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胡同里进去生产队的牛棚之后,有一个年纪略大皮肤黝黑的中老年妇女,听到动静,看到有陌生人进来,连忙带着警惕上前询问。
女人身边,还跟着一条摇尾巴的,皮毛黝黑的土狗。
这条狗看起来比秦蜜饲养的元宝要显得活泼很多。
虽然看到陌生人进门的时候,它没有撕咬,却也不惧怕来人,反而围着众人的裤腿挨个嗅了好几遍,也不知道在闻什么。
小姑娘看到女人出来之后,连忙笑呵呵地迎上去,语气兴奋地说道:“大姨,你不是想卖掉这处院子,去市里找我表哥吗?刚刚我在外面,刚好遇到他们要买院子。你们可以试着谈谈看。”
听到这样的话,女人脸上露出恍然,连忙说道:“这样啊,那你们看吧。我丈夫不在了之后,我和儿子就一直住在这处院子里。不过,我之前是在这里租的房子,最近几年才买下来。”
一般农村死了丈夫的女人,是很难活下去的。
家里的男人不在了,昔日就算相处再好的婆家,也不会容忍女人继续带着孩子,在婆家活下去。
顶多把孩子留下,把女人赶走。
要是回到娘家的话,就更加不可能了。
尤其是娘家有哥哥弟弟的,嫂子和弟媳也不会轻易接纳离婚的女人回娘家长住。
或许短时间内还行,时间长了,基本都要嫌弃。
趁着薄至诚和景帜查看院落,牛棚,羊棚的时候,秦蜜仔细打量了一番女人的衣着。
见她身上穿的衣裳,已经洗地发白,袖口处还有大量的磨损,却没有污渍。
女人的手指关节上,缠着许多胶带。
不过因为常年做活的缘故,她手指上的胶带已经颜色发灰,和白净的衣裳尤其显得格格不入。
在院子里的一角,女人还开辟了一块小小的菜地。
菜地面积虽然不大,可是里面瓜果蔬菜应有尽有。
而且菜地收拾齐整,竟是连一片杂草都不见。
不过,除却这片草地之外的其他地方,倒是郁郁葱葱草木茂盛。
两者形成了几位鲜明对比。
女人看秦蜜对眼缘,便絮絮叨叨地给秦蜜讲起了自己的事情:“我家孩子很小的时候,他爸因为帮村里人圈窑,被埋在里面死掉了。从那之后,我就一边帮人踩缝纫机做衣裳,一边养活我和儿子。”
“好在儿子比较争气,这么多年来学习一直很好,生活上也不需要我操心。今年更是考上了大学。本来我是想着,把这处院子买下来,让我儿子以后娶媳妇盖房子用的。不过我儿子说,他现在已经考上大学了,以后就要在城市里扎根生活,再也不想回到这个地方。”
“儿子还说,我受苦这么多年,希望我能跟着他一起去大城市生活。所以,他让我把这处院子卖掉,卖了之后,让我这段时间就收拾行李,去市里找他。”
原来是因为这个。
秦蜜心中差不多有数了。
扭头去看薄至诚的时候,薄至诚也刚好转完整个院子,走到女人身边,问道:“院子我们已经看过了,这套院子地段虽然不是很好,可是胜在规规矩矩,看起来倒也不错。你说吧,具体要卖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