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意见?”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我方所举证据足以证明被上诉人张大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高红同居。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准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精神损失费一百万元……”朱正浩似乎有些声嘶力竭。
“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理合法,应予维持!”阿蛮简明扼要地反击。
“双方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供?”江棋审判长又问。
“没有。”双方均回道。
“双方既然走到这一步,我看你们也很难在一起生活了。能否调解离婚?”江棋审判长用征询的目光望了望双方。
“坚持要求离婚,在此基础上可以调解。”朱正浩回道。
“坚决不同意离婚。”阿蛮回道。
“鉴于双方意见差距很大,本庭不作调解!鉴于本案案情较为复杂,无法当庭作出判决,择日宣判!闭庭。”江琪再一次敲响了法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