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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1 / 2)

这天中午,凤鸣让傲娇贵妇孙玉玲陪着去集贸市场街买了毛线和毛衣针。

她为贾玉轩打毛衣的心情很迫切,既然贾玉轩让她决定毛衣的颜色,她便自作主张,买了橄榄绿的毛线,因为她喜欢男人穿绿色的衣服。

有了毛线和衣针,那就开始动手打吧。

这几天孙玉玲正好来例假,她为了教凤鸣打毛衣,又回到宿舍来睡,当晚就给凤鸣起了头,手把手的教凤鸣打了几圈,等凤鸣熟悉了针法,她才很不放心的让凤鸣自己打。

就这样,凤鸣开始她平生第一次打毛衣的生涯。

她怎么都没想到,那柔欣的毛线,那尺把长的细竹针,竟是那么的不听使使,弄得她打毛衣比在车间扣铁丝都难,第一天就把毛衣针给打折了,毛衣针是竹的,她嫌太不耐折,便又让孙玉玲陪她去买了一副铁的。

以前,看着别人打毛衣很简单,她感觉很小儿科的手工活,现在轮到她打毛衣,她感觉自己的两只手比脚都笨。

以前,凤鸣最不屑于别人打毛衣了,认为打毛衣的人都是二货。特别是她每次看见孙玉玲抱着毛衣,坐在床上,倚着墙,一针一针的在那儿又剜又挑,不停的剜挑,她就替孙玉玲难过。心想:估计将来对亲生儿子都不会这么上心。有时半夜醒来,灯还亮着,她眯眼去看,见傲骄贵妇孙玉玲的俩眼都睁不开了,可还抱着毛衣在那不停的剜挑呢,她便难过的想,疯子,傻子,这是图啥呢,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现在轮到她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了,抱着毛衣笨拙的剜挑,吭吭哧哧的很费力,但却很幸福,很迫切,下了班就抱着毛衣剜挑。

她感觉自己打的根本就不是毛衣,而是打的爱。对贾玉轩很强烈的爱,对贾玉轩的那些很强烈的想,都被她一针一针打进毛衣里了。以前她对打毛衣的人有偏见,现在就不一样了,觉得打毛衣的人打的都是爱,很了不起。

以前,她认为毛衣穿身上,既不暖和,也不好看,穿上跟个小丑似的。

现在,就是自从她有了给贾玉轩打毛衣的想法之后,好像突然感觉,毛衣也是多功能的服饰,既保暖,又透气,不像棉袄,虽说保暖,却不透气,一出汗,都把汗捂在了贴身的内衣上,捂得湿透湿透的。西装和中山装虽说好看,却有些呆板,有些假正经。毛衣就不一样了,毛衣是名副其实、光明正大、明火执仗的不正经,不是有些像外国舞台上的红鼻子小丑,而就是外国舞台上毛鼻子小丑,就是敢向全世界宣泄自己的不正经。

自从见了贾玉轩穿毛衣,感觉那是王的运动衣,好看而性感。不过,凤鸣觉得,再好看的毛衣,也只适合在操场上打球的时候穿,或者爬山的时候穿,或者钻树林的时候穿,或者在田间劳作的时候穿……反正就适合出力气的时候穿,或者干不正经的事情的时候穿,而坐在办公室里的厂长,应该很正经的穿西装或中山装。

特别是贾玉轩穿毛衣的时候,他那散发着男人味的衬衣领子翻在毛衣的鸡心领外边,一尘不染,露着性感的脖子和喉节,还有喉节下面若隐若现的男人肌肤。

男人的毛衣是应该在卧室穿给老婆的。她当时想。

贾玉轩穿毛衣的时候,凤鸣每次望向他,收回目光之前,都会闪电般的从他那很男人的喉结下的肌肤上划过,就像一个偷窥者。

她现在最喜欢贾玉轩穿毛衣了,一尘不染的衬衣领子翻在毛衣的鸡心领外边。

自从学打毛衣,她才觉得孙玉玲太了不起了。不只是孙玉玲,所有那些天天抱着毛衣不停剜挑的她们,都很了不起,而不是二货。

凤鸣刚开始学打毛衣,很贪织,跟着了魔似的,一下班就抱住毛衣打个不停,吭吭哧哧的很用力,连饭都顾不上吃。夜里,孙玉玲回宿舍睡的时候熬到一两点,她也熬到一两点;孙玉玲睡了,她还抱着毛衣在熬,能熬到鸡叫,她也不觉得困,孙玉玲睡醒了,她还抱着毛衣在打,但打的很吃力。细细的毛衣针到了她手里,变成了铁锹一样,打毛衣就跟挖地似的。

以前在打包车间扣铁丝时,她扣铁丝像打毛衣一样轻松自如,现在打毛衣,就像城里人拿铁锹剜地,吃力又别扭。

但她打的偏偏又极有劲,还极兴奋,吭吭哧哧的脸憋的通红。

凤鸣虽说打毛衣很贪婪,用“日不遑食,夜不遑息”这句话都不能形容她打毛衣的勤奋和刻苦,但她是有自知之明的,尽管打毛衣是打爱,打毛衣的人都很了不起,她深知道自己不是打毛衣的那块料,她打毛衣的同时,心里一遍又一遍的不停念叨,把贾玉轩的毛衣打好,让贾玉轩穿上她打的毛衣,她这辈子就再也不打毛衣了。

“打好这件,八百年也不想再打了。”凤鸣打毛衣的同时,还不止一次的在孙玉玲面前这样说。

玉玲一听她说这话,便有些心疼她,会来一句:“我只恨自己不是男人,我要是个男人就娶你当老婆,不让你碰毛衣针。”

凤鸣一听玉玲说这话,别提心里多昏暗了,她觉得玉玲如果是个男人,哪怕世界上只有她这一个男人,她情愿打毛衣也不愿嫁给她。

但是,一打烦了,特别是打错针了要折了重打的时候,她就绝望的说,八百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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