,省得睹鱼思人,永远都放不下。

池笙噗呲笑出声。

“姐们请你吃大餐,过期不候啊。”

曲一宁握住池笙的手,想把她拽起来。

乔璇笑着拍池笙肩膀,笑道:“铁公鸡难得大方,走走走,一会儿她后悔了你可真找不到地方哭。”

“那我要吃颐悦轩。”池笙抬手揉了揉眼尾。

“你是真把我往死里宰啊!”曲一宁心都在滴血,但还是揽上池笙,“得,有钱难买我姐们高兴,走起。”

-

近一周,俞洄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天上,满天飞。

似乎让他在北都多呆一秒都是种折磨。

下了从苏城飞北都的飞机,他刚开一机,孟景平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俞洄点无表情地挂断。

“老板,送你回家还是?”丁铭看了眼俞洄脸色,神情疲惫,再不休息真该进医院了。

“回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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