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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武长歌要写书(1 / 3)

最终,武长歌还是抵住众人的热情,不得不将《蓝莲花》清唱了一遍。

可尽管如此,众人仍是听得如痴如醉。

直到武长歌一曲唱罢,他们还都站在那儿不断回味着。

武长歌见状,干脆也不走正门了。

径直从酒楼刚才被自己打出的大洞溜了出去,并很快返回了悦来客栈。

直到他出现在自己房间以后,这才算是重重的松一口气。

“呵,嘛呢?怎么跟做贼似的?”

由于早上出门前武长歌留下了不少银钱让王轩找人把墙上自己不小心打出来的窟窿给补上。

此刻呆在武长歌房间里的王轩在看到武长歌刚一进门就一脸如释重负的模样时。

他不由好奇的询问起了武长歌中间是不是做什么坏事去了。

“唉,我说我在别人坟头唱歌来着,你信吗?”

想到刚才自己就站在何二毛的尸体旁边演唱了一首《蓝莲花》,武长歌难免有些反胃。

匆忙来到桌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灌了下去,这才算是好受了不少。

“坟头唱歌?谁的坟头?城里也没有立坟的地方啊?!”

听到武长歌说他竟然是跑人家坟头上唱歌去了,王轩不由瞪大了眼睛,末了才想起。

丰阳城中谁家要是死了人,都会将坟立在距离丰阳城二十里地外的一座大山上才对。

因此他不由想到了什么一般,震惊的开口道:

“武长歌,你不会杀人了吧?”

“你是怎么猜到的?”

诧异的看了王轩一眼,由于这事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武长歌来到床边将怀中记载着‘掩日指’的牛皮纸塞到了枕头下面,这才接着道:

“是杀了一个人,这人你也认识,叫做何二毛。

我碰到他时,他正在一家酒楼中闹事,甚至还抢了人家不少银子。

本来么,我是没想杀他的,可你也知道,我刚成为修真者,自然力道控制的不是那么精准。

所以一个不小心,就只能送他去阎王了。”

“阎王?阎王是谁?唉,算了,管他谁呢!

不过既然是何二毛的话,那我只能说一句杀得好!”

得知武长歌竟是把何二毛给杀了,由于昨天自己才刚被对方打了一顿,王胖子不由拍掌叫好。

随后这才将手伸进了怀中,把武长歌托他找人修补房间墙面的钱都放在了桌子上,开口道:

“那什么,补墙剩的钱都给你放桌子上了,相信你这会也该累了,先休息一会吧!等吃晚饭时我再来找你。”

说罢,王轩摆了摆手便离开了房间,留下武长歌一人。

直到关门声响起时,武长歌这才苦笑了一番,走到桌前,打算将补墙剩下的银子都给收起来。

可就在武长歌即将触碰到桌上银子的那一刹那。

武长歌忽然停了下来,并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随着自己成为左傲霜的亲传弟子以后,学费肯定是不用交了。

但演唱会,却无论如何都要举办的。

因为演唱会,不仅仅是为了钱,更重要的是能让更多的人听到自己唱歌。

从而为自己提供粉丝之力,提升境界修为。

可要按照外门长老狄垣的说法,修真者练气、筑基,不过也就是入门而已。

步入金丹期以后,真想要破丹成婴,所需的元力也将会是之前的百倍。

如果按照这种方式计算,那自己在进入到金丹期以后。

是不是最少得唱一百首《蓝莲花》,还得是让全城人都听到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积攒够用以突破境界的粉丝之力?

换做开演唱会,那得是一百场,亦或者是一千场,一万场?

正当他这么想着的同时,就看从他所在房间的四周,几十个发光的气团,穿过墙壁,缓缓的飘了进来。

之后很快汇聚在武长歌头顶,并形成了一个脸盆大小的光球。

而已经有过两次经验的武长歌,知道这是他刚才在酒楼中演唱《蓝莲花》所获得的粉丝之力到账了。

任由光球进入到了自己体内,并快速将其炼化,融入了自己的丹田之中。

然后武长歌就郁闷的发现,跟他之前猜测的那般,这几十人所提供的粉丝之力,压根没能让他的境界提升一分一毫。

那已经有三分之一都充斥着液态粉丝之力的丹田,更是没有任何的变化。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仅仅几十人提供的粉丝之力,对于现在的武长歌的境界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单凭演唱会这种单一的方式想要快速提升修为,这可不行。’

深刻意识到了,如果单想凭着开演唱会来提升境界并不现实。

武长歌不禁坐到床边思索起了,还有没有办法,让更多的人听到他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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