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早就烂透了。
至于那种宣扬我蹦迪,我纹身,我抽烟喝酒,但我是好女孩...
是不是好女孩顾白不知道,但是蠢这一点,顾白还是能从那些人的身上看出来的。
天天喝可乐至多胖,天天打游戏至多宅,天天蹦迪不一样。
人性经不起考验,也抵御不住诱惑,你可以洁身自好,但总有人心怀不轨。
想要不湿鞋,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总是去河边走。
宣扬我蹦迪我抽烟我喝酒,但我有自制力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作为男人,还是一个海王类的男人,顾白能不清楚喜欢去蹦迪的男女都是一些什么货色?
至于沈秋为什么能保持住所谓的本心。
按照顾白的理解,可以用一句非常土味的话来概括。
“见识过雄鹰,怎么会看得上乌鸦?”
在华斌国际这种高端的地方上班,平常接触的顾客非富即贵,这让沈秋这种女生,更加懂得什么叫洁身自好,毕竟把身体交给有钱有势的男人,那叫投资。
交给馋自己身子,靠借网贷才开的起卡的臭鱼烂虾,那就是失了智。
一想到这,顾白忍不住说道:“这么说,你对京都的夜店很熟悉?”
沈秋:“也不算很熟悉,不过哪家好玩,我还是知道一点的。”
“那有没有兴趣带我去见识见识?我还没有在京都的夜店玩过。”
“顾总都开口了,那我肯定同意呀。”
兴奋感从心脏直冲大脑。
顾白邀请自己去夜店,那说明了什么?自己很有机会能跟他发生一些嘿咻嘿咻的羞人的事,说不定就能完成自己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理想了。
顾白要是知道她的想法,指定会给他一个白眼。
若是说对沈秋有点不可见人的想法,那是真的,至于想靠着自己飞上枝头,那就纯粹是做梦了,说白一点。
沈秋不配。
目光再次放到了曾雅宁的身上。
“你呢?要不要一起去?”
“我就算了吧...我很少去夜店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今晚一起去,到时候我会让人来接你们。”
说话间,顾白就走向了已经结束的王校长。
曾雅宁的意见对自己来说不重要,只要自己开口,只要她还想保住这份工作,就算不想去也得去。
顾白对沈秋的兴趣还没有对她的高。
毕竟男人都是孩子,没有断奶,奶瓶太小不够吃饱,还是得挑个大点的奶瓶。
再说了,曾雅宁都已经离婚了,自己这不算令世人深恶痛绝的曹贼了吧?没别的意思,就想跟京都少妇留下一点美好的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