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丧尸时,他又没那么无畏,本能地闭上了双眼,立起另一手防御。
按理说那一只手就是丧尸的饭前甜点,可一阵劲风袭来,刘华风却改变了想法。
看来是老姐的喊声刺激到了那头墨尸,他们要抢先一步见阎王了。
也好,之前的那些人受的都是致命伤,这样他们俩也不用死的太痛苦……这场跋涉终于……要结束了……
不知道为什么,刘华风突然释然了。
“能坦然面对死亡,看来我也是个猛男啊!”
“因为还tm没到时候!”从来没说过脏话的刘云裳,也罕见飙出了脏话。
这是刘云裳最受不了刘华风的一点,老把现实当游戏,活在梦里。
生命可是很重要的东西。
“快跑!”
老姐的怒吼惊醒了刘华风,他怎么也没想到,那头墨尸竟然没有拿他们俩先开刀,反而和追击而来的丧尸战在了一起。
这简直就是逃命的最佳时机!
刘华风撒丫子准备开跑,老姐也在前方焦急地等待他,但就在这时,一道黝黑的光芒扫过了他的眼睛。
他循着源头看去,正是那把手枪反射着皎洁的月光。跑近一看,才发现是一把正在服役的格 洛克。
“淦,这事差点忘了!”
刘华风高兴地往回跑,嘴里还乐呵呵地念着:“这波赢麻了,不仅大难不死,还tm喜提格 洛克啊!”
可就在这时,刘华风却听见了一道破空声,心也猛然地抽了一下。
他扭头一看,我尼 玛!
那头墨尸已经解决了距离最近的几头丧尸,正黑着脸冲他杀来。
刚刚那“嗖”的一声,正是墨尸的先锋官,此刻已经插在了刘华风脚下。
幸好刘华风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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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中途刹车,否则再快一步,就要被那柄长剑二等分了!
他暗叹一声,好险。刚要跑,却发现脚下的长剑好像也是好东西。
一把趁手的武器,能够大大增加他们俩的成活率。
刘华风立刻握住剑柄拔了起来,可往上猛拽了几下,那剑却几乎纹丝不动,只向上几公分。
“m!”
突如其来的国粹,吸引了刘华风的注意力。他猛然抬头一看,却发现,那头墨尸原本就黑的脸,此刻更黑了。
刘华风顾不上寻找那道声音的来源,墨尸已经发现他令人发指的行为——偷鸡不成,所以想要把鸡场直接搬走,顿时怒火中烧,脚下的速度霍然倍增。
一看墨尸来势汹汹,刘华风只好作罢,连忙枪也不要了,剑也不拔了,迈开大胯便跟着刘云裳夺路而逃。
不只是刘华风,刘云裳心底也害怕墨尸追上来。
与刘华风不同,她除了刚开始被吓傻了之外,其余时间都保持着清醒状态。墨尸的一举一动始终在她的注视下,没有人能比她更清楚墨尸的实力。
她断定,即使再来上八九个人,所有人都会步入那些丧尸的后尘。
现在想想刘云裳依然十分后怕,但那头墨尸却迟迟没有追上来,四周一片死寂,没有剑声,也没有丧尸的嘶吼声。
若不去看,两侧墙壁斑驳发黑的血迹,一路上只剩下安静祥和。
刘云裳忍不住向后看,奇怪的是,那头墨尸一手持枪,一手拄剑,却一直站在原地,迟迟没有向他们发动攻击。
惊人的是,墨尸身上的黑色印迹正在缓缓褪去,他的目光似乎并没有看向两人,而是她们的身后。
刘云裳回头一看,突然发现,就在前方不远,站着一高一胖两人,他们正对着自己挥手。
刘华风一脸高兴,扭头看向刘云裳:“姐,幸存者营地到了……”
可在刘云裳的眼里却并非如此,她隐隐有些不安。
一种堪称诡异的想法,从她的脑海中冒出,她忽然觉得她们应该回去,回墨尸那边。
但再回头,那头墨尸已经不见了。
刘云裳此刻也不确定,刚才是不是眼花了。
毕竟,那头墨尸全身布满血液,黑红相间,再加上时值午夜,光线昏暗,她的确很有可能看错。
希望真的是自己想错了。
这时,月光被乌云掩埋,黑暗迅速笼罩小巷。
一只乌鸦从屋檐跃起,它的视野越过了巷墙。
大量的丧尸在墙后挣扎,它们四肢残缺,几乎只剩下一颗狰狞的头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