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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官宣第九十三天(1 / 3)

叶云轻第一次见到程景曜, 是两岁的时候。

他对那时的记忆其实已经有些模糊,只记得那天自己和爸爸妈妈在花园里放风筝,隔壁有个小哥哥站在花园的栏杆外看了很久, 于是他拽着小风筝跑过去, 邀请对方和自己一起玩。

那天他们在花园里第一次合影。

后来他们经常一起玩,一起吃饭, 一起在舞蹈房看妈妈练舞, 一起上学, 一起学钢琴。

父亲去世那年,他第一次明白死亡的意义。

死亡意味着他再也无法坐在爸爸的肩头, 再也不会被爸爸的胡子扎疼脸蛋, 意味着妈妈会在夜里无声痛哭,会放弃热爱的舞蹈, 收起漂亮的舞鞋,会一天天憔悴,开始吃很多很多的药丸。

程景曜陪在他身边,在他难过的时候拥抱他, 在妈妈去医院的日子, 把他带回家吃饭, 陪他睡觉, 安慰因为思念爸爸妈妈而哭泣的他。

母亲去世那年, 他第一次明白孤儿的意义。

孤儿意味着他再也见不到会喊他宝贝的爸爸妈妈, 再也无法向他们撒娇,意味着他失去大人的庇护, 变成了没有人要的孩子。

依旧是程景曜陪在他身边, 把他牵回家, 分给他一半的床, 一半的家,一半的母爱,在他难过时做鬼脸逗他,在把他气哭后一边道歉一边给他擦眼泪,在其他小朋友嘲笑他没有爸爸妈妈的时候挡在他身前,帮他骂人,替他打架。

叶云轻向楚岚提的第一个要求,是想学舞蹈。不过楚岚认为学芭蕾对双脚的负担太大,建议他学了民族舞。

每次上课,程景曜都会陪着叶云轻。一开始对方也想学,坚持半个月之后发现太痛苦,还是去隔壁继续学钢琴。

不过,正因为他学过几天,所以比谁都懂叶云轻抻筋骨的疼、摔跤的痛,每次上完课都会带他去买一袋糖,或者一支冰淇淋。

他们就这样一路陪伴彼此长大,一起在花园的角落听过不该听的秘密,一起在大扫除的时候打翻水桶搞脏衣服,一起在学自行车的时候摔倒,一起在车子抛锚的时候迟到被罚站,一起在打篮球的时候被女孩子送水。

十五岁那年,他搬出了程景曜的房间。

因为对方还是保留着小时候的习惯,喜欢抱着他睡觉,甚至霸道地把一只腿架在他身上。

可对方已经不是四五岁的小男孩了,是将近一米七、一百二十斤的男高中生。

重死了。

叶云轻经常半夜喘不过气来,或者被压麻了腿,只能嫌弃地把对方推开。

于是他决定分房睡。

程景曜为此缠了他一个礼拜,赖在他床上不走,问他为什么抛弃他,为什么要分房睡。

“所以爱是会变的对吗?你以前都不嫌我重。”

叶云轻:“……”

白天上学的路上也缠着他不放,指着下眼睑故作可怜:“没有你一起睡我真的不习惯,你看我的黑眼圈。”

偶然听到的孟浩和钱程远:“???”

孟浩去过楚家不止一次,知道他俩从小住一个屋子,说:“你俩这么大还不分房才奇怪好吗,睡一起不嫌挤啊?”

程景曜:“我床大。”

“我不懂,但大为震撼,怎么会有人喜欢和别人挤一张床?”钱程远道,“而且你俩分个房搞得像夫妻分居一样,至于吗?这难道就是你们不收女孩子情书的原因?”

程景曜:“……”

叶云轻:“……”

孟浩:“妙啊,小钱钱。”

程景曜终于不再提不想分房的事情,但每天晚上还是要在叶云轻的房间里混到叶云轻赶他才走,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一起写作业,一起看电影,一起打游戏。

*

叶云轻从初中开始参加舞蹈比赛,高中最出成绩,市级、省级、国家级的比赛都获过名次,每一次程景曜只要能请到假,都会陪他参赛。

高二那年,叶云轻在一次比赛上跳了一支《洛神》。

程景曜在台下,看着接着长发、雌雄莫辩的“洛神”,清晰地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它是那样的急促,热烈,澎湃,为台上的“洛神”而跳动。

知道自己起了心思之后,程景曜很少再大大咧咧地往叶云轻床上躺。

为什么他们明明用一样的洗发水、沐浴露和洗衣液,对方枕头和被褥上味道却那么的不同。

对方练舞后散发着热意的汗水,似乎都暗藏着撩动他心弦的魔力。

是只要一深想,就能让血气方刚的男高中生起立的程度。

他羞耻于自己对一起长大的兄弟起了这样的欲/望,内心深处却又渴望着更紧密的拥抱和更特别的关系。

可他清楚时机不对,对方对自己的感觉也不对,只能暂时用伪装成兄弟情的勾肩搭背汲取那一丁点肌肤相触的快意。

*

叶云轻觉得程景曜有一阵变得特别奇怪,喜欢像只大狗一样黏黏糊糊、挨挨蹭蹭。

但只要叶云轻横他一眼,他又马上老实地退开,甚至躲得更远。

他那时不知道,那是因为血气方刚的男高中生又起立了。

过了那一阵,程景曜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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