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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初吻?她是最值得尊敬的女人!(2 / 3)

对赵庆跟段迎花。

陈庆之在心底只想尽快打探出阿六的下落。

这么大的救命之恩。

不会没想着要报答吧?

却没料到罗彩玉一声尖叫,便猛地朝他铺了过来,“王八蛋,那是我的初吻,老娘跟你拼了啊!”

陈庆之满脸茫然。

特别是在听到初吻两个字的时候。

端着水杯也跟着“嗝”了一声,任凭罗彩玉挂在他身上又啃又挠,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23:21

坐在镐京的护城河边。

这个季节的气温早已回暖,晚风吹在身上只让人感觉凉爽而舒适。

罗彩玉将手里的啤酒喝完。

不无豪迈的将酒瓶用力的扔到远处砸碎。

扭头看向陈庆之问道,“你是不是不相信那是我我的初吻,觉得我这样出身彩旗的女人,就应该在那种地方待着?”

后者想也没想直接用力的摇了摇脑袋。

他是耿直嘴碎。

但不是傻。

身上到这时还在隐隐作痛的牙印和挠痕,都是在提醒他要稳妥回答。

这女人疯起来谁都拦不住!

“嘁,还白马探花呢!”

“敢想不敢承认是不是?”

不屑的瞥了他一眼,罗彩玉随即又打开了一瓶啤酒,仰头便咕咚咕咚的灌下了肚子。

当二氧化碳伴随着酒气涌上。

她这辈子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毫无形象的又打了个酒嗝,“别以为我不知道,自从你第一次见我,知道我是彩旗出身后,就一直打心眼里看不起我……”

“呸!狗男人,老娘需要你看得起吗?”

连续喝了将近一件啤酒。

罗彩玉明显有些上头了。

陈庆之哑然。

事实的确如罗彩玉所说,这话他没办法昧着良心反驳。

不过想了想,还是沉声说道,“其实算不上是看不起,就是觉得好好的姑娘不应该进彩旗,而且……”

趁着几分酒劲,他才开口道,“外人很少知道,在我们清水阁你可以不尊重张爷,但有一个女人容不得外人说她半点不是。”

罗彩玉自嘲的笑了两声,“这女人除了是你们老板娘,还能是谁?”

不曾想陈庆之肃穆的摇了摇头,“她叫海莉,跟你一样是出身彩旗。”

“但在我们心里,他永远都是最值得尊敬的人!”

罗彩玉闻言。

醉酒后迷离浑浊的眼神瞬间绽放出了灼灼光华……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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