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听我爸说想去和科比做一下告别,很爽快地答应了。但问过我们所乘飞机的起飞时间后,又有些担心地提醒:“朋友,我们要是掉头去斯台普斯中心,再到机场的话,恐怕会迟到。”
“没关系,咱们不用去球馆里面,只需要开车绕斯台普斯中心转上一圈,看一下科比曾奋战过二十年的球场,就可以了。”
我爸回答得相当坚定,司机不再犹豫,便在前面的一个路口处掉头,朝斯台普斯中心的方向开去。
可能是因为都喜欢科比的缘故,我爸和司机聊得十分投机。两人互相说着关于科比的回忆,一个美国人,一个中国人,素昧平生,却因为共同喜欢的一个篮球运动员而拉近了彼此的关系,想来就觉得神奇。
我爸的英文很好,这和他经常与外商打交道有关系。平时在家,我爸为了培养我的英文对话能力,也会故意和我用英文交流。所以,我爸与出租车司机所交谈的内容,我能听懂个七七八八。
突然,我爸提到了我,他对司机说:“这是我儿子,他叫孟科,因为我很早就喜欢科比了,而科比的中文名字中有‘科’这个字,我便用这个字来给他起名了。”
“是嘛,那太棒了,看来你真的很喜欢科比。”司机说这句话时,一只手掌控着方向盘,另一只手竖起了大拇指。
我爸笑了笑,看了我一眼。
我也望向他,猜测他心里在想着什么。
对于我名字的由来,我从来没有问过我爸,为何会给我起这个名字。因为当我得知他的偶像是科比时,我便已明白了原因。
用偶像的名字来给自己的儿子命名,我想,就我爸而言,这是极具意义的一件事情吧。
当他决定以“孟科”来称呼我这个新生儿时,肯定对我的未来充满了无尽的遐想,他希望我能打篮球,最好能打进篮球职业联赛,取得像科比那样辉煌的成就。即便我不打篮球,他也希望我能像科比一样,做一个不服输的人,用“黑曼巴精神”来应对人生中遇到的一切困难。
这些想法是瞬间闪现在我的脑海中的,以前我还从来没有考虑过。没想到会在这时,在得知科比意外去世后,在我和我爸坐在出租车前往斯台普斯中心的路上,看明白了这一点。
接着,我又想到了自己在高中一年级上学期的不顺和煎熬。首先是学习上的不适应,在初中时,我的学习成绩很好,在班级都是前五名,参加中考时,也是以高分考上了天中市第三高级中学。可上了高中后,我发现自己无法再应对学习了,初中时能轻松掌握的知识,高中的有些课程我连听都听不太懂,尤其是物理和数学,我几次考试,连及格分都没达到。除了英语以外,基本上没有称得上优秀的科目,我的总排名也从刚进班时的第一名落到了现在的47名,属于中下等水平。
其次,我落选了学校的篮球队。天中市第三高级中学虽然不算是篮球成就出众的学校,但在天中市高中联赛中,还是占有一席之地的。其实,三高也取得过不错的成绩,在七年前,三高曾拿下了全市第三名,和当时拿下第二名的泌县一高,所取得的胜场是一样的,只可惜,在三高和泌县一高的比赛中,泌县一高获胜了。总积分相同的前提下,泌县一高排到第二名,入围了省级赛事,三高遗憾止步不前。那是三高离省级赛事最近的一次,自此以后,便再也没有新的突破。可就在这样的学校,我依然在篮球校队的选拔中落选,其打击可想而知。
还有一件是我不太想提及的事。隔壁班有个叫蓝颖的女生,从我在学校的篮球迎新赛上第一次见到她,便对她心有所动。当时我们班和她所在的班级举行了一场比赛,在那场比赛中,蓝颖是她们班的啦啦队长。在他们的篮球队员中,有个叫谭耀的男生,打球相当厉害,给我们班制造了很大的麻烦。更令我感到可气的是,这个谭耀似乎和蓝颖有着亲密的关系,因为我看到在比赛暂停期间,蓝颖亲自将水杯递给谭耀,还用毛巾帮他擦了汗。不知道为何,见到这一幕,我会觉得那么不舒服,心里有种想拆散他们的冲动。以至于在接下来的比赛中,我对谭耀做了一次比较凶狠的犯规,然后,我听到了蓝颖和其他同学向我发来的嘘声。别人的嘘声我倒无所谓,可听到蓝颖的嘘声,让我感觉如同坠入冰窟中一般难熬。最终,那场比赛,我们班以33:57的大比分输给了对方。
后来在校队的选拔中,谭耀由于在篮球迎新赛中表现出色,顺利进入校队,获得了代表全校参加高中联赛的资格。而我,成为了一名普普通通的高中生,不仅没有机会代表学校比赛,更没有机会赢取蓝颖的关注和青睐。
我就是以这样一种状态,度过了我高中一年级的上学期。
现在想想,自己真是没有一丝一毫科比的“黑曼巴精神”。
出租车经过了一段不太好的道路,上下颠簸,将我从沉思中颠醒了过来。
“在洛杉矶这么个大城市,怎么还有这么差的道路?”我嘟囔了一句。
“再光鲜亮丽的外表,也会有不堪入目的一面。洛杉矶是豪华大都市,但也有不少穷得吃不上饭的乞丐。”我爸趁机对我进行教育,对于这一点,我是挺厌烦的,所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