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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典1 哥拉德·斯特路迪亚(1 / 1)

我从记事起就是个天才了。虽然从我自己口中说出来难免有些羞愧,但这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不论是弓术与剑术,还是魔法,我都毋庸置疑的成为了妖精族第一。

剑术,用了两年,轻松放倒了袭击村子的魔熊,成功出师。

弓术,用了一年半,百步之外贯穿了魔猪的眼睛,成功出师。

风魔法,用了一年,用风刃砍倒了大树,成功出师。

光魔法,用了半年,为天火祭充当了一夜零时太阳,成功出师。

综合实力自不必说,单项实力胜过我的人都不存在。

我理所当然地当上了这一代的妖精勇者,以9岁的年纪,成为了全族的顶梁柱。树林里的怪物对我来说与家畜无异,虽然遇上复数的熊兽时还得费一些力气,但最后胜利的总是我。

我迫不及待地逃出森林,向世界各地的强者发起挑战。

人族的剑圣古尔丹修斯,是个使用暗影魔法的高手,对付他费了我好大的力气,最终靠着光系大魔法·“曜日巡游”才勉强取胜。

矮人族的酒鬼布尔什维尔,是个使用比自己大几倍铁锤的怪人,正面决斗我必输无疑,但靠着风魔法的加速,我躲开了他全部的攻击,耗到他筋疲力竭,随后轻松反杀。

兽族的狮皇谢拉德·莱恩,是个半人半狮的怪物,虽然精通语言,但他那乱来的剑术可比魔兽可怕百倍。我利用精灵族传统秘术透阴化隐藏了身形,又用涂毒的弓箭射瞎了他的眼睛。

······

直到我遇见被称为“理性魔兽”的鬼神奥斯特雷斯时,我才首尝败绩。坦白说,根本赢不了。他那鬼族的身体太壮太结实,所有的攻击都无法在上面留下一点痕迹。而他打过来的拳头,即使用剑技招架了,也叫我双腿直接骨折。但,他没有杀我,而是给我做了应急处理并送去了教会,自己出了钱请圣言师治好了我的伤。

“怎么办?完全输掉了啊!”我怒吼着,逃回了自认为熟悉的森林。这一次旅程,已经过了300年。回来后的村子完全变了,没了木屋,改成了不太结实的帐篷。村长跟我说阴了那个家伙的情况,没错,就是那个名为豚神的存在。

第一次亲眼看到它时,我吓呆了。天空中游走的雷龙,长得吓人的獠牙,能吞噬一切的巨口,我立刻就阴白了,这不是我能战胜的对手!我只是一介妖精族,上帝塑造的弱势种族,除了寿命长其他一无是处,体力不如魔族,智力不如人族,面对这种怪物,根本无能为力。

我战胜不了它,绝不是我努不努力的事儿,而是种族和命运早就决定好的事。

那天起,哥拉德·斯特路迪亚这个勇者消失了。我在村长里定居,结婚,生子,决定就这样度过余生···

女儿八岁了,迷路了一天后带回来一个奇怪的人,红黑相间的短衫,黑色长裤,还带着一副涂黑的眼镜,头发全白,皮肤则有些焦黄。他无疑是人类,在妖精族的弓箭下立刻服了软,虽说没有战斗的理由,但我不由得对他产生了厌恶感。

女儿说他厉害,说他会飞,可魔力探测的结果却并非如此。他不仅没有任何魔法适应性,连基本的魔力值也是零。我以为他骗了我的女儿,想着给他点教训,假情假意地向他求教。十分意外地,他在众人面前满口答应,并用奇怪的步法飞上了天,还在空中散步。我下意识地将这种技艺归类为“学不会的东西”。同时,不由得对他产生了一点好感。

当晚,发生了那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那个人类,不费吹灰之力,杀死了豚神,没错,那个豚神!我决心拜他为师,第一次发自内心的下跪了。

他并非吝啬的人,耐心地教授了我名为“流水”的掌法。与之前的鬼踏一样,早已超过了我的认知。与他对练时,我那以灵巧著称的妖精族剑术,风魔法的加速,光魔法的隐身都被他一一化解,三式八型,共十一招,竟叫我毫无破解的自信。那一天,我决定了,一定要在死前,练会这两个招数!那一年,我359岁。

十年后,我练会了那步法,在空中巡视了整个森林。

三十年后,我通晓了那掌法,打散了吹向森林的的狂风。

百年后,我又一次踏上旅途,向一个个无法战胜的对手发起挑战。

一百三十年后,我打到了鬼神二世。是当年那位鬼神的儿子,他比他父亲更强,速度,力量都强到离谱,但在那套步法和掌法下,我没有任何破绽,虽然谈不上轻松,但我胜利了,几乎无伤的情况下借力折断了他引以为傲的手臂。带他去教会,付钱给圣言师,为他治疗,我终于赎回了自己的荣耀。

哥拉德·斯特路迪亚,又一次成为了勇者的名字!

哥拉德·斯特路迪亚,将成为拯救世界的名字!

哥拉德·斯特路迪亚,要将妖精族捧上最强的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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