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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这绝不可能(1 / 3)

依霜压住心中的恶心感,柔声道:“侯爷,这事可不能干,会连累到皇后的。

要是没钱,府里还有些贵重物品,可以先当了,以解燃眉之急。等下月俸下来后,再赎回来。”

孙修有些无语,我一个侯爷,又是皇上的小舅子,你让我去当铺,我不要面子啦。

这依霜还把我当成小孩子哄,竟然不信我真的写了这篇文章。

于是,让红月去书房,拿了一本书,孙修随意翻了翻,递给依霜。

“让你看下我的过目不忘,你随便找出一篇文章,我当场给你背出来。”

依霜摇摇头,“侯爷,你闹到现在也应该够了,什么过目不忘,那是书中说的,整个宁朝也从未有人敢这么自夸。”

孙修急了,你作为我的管家,我的侍妾。竟然不相信你的主家,你的老公?

这样,严重伤害了我的自尊心。看来,我不让你看看什么是过目不忘,你还不知道你的老公是天才。

于是,孙修就把从红月拿来的那本书,从头开始背了起来。二刻钟后,孙山背完了,喝了口茶,缓缓口中的干涩,得意的看向依霜。

依霜捂着嘴,睁大了眼睛,一脸懵逼。我面前的是谁,我看见了什么?过目不忘这个技能真的存在吗?

突然,依霜跑向书房,从中找出了一本非常冷僻的杂书,让孙修再来背一次。

孙修一脸自傲,翻看了一下,又背了出来。

这下,依霜是彻底懵逼了,这还是那个不学无术的净街虎吗?如果他有这样的文才,为什么以前会那样?这不合逻辑呀?

孙修见依霜懵逼的样子,心中大是得意。“看见了吧!以前,是我太聪明了,懒得和那些读书人争什么才子。

我本来就是侯爷,吃喝不愁,还用和那些腐儒争什么才子?什么江南第一才子,诗词俱佳,简直是笑话。”

依霜脸色一变,“你这只是记忆力好,又不是能写诗作赋。你不能侮辱吴举人,也不能否认他是才子。”

孙修心中一阵膈应,我自己的妾侍,竟然在我面前夸赞别的男人,这绝不能忍。

阮郎归

南园春半踏青时,风和闻马嘶。

青梅如豆柳如眉,日长蝴蝶飞。

花露重,草烟低,人家帘幕垂。

秋千慵困解罗衣,画堂双燕归。

这首诗一出,依霜就像被雷劈了一样,呆立不动。

这词真是那净街虎做的吗?不可能啊!肯定是不知从哪剽窃的?可这等好词,要是有人做了,肯定会传遍京城。

但我从没听过,难道真的如他所说,他不屑于争什么才子?

不可能!不可能,这绝不可能。依霜觉得自己的脑子已经不够用了,一个认为孙修是个剽窃犯,一个认为他确实是才子。

两种思想交织在一起,搅的整个脑袋像浆糊一样。依霜疯狂的抓着头发,口中还喃喃的道:“不可能,不可能。”

孙修也不说话,在笑声中扬长而去,让依霜自己消化这个惊天消息。

只有红月,觉得侯爷做的那首诗蛮好听的,其他的,也没觉得什么。可为什么依霜姐姐要抓头发呢?

孙修带着人,从后门溜出了侯府,他的人设还没改过来,不想朱雀大街上又出现净街虎出巡的场景。

来到云风书局,迈步而入。一名伙计愣了一下,连忙走上前来,做揖道:“公子,多谢前日的照顾,让我当上了领班。”

孙修一看,是前几日的年轻伙计。看来掌柜是听进了我的话,把那中年伙计炒了鱿鱼,让这年轻的当了领班。

那掌柜不错,我现在的性格可是有点睚眦必报。要是那中年伙计还在这里,我可就要换个书局,推销我写的书了。

孙修拍了拍伙计的肩,“小伙子不错,好好干。”一幅前辈的模样,全然不顾自己比那伙计年龄还小。

伙计尴尬的笑笑,带孙修进入了大户休息室,奉上好茶道:“不知公子这次前来,需要买些什么书。”

孙修端起茶盏,吹去了浮沬,喝了一口道:“叫你们的掌柜出来,有大买卖。”

伙计一听,大买卖,连忙去请掌柜来接洽。

掌柜匆忙来到休息室,作揖道:“这位公子,鄙人姓张,是云风书局的掌柜。

请问您要买什么书?我不是吹,只要别的书局有的,我云风书局一定有。就是他们没有,我云风书局也有。”

孙修淡淡一笑道:“我不是来买书的,是来卖书的。”掌柜一愣,卖书,那利润也不大啊?

怎么会说是大买卖?除非是某位大儒著的经典,或是大才子的诗词集才有可能。

可这位很是陌生,看来也不是大儒、才子,著的书卖的出去吗?

掌柜的心中,对孙修态度也有些冷淡了,但表面上还是一幅高兴的模样。

“公子既然看得起我们书局,把书交给我局出版,我自然是受宠若惊。请问公子尊姓大名?书能否先拿出来拜读一下?”

孙修掏出《千字文》,递给掌柜道:“鄙人姓孙,单名一个字名修。”这本书是我翻阅大量书籍,编纂出来的,这其中一篇。

掌柜听见孙修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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