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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牵手(1 / 2)

一眨眼的工夫,上元佳节就到了。

苏锦绣要带着一家子去逛灯会,赵秀秀就找了林虎帮忙卖灯。

要说平川县上元节的习俗也不少,除了晚上的灯会,还有白日的社火,既有那舞龙舞狮的,还有戴面具扭秧歌的,亦或是踩高跷,总之花样多得不得了,不止是小馨儿这样尚在懵懂之中的小娃娃喜欢,就连大人们忙碌了一年,也爱跟着凑热闹。

“姐,敲鼓我也会哩。”

苏淮北指着锣鼓队中那领头的,满脸兴奋,倒没了同人谈生意时的稳重,真真是一股儿少年气了。他以前是最爱捣鼓这些玩闹的东西,往年的上元等会,他可从来不挤在人群里看热闹,而是跟着表演的队伍忙活,一场下来,还能赚几个银钱。

如今馨儿同他熟了,一点也不见外地嚷嚷着要学,万雪琴就笑着数落,“你瞧,好端端地说什么敲鼓的事儿,把好好的小姑娘都带坏了。”

她羡慕同龄人可以带孙子,自己的儿子不肯成亲,于是就把软软糯糯的小馨儿当成了自家儿女,抱在怀里那叫一个宠。

苏锦绣笑,“敲鼓也没什么不好的,就当多了项技能,再说,人家战场上那敲战鼓的,鼓声如雷,能让士气大涨,可是制胜之关键。”

万雪琴哪懂打仗的事啊,只是摇头不依,说是姑娘家就得安安静静的,学些女工,将来嫁个好夫君。

“就比如含章这样的。”她很是感慨,当

初丈夫选这个人给女儿做丈夫时,谁也不会想到赵家会有如今的造化,当然,她一直以为苏锦绣那些奇思妙想都是读了书的缘故,而这读书之事自然是认字的赵含章教的。

苏锦绣看着此刻要追着人家那社火队朝前走的小馨儿,莫名有些头疼,这孩子这辈子怕是和淑女两个字无缘了。

而另一边,被丈母娘夸赞了的赵含章弯了弯嘴角,他如今已经能走了,只是较寻常人慢一些,不过逛灯会嘛,也不急在一时半刻,大家都跟着人潮慢慢地朝前移动。

当然,除了社火和灯市之外,街上摆摊的也热闹的紧,一年到头,甭管是穷人家还是富人家,只有这时候花钱是一样的大方。

比如眼前这家摆摊卖元宵的,一粒粒冻好的馅儿就这么放在搁了糯米粉的簸箕里滚啊滚,就成了小馨儿拳头大小的元宵。

“嫂子,这好吃吗?”小馨儿没见过,好奇地问她。

这个问题的答案宋嘉文也很好奇,他虽然是见过元宵的,可这东西要比南方的汤圆看上去大多了,即便是热爱美食,他也不敢轻易尝试。

在苏锦绣生活的那个年代,元宵几乎成了稀罕物,根本不似现在这样随处可见,大部分人正月十五都选择了煮一碗汤圆替代,事实上,汤圆和元宵不仅做法不同,烹饪的方式也有差别,比如作为北方人的苏锦绣,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道菜就是炸元宵。

怀念起小

时候的味道,再看小馨儿那眼巴巴的眼神,苏锦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笑着让摊贩称一斤。

那摊贩说,“客人要什么馅儿的,有黑芝麻的,红豆沙的,还有枣泥的。”

这些口味苏锦绣小时候都吃过,那会儿她人小,非要妈妈把买来的元宵都煮了,可一家人根本吃不完,结果留到了第二天早上又热,煮着煮着就成了一锅元宵汤,为此,她妈还让她把锅给洗了。

想起前尘往事,苏锦绣唇角微微扬起,明媚的脸上尽是笑意,“各种馅儿都混在一起吧。”说着又同馨儿道,“到时候吃着什么馅儿就全靠运气喽。”

小馨儿嘻嘻一笑,目光又被旁的事儿吸引了去。

她指着不远处的一对年轻男女,问:“那个人长那么高了,是大人了,怎么出门还要人牵啊?”苏锦绣教过她,外头人多的时候一定要牵紧家里人的手,省得被拍花子的抓走。

苏锦绣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不由笑了。大安朝的风气开放,并没有要求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更别提什么裹小脚之说了,在乡下更是如此,毕竟有些家里穷,不管男女老少,都是要抛头露面养家糊口的,年轻男女之间有所交际甚至情投意合再正常不过了,例如苏玉儿和她的夫君,那位酿酒坊的少东家就是在上元节的灯会上一见倾心的,万雪琴和苏老三定亲之后,也是时常见面的,人家年轻人趁着

这花好月圆的时节出来逛逛街,谈个情说个爱,不成想竟被小丫头理解成了怕人多,要牵着手才敢出门。

“他们不是怕人多,而是情侣。”苏锦绣解释。

“什么叫情侣啊?”小丫头哪懂这稀罕词,赵含章虽然没听过,但看情形大致也能猜出这词的意思,目光落在她的身上,想听听她要怎么解释。

“情侣呢,就是两个人情投意合,男女双方都表明了心意,确定要在一起而建立的一种亲密关系,是往着成亲发展的。”小姑娘人虽小,但苏锦绣并不想随口糊弄她,而是引导她树立正确的性别认知和男女关系的观念,她还举例子,“就比如说你二哥,如果他喜欢一个姑娘,那姑娘也中意他,两个人约定好了在一起,那这就是情侣关系。”

小馨儿点点头,一副明白了的模样,她一只手拉起苏锦绣的手,另一只则拉起赵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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