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林宇照旧走在去风雅阁的路上,毕竟,系统大大给的日常任务就是去那里泡妞,这个还是要每天坚持的。
“小甜心,导航,今天没有领路人,加上昨天回来的晚,没看清路线。”
【哼,小主人,你居然拿我来泡妞。】小甜心两手叉腰,立在半空,坐在林宇肩上。
但临近西城之时,林宇便是听见街上广为流传自己那首《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真是好诗,好诗啊!通俗易懂,又有典雅之气,表达爱慕之意,实乃佳作,佳作啊!”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与那伊人似近非近,似远非远,朦朦胧胧,扑朔迷离,真是深得我心。”
“你们知道吗?据说这首诗是昨天一位赏花的花客看了玄姬姑娘的舞蹈所做,就连玄姬姑娘都是为他开了私房闺门,还畅谈到半夜。”
“我看呐,畅谈到半夜是虚,两人同房是实。”
“你别那么庸俗,玄姬姑娘一向只是卖艺不卖身,再说了,能够写出这么好诗的人,能够那么浅显吗?”
“你们是只知道前面的剧情,不知道后面那人所写的《怨情》和《红豆》,这两首诗,一点不输于前面那首。”
“哦,你说说看!”整个西城都在议论着。
“这红豆啊,本是一味炼丹的原材料,又号称相思子,那位花客巧借红豆别名之意,表达自己对玄姬姑娘的相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为何我就写不出这么好的诗来。”
林宇听着西城的议论之声,知道这就是在说自己,他也没有想到,自己随便念出来的一首诗经,会有这么大影响。
虽说穷文富武,但军士但丁城乃是大秦富贵之家集中的地方,身份高的云端之人,自然是喜爱一些文采卖弄的东西。
至于军士但丁城里文人最为集中的钦天监,不知道听到这首诗没有。
半响过后,林宇来到了西城那条街,到了风雅阁。
此时,刚好赶上玄姬姑娘跳舞,林宇便是又沉迷在那舞姿之中。
举止有幽兰之姿,今日的鱼玄姬跳的乃是烟柳画桥这一支,她扮作一位花季少女,手持一把碧绿的油纸伞,宛如数条绿柳垂下。
舞场之中,有白色的云烟,仿佛身处仙境,她提着油纸伞,时而如仙女,时而如蝴蝶扇飞,时而又像一块碧玉通透。
在多次的起舞之下,众位在场的富家子弟,竟是感觉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与这烟柳画桥融合在一起了。
长眉,手指,妙目,腰肢,红晕,发髻上的华钗,碎碎的舞步,清云般慢移,旋风般转体,给人一副江南烟雨之景。
......
终于在足足半个多时辰的眼福之后,玄姬姑娘便是收了手中的油纸伞,将其抛入众位富家子弟当中,顿时引来一阵哄抢。
花门女继而说道:“今天玄姬姑娘的舞蹈跳完了,现在还是一如既往的写诗作词吧!”
最终,那油纸伞被一位富少抢到了,他如获至宝,两眼情迷。
但很快,就有人将他从情迷之中拉回来了:“写诗作词了,还傻逼似的站着想什么呢?”
众人继续写着下三滥的诗词,林宇就不同了。
有了鱼玄姬的雅阁令,林宇便是在众位富家子弟的一双双24k氪金狗眼之下,堂而皇之,大摇大摆的朝着第三层雅阁私房走去。
“你还没写诗呢!不能上去。”花门女拦下林宇,见状,其他的子弟们也开始骂骂咧咧道:“这里可不是你能够硬来的地方。”
确实,能够来这里看玄姬姑娘跳舞的,哪一个不是有钱有势,加上风雅阁幕后老板更是权势通天,想在这里坏了规矩,那就是厕所里点灯---找死(屎)。
“抱歉,诸位,昨天我已经上去过了,玄姬姑娘为我敞开了大门。”说罢,林宇拿出那枚雅阁令,雅阁令的令牌背后,赫然刻着:鱼玄姬。
“上去吧!”花门女看了这么多年的花门,自然是认识雅阁令的,这东西,玄姬姑娘可是至今尚未发过一枚。
“原来昨天那首诗就是这小子写的啊!”
“我说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原来是他啊,虽然人长的不怎么样,但诗写的极好,这一点,我倒是佩服,不知道今天他能够写出什么诗来。”
“还别说,昨天就是这小子,他写了三首诗,一首《蒹葭》,一首《红豆》,一首《怨情》啧啧啧,意味深长,意味深长啊!”
......
路线虽然是不记得了,但是鱼玄姬的闺房在哪里,林宇倒是一清二楚了。
踱步进了她的闺房大门,此时,鱼玄姬正坐在桌案旁边,她将那首《红豆》誊抄很多遍,连字体也是换了又换。
正楷,草书,行书,小篆统统都有,这个女子对于文采的造诣,确实很深。
鱼玄姬桌案之上还摆放着一个灰褐色的小酒坛,看样子,里面装的是酒不错了。
玄姬姑娘将酒坛打开,顿时一股馥郁芳香,沁人心脾,林宇从来闻过这么香的酒,香飘十里似乎都不足以形容这个一小坛酒。
“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