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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刺杀女娲(一)(1 / 3)

人类追求更高的力量不就是为了自由自在的做喜欢做的事情,虽然玛丽还很小,在她成长的过程中会因为外界各种各样的诱惑和压力也许会放弃自己曾经的梦想,也许她也会和现在我们

许多人一样为了更丰富的生活,来到某些大都市找一份看似体面高贵,但其实非常无味枯燥的工作,我说的这些也许被人看作是鸡汤,但我仍然不吐不快,生活并不是取得名利上的成就

才算是成功,我们并不需要去过别人眼中的光鲜生活,我们只是在经历自己的生活,我们要以自己认为最舒服,最快乐,最幸福的状态生活,这才是最主要的。不要小看自己,我们不仅能

完成日常的工作,也能够掌握我们命运的方向,创造生命的奇迹,我也坚信,石头和玛丽会用他们的双手,去创造出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在我这个年龄段,唯一的追求只是做好自己喜欢做的事,

就像我写书,并不是追求名声,而是为了时光流逝使我心安,找到自己的路,全心全意走下去,世界虽然在变,但我始终如一。太阳星穿过云海,从东方升起,虽然又过了短短的一夜,

这一夜和平时洪荒的夜晚也没什么不同,只是这一晚,玛丽和石头找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我传了玛丽造化之道,要求她每天去雷池泡澡,修炼是漫长的过程,天才我这里没有,那些

抱着妞睡一晚就得到千年功力打败天下无敌手的桥段看着太乏味了,说白了就是想走捷径的思维方式,既然想走就珍惜自己身边的朋友,也许自己分辨不出他们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但没关系,

就像段誉吃了万古朱蛤,没毒死他是因为他用北冥神功化解了,从此神功大进。机遇就是一把双刃剑,你自己有那个本事,这把剑就让你平步青云,你没那个本事就会被自己的剑砍死,所以说

最后流落到在玄学中寻找精神的慰藉,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样机会摆在面前才不会让它溜走。我在方舟上安排一间房间给石头当实验室,这小家伙把虫后的身体

拆的七零八落,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万丈高楼平地起,有他学的了。我想找王麒帮着照看一下石头,毕竟这种实验还是有危险的,却发现这家伙,还真是慧眼识珠呀,自己跑到雷池

去泡温泉,正在那里闭目享受,感觉到我来了,赶紧爬了出来,慌忙给我行礼。这一只大麒麟,可比给我拉车的那九只更加的威武神骏,忍不住想骑上它去洪荒大地上奔跑,眼睛绽放出

神光,手指轻轻掐动,完事之后对王麒说道“我分封众神,你可看见了?”王麒眼前一亮,叩拜在地,我点了点头,道“嗯,你要为你的族人好好争口气”,说完,转身离去。

王麒见我身影远去,从地上爬起来,感觉自己神清气爽,高抬腿,轻落足,围着雷池不停的旋转,时不时传来欢快的鸣叫。我走到方舟舷梯之上,手指一道流光飞出,不多时一只五彩

金凤由远到近,飞到我的面前,我迈步跨在她的背上,轻轻道“走吧,去中央氏部落,好久没有见到老朋友了”。彩羽身形一转,闪着五彩的金光,向远方飞去。要说讲排场,女娲娘娘

认第二可没人敢认第一,曾经开辟娲皇天之时,女娲身穿凤凰羽毛做的披肩,麒麟皮做的皮裙,龙骨做的高跟鞋,浑身珠光宝气,妖皇帝俊带着妖族前呼后拥,当时那个排场把元始天尊

都看傻眼,严重怀疑元始好这口是跟女娲娘娘学的,看人家女娲娘娘弄个九只麒麟拉车,也弄个九龙沉香辇,人家女娲娘娘功德成圣,那功德金云多的都往外溢,悬在女娲三花之上,

把莲花都映成金色,溢出的金云环绕在女娲身体周围,人家为了一点功德打得头破血流,抓耳挠腮的时候,人家女娲娘娘的功德金云都在自己身体外面飘荡,可元始天尊看到此情此景,

成圣之后把自己的庆云炼制成了庆云金灯,五条白浪,学的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只是女娲娘娘的坐骑可是五彩金凤,那是凤凰族的公主,一坐上金凤,浑身金光环绕,五彩的尾巴把

金光拖拽出去上千米远,那叫一个嚣张,元始搞不到凤凰,只能在宇宙大战之后弄个四不像。金凤的金光划过洪荒的天际,所有人都知道女娲娘娘要去人族部落昭告人族,十二时间守护神

立于洪荒大地之上。大战之时如此高调的出行,直接让各方势力把眼睛放到了人族部落之上,尤其是天地道人,启动了刺杀女娲的计划,代号“女武神”。而亚薇和碧游宫四仙也暂时放弃了

围攻虫巢的计划,也赶回了中央氏部落,在路上又遇到了前来的诺言,铁男和玄都,几人汇合,一起向人族部落飞去。十二守护神的建立,让人族更加的强大,也让敌人更加的疯狂,

要是女娲圣人本尊,亚薇自然不会担心,但是天皇吗,就只能呵呵了。天皇女娲是人族的创造者,是人族的信仰,如果她有个闪失,那代价可太大了,亚薇是人族军队指挥官,深明其中关节,

自然是不敢怠慢。在回程途中,不断的发出指令,务必保护天皇的安全,甚至发出来“如果天皇少一个汗毛,以死谢罪”的口号。但天地道人这次准备一击必杀,亚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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