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轶干脆翻了个身,拉开两人的距离。
所幸这张豪华大床很宽,当他挪到边缘上时,与夏明昭之间足足隔开了二三尺之远。
楼轶深深吸了一口气,消除胸口的沉闷感,可还没等他轻松多久,属牛皮糖的夏明昭又自动自发地贴上他。
这次更绝,她贴在楼轶背上,把他挤在床柱上,一动也不能动。
这觉没法睡了!
简直比肉夹馍还肉夹馍!
尤其是,楼轶胖归胖但终归是个血气方刚的正常男子,当身上贴着一个惹不起又惹火的女人时,他热出一头汗。
念了三匾《清心咒》,依旧无济于事。
楼轶无奈地艰难转身,像只螃蟹般左挪右挪,挪出一个可供活动的空间,支起半个身子,唤道:
“殿下!”
“大长公主!”
“夏明昭!”
声量一句比一句叠加,依旧无人应答。
不会是装睡吧?
楼轶犹豫了一下,伸手拔开夏明昭散落在脸上头发,还没等他下步动作,夏明昭咂巴着嘴嘟囔了一声:“别闹,困!”
“殿下~”
楼轶以为夏明昭醒来,飞快收回手装睡。
可过了一会,身边的女子没有丝毫动静,他又睁开眼看去。
呃……
也许是被子太暖和,也许是两个人的体温一加一大于二,夏明昭踢了被子,并把衣袍掀开了一角。
露出乳白色的一截腰背,裤腿也撩起一大截。
楼轶的目光一滞,呼吸急停。
龙凤红烛忽明忽暗的光芒,照在她腰间一道长约一掌宽的狰狞伤疤上,红得好像在渗血。
而她身上并不只有这一道刀伤,还有斜口形的长矛洞穿伤,黄豆大小的箭伤……
有深有浅,纵横交错。
西北战火停了快七年了,这些触目惊心的疤痕却依旧狰狞,故而当初一定伤得极重,并没有妥善进行处理。
宫中有一味秘药,名曰雪蕊消痕膏。
楼轶记得,姜思澜七岁时摔了一跤,膝盖上有块浅浅的擦痕,哭得眼泪哗啦啦。
当时太子就拿来雪蕊消痕膏给她上药,柔声安慰:
“雪蕊消痕膏能去除疤痕,澜儿,别哭。”
“雪蕊消痕膏,很贵重吧!”
小伙伴们很好奇。
太子神气得意:
“宫中御药,珍中之珍,万金难求!”
“只不过一点点小擦伤,养养便会好,用不着浪费此等好药,太子殿下请收回!”
这是姜慕北当时的原话。
可太子脸一板:
“澜儿身娇体贵,纯净无瑕,孤不允许一点点瑕疵破坏她的完美。”
好吧,你是太子,你说了算。
宫廷秘药随便用,反正皇宫是你家。
小伙伴们都无语了,纷纷用羡慕的目光看着姜思澜。
也许就是那个时候,姜思澜就已经萌发向往皇宫的欲望。
更讽刺的是,太子一走,三皇子夏明诚也捧着一盒雪蕊消痕膏,巴巴地送来给姜思澜。
多悲哀!
公主守国门,征战沙场,一身伤痕累累,没有好药用。
而“纯净无瑕”的姜思澜,靠着侍奉父子三人,养出“完美”的一身皮子。
楼轶觉得鼻子有点酸,他为自己刚刚的怀疑感到羞愧,光凭这些伤,就足以证明她不是别人。
只有战场上才能制造出如此多形状不一的“勋章”,而大宁朝上战场的女子,除了夏明昭,还有谁?
他缓缓伸出手,悄悄握住夏明昭的手,轻轻摩挲着她的虎口和指腹。
难怪前面揉捏得自己疼痛不已,原来她手上到处都是厚厚的茧。
楼轶年少时习过武,练过箭,曾有好长一段时间痴迷马术蹴鞠。
他知道,不管是骑马练箭,还是握刀使枪,都会在手上留下不同位置的血泡,久而久之,血泡成为老茧。
自己也曾有过,那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现在……
养出一身肉嘟嘟的肥膘,白嫩嫩、滑溜溜,别说老茧,连毛刺都没有一根。
原来自己所谓的苟活,才是真正养尊处优啊!
她,一定活得很刻苦,很拼命吧?
盛名赞誉之下,有谁看到她的辛苦?
楼轶心里微微揪着疼,他打消了叫醒她挪位子的想法。
算了,她睡得这么香,自己挤一挤又有何防?
没有她镇守西北,帝都城又怎能平静繁华这些年,也许十年前就被西胡铁骑踏了。
自己能不能安然活着,还是个未知数。
……
想着想着,楼轶怎么也睡不着,睁大眼睛盯着天花板,心绪杂乱。
而天刚破晓,一夜好梦的夏明昭习惯性起床了,她完全忘了床上多了个人,闭着眼睛穿好衣裳,独自去校场晨锻。
身上没有重物压着,咱们的驸马爷立即轻松了,被子一卷实现了秒睡,还打起鼾来。
等到夏明昭跑完步,练完拳,又耍了一套大刀,满身大汗后还洗了个战斗澡,回到卧室。
这才发现床上有个胖懒鬼,太阳升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