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
把所有人送进去……
毕竟有点不太现实。
而“天天学英语”,是最先挑起事端的。
可以说……
这次的网暴,他就是首犯。
还在评论区里多次发言,引战,抨击和污蔑老李。
甚至还人肉出了老李的相关信息,暴露在了网上,任人恶语相加。
因此。
他打算重点照顾一下这个“天天学英语”,给那些参与了此次网暴的人提个醒。
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而王大锤听完了秦牧的话后。
嘴角抽了抽。
随后。
顺着秦牧的思路,认真分析了起来。
“这件事属于网络言论纠纷,说实话,你就算举报了对方,最多治对方一个治安管理处罚,拘役个一两天就出来了。”
“随着网络的发展,类似这种的网络口角纠纷,网络暴力其实很多,但都很难有效处理。”
曾经也有不少人较真,把网线对面的人举报了。
但……
即便受理了,找到了对方,没造成重大影响的,最多治个治安管理处罚。
处以几百块钱的罚金。
大部分时候,简单教育,甚至连拘役都不用。
这也是现在国内喷子盛行,网络暴力频发的原因。
逞一时口舌之快,几乎不用付出代价。
“这件事,要不你就删了他的评论,拉黑算了。”
王大锤看了眼秦牧,又接着劝道。
在他看来。
这种事,连起诉立案都构不成。
举报到派出所,对方也就是简单教育。
不痛不痒。
完全是吃力不讨好,没有实质性用处。
然而……
秦牧却不肯放弃。
还提出了个新的角度,开口说道:“举报网络不正当发言当然没什么作用,但……如果举报他诽谤罪呢?”
话音一落。
王大锤忽然愣了一下,有些没反应过来。
而秦牧又接着说道:“他在评论里,对老李进行各种污蔑诽谤,说他沽名钓誉,还暴露了老李的身份信息,引导其他网友进行人身攻击。”
“我记得这些应该能构成诽谤罪吧?”
来找王大锤之前。
他还特地查了下有什么办法能治对方。
单纯的网络暴力,言论纠纷,只能让对方不痛不痒。
但一旦涉及了诽谤罪……
后果就不一样了。
和诈骗一样,这同样属于刑事犯罪!
“诽谤罪?”
王大锤眨了眨眼睛。
听着秦牧的讲述,脑海里很快就浮现出了诽谤罪的刑法条文。
作为律师。
这些常见的刑法条文,都是要求通篇背诵的。
诽谤罪,有三个构成要件。
第一,侵害和受损的客体,必须要是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第二,犯罪主体需要存在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主观上是故意。
也就是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但还是继续这样干。
“好像……似乎也许……对方真的犯了这个罪。”
在左右对比,仔细衡量后。
王大锤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首先,这个“天天学英语”人肉了老李的信息资料,一直在攻击老李的人品,侵害了名誉和隐私权。
其次,他不明真相,就捏造了虚假信息,说老李沽名钓誉,引导其他网友对老李进行攻击。
最后。
这个“天天学英语”,在主观上肯定是故意的。
不然也不会一直在评论区里活跃,甚至和那些三观正常的网友们对喷。
此外。
关于不实的网络信息,在网络上浏览量达到5000次,转发量达到了500次,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
完全可以立案!
而诽谤罪的判刑,一般在三年以下。
不同于治安管理处罚。
前者是犯罪,会有终身跟随的犯罪记录。
后者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不会影响将来的就业,处罚也比较轻。
“我可以确定,对方确确实实犯了诽谤罪。”
想到这里,王大锤深吸了一口气。
重新看向了秦牧。
认真说道:“不过诽谤罪属于告诉罪,不告不理,你需要带老李亲自前往派出所报案。”
诽谤罪和诈骗罪这些不同。
诽谤的是个人自身。
若自己觉得无所谓,对方就不需要接受处罚。
因此需要本人亲自出面举报。
秦牧听完,点了点头。
随后在午饭前,找到了在食堂正要吃饭的李卫国。
“老李,晚点吃饭,出大事了。”
李卫国愣了一下。
“出啥事了?”
“有人骂你!骂的老惨了。”
秦牧一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