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个好差事。”
谢常殊:“他刚刚考上高中,等他高中毕业,也就成年了。”
虞枭今年十六不满,因为营养严重不足,看上去更小些,家在离城市很远的山里。
据虞枭说的,他父母很不喜欢他,对他非打即骂,一门心思想把他扫地出门顺便捞一笔钱,和熟人几次交易,没想到都被警察送了回来。
而这次收他的地方是一家会所,孩子进去会接受培养,出来了都是商品,为了商品名头好听,还给会所里的孩子都报了初中,等以后还会为每个商品买个野鸡大学的大学生身份。
虞枭这次逃出来,不为别的,竟然是为了参加中考。
这种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谢常殊心里是敬佩的。
中考结束后他就一直在外面流浪,四处给自己挣高中学费。
只是没想到后来还是被抓到了,为了从他们手里逃出来,虞枭原本赚的那点小钱也丢光了,还弄得一身伤。
就在昨天,他在桥洞里被找到,当场跳河,险些丧命。
虞枭底子好,那些人原本是把虞枭当会所顶梁柱培养的,万万没想到这小子平时表现得乖顺,结果他们稍不注意就跑了,抓他的时候又怕伤了这张脸,废了千辛万苦结果人没抓到,会所还被警察抄了。
被抄的第二天,会所发生爆炸,里面的一切都被烧毁得干干净净。
所幸当时会所内已经没人了,没有造成伤亡。
虞枭的腿伤不是非常严重,在医生的应允下,谢常殊把人带回了家里。
在医院虞枭不太配合,因此只处理了身上比较大的伤,其他地方就只开了药,让回家自己涂抹。
虞枭非常黏自己,谢常殊一边觉得欣慰,一边又觉得对方安全意识太过薄弱。
要知道他所在的这个世界虽然是个真实世界,可世界的本质却是从一部小说中诞生出的小世界。
而且这个小世界的变态……非常之多。
书他看过,最初发现自己性向时,为了启蒙而选择的一部当时最火的同性小说,其剧情之曲情节之狗血,把刚准备探索新世界的他吓得当即想直回去。
他那时候还不知道看这类小说的大多是女性,别人看个热闹而已,他却当了真。
里面男主攻狂卷霸酷拽二世祖,男主受斯文内敛小可怜。二世祖小时候就有个白月光,没几年却发现白月光竟然是自己亲小叔,从此陷入爱而不得的痛苦中,苦苦压抑下把自己整变态了。
这时候男主受出现在他眼中,和白月光相似的眉眼,相似的气质,懦弱可欺的性格,注定了他替身的命。
男主受极度缺爱,在男主攻的步步为营下彻底沦陷。无条件爱护攻,男主攻喜欢什么样的他就长成什么样,为他放弃原则,散尽家财,结果却发现自己只是另一个人的替身,即使是替身自己都不是唯一的。
后来两人经过几番大起大落,分分合合,要死要活,终于!渣渣认识到男主受才是真爱,跪求复合。
男主受毫无原则,被男主攻一番惊天动地要死要活的哄求后,同意复合,牵手大团圆。
谢常殊看的时候差点被引出心脏病,只想求他们回家里关起门来作,不要伤及无辜。
这其中还掺杂着许多男二,狂蜂浪蝶般自荐枕席的炮灰们,还有一个反派,来体现男主的人格魅力和事业上的狂霸。
关于这本书里的反派……谢常殊打了个寒颤。
谢常殊曾经没看过小说,不知道世界上还能有这种疯批起来连自己都能弄死的人。
比起对男主们作精体质的无语,对这个反派,他就纯粹是恐惧了。
他是真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生在□□家族,却自小流落在外,十几岁才被家族找到,铁血培育,变得更加冷心冷情,传说这个反派扒皮抽骨不眨眼,生啖血肉,弹指间一家公司灰飞烟灭。
他站得太高,好像存在的唯一乐趣就是和男主作对。
而唯二乐趣……则是搜刮男人,供他享乐。
和男主攻阴谋诡计的攻心不同,他更喜欢绝对的掌控,巧取豪夺。
毕竟是替身文学中的人物,和男主攻一样,他也有一个白月光,但书中没有详述,只说他每搜刮一个男人,就要在他脸上、尤其是眉头处,寻找一点朱砂痣。
而他对替身的疯狂,甚至远超男主。
他大盛的时候,几乎整个京城都是他的狩猎场,他尤其喜爱清冷绝尘的美人,越端着他越喜欢,越反抗他越兴奋。可掳回去没多久他就会对人失去兴趣。
悲惨的是,谢常殊穿的这个身份,就是男主的众多替身情人之一,而这个炮灰的结局,是在男主和反派的商战中,被男主送给反派!
书中围绕着男主攻受,没写他这个炮灰的结局,从被送给反派之后就没他的戏份了。而反派没多久就跟疯了一样和男主作对,扒了男主几层血后,突然消失了一段时间,再次出现,竟然被发现自决在城西一条马路转角处。
小说到这儿也快结尾了。
城西……反派小时候流浪过的地方,也是反派心心念念的那位真爱的诞生地。
好死不死,他现在居住的曲流湖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