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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天骄珍妮的告白(1 / 2)

珍妮小时候并不是一个可爱美丽的姑娘,阿美人的基因在早期占了上风,那是她是一个满脸雀斑的龅牙女孩儿。

在学校没有男生会对她感兴趣,这样也让她有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她上高中才发生改变。

阿美的高中很宽松,在他们那里考大学并不只是看考试成绩,还要看平日里和综合表现,比如说是否在学生会就职,是否有社团活动经验等等。

而一向内向的珍妮在那个时候选择加入了一个冷门的社团,华夏文化研究会。

这只是一个小而又小的社团,可小也有小的好处,那就是人情味会多一些,大家之间不会存在太多的猜忌攀比勾心斗角。

可以说,在这个社团里学习华夏文化的经历是促使珍妮改变的主要原因。

当她第一次听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句话的时候,她就始终憧憬着一份美好的爱情。

所以,她在倡导开放的八九十年代的阿美并没有成为“垮掉的一代”。

而华夏文化里那种勤劳刻苦必有回报的训诫也让她知道了要改善自己的生活唯有通过学习才行,只有她拥有了足够的学识和技能才能出人头地,在这个世界立足。

万分努力的她自然也得到了父母的支持,做教授的父亲没少给她进行思维训练或者是学习之道的传授,这让她考上了绝大多数阿美人都去不了的沃顿商学院。

而到了大学这座小社会之后,她骨子里那股属于父系的基因也觉醒了,雀斑逐渐淡去,她越发的像是那个向天鹅蜕变的小丑鸭。

当她以一个完美的商业案例从硕士导师那里毕业的时候,她才22岁。

七年的学业她只花了四年,这是同期所有同学难以匹敌的成绩,鹤立鸡群的她自然也就看不上那些所谓的精英。

因为她知道,等他们毕业了之后全都会投身于风投公司或者咨询公司,真正能独立创造出一份事业的寥寥无几。

其实这也是她的困境,她不像这样的生活,恰好这时候她的乔森舅舅发出了邀请,之前对华夏的憧憬在这种情况下有了实现的机会,她又如何会拒绝呢。

来到华夏之后其实珍妮还是有些失望的,即便是最发达的国际大都市,在她的眼里也不如那座已经有些衰败了的“兄弟与爱之城”(费城)。

但是,在她见识过这片土地上的各种风云人物之后,她确定自己来对地方了。

远在唐宋元明清的那些文人墨客名帅悍将咱们就不说了,光说离她最近的李冬就让她有些崇拜。

从身无分文的二手家电翻新商,到渠道遍布全国,资金能够撬动乔森资本的庞然大物,李冬只花了六年。

如果准确一点来说,李冬可能只花了四年多一点。

与李冬相比,珍妮四年读完沃顿商学院的本硕好像也就不算什么成就了。

所以她又如何能不为李冬着迷呢?

所有人都会崇拜强者,无论男女,而珍妮崇拜的方式很简单,她想要和李冬有联系,想要有那种一辈子不会分割开的联系。

然而,公主有意,神王却无情了,李冬那句“草木无情也动人”让她感到深深的挫败,在某一刻她甚至有想要报复李冬的想法,她这样优秀的人这么不要脸的凑上来了,居然还被拒绝。

可是理智让她停止了这种疯狂的想法,李冬没有错,至少她从李冬偷看她的眼神里是知道他对自己有意思的。

可惜这个男人已经欠了一屁股的感情债,自己再强行加入的话只会让他分崩离析。

想通了这一切的珍妮心情终于平复,她笑着转头和李冬说道。

“我就无所谓,我只希望我喜欢的那些花儿能在生命中最艳丽的时候得到主人的欣赏和垂怜。”

“啊?”

李冬被她这番大胆的话搞得有些措手不及,他现在都有些后悔,自己来这里干嘛!

“没什么,你种的花很好看,我很喜欢!”

珍妮说完这一句就拉着乔森舅舅快步离开了后院,只留下李冬一个人傻站在原地。

他觉得自己刚才一定听到了珍妮转身时说出来的最后一个字。

那个字就是“你”。

把这个字和她刚才说的那句话连在一起就是“我很喜欢你”!

“冬哥,珍妮小姐和乔森先生怎么走了啊,不是说要在我们吃饭来着吗?”

直到江映月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这才让李冬恢复了意识。

他摇头苦笑了一下,这都是些什么孽缘啊。

“没什么,姑苏园区那边合作方找他们改方案,很着急。”

李冬第一次因为珍妮的事情和江映月撒了谎,但他觉得这是应该做的,他只有把这件事忘了以后大家才能接着当朋友。

李冬也没有立场去怪任何人,横竖都是一笔糊涂账,且就这样吧。

有些感慨的看了一眼墙角开得正盛的花朵们,李冬背着手向屋子里走去,那还有他用了无数心血浇灌培育的花朵要安慰呢。

一进门,李冬就看到江映月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听到他进来了她也转过头来,面色有些忐忑的问道。

“冬哥,你不会怪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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