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苏念欢一句话把我打蒙了。
“难道,你果真是个玻璃?”
“我不是。”
“那你让我住进来。”
“不行。”
“那你就是玻璃。”
“我不是。”
“那你让我住进来。”
“不行。”
“你肯定是玻璃。”
……
终于,苏念欢还是住了进来。
她说要把“三栋洛夏是玻璃”几个字贴满整个小区,还要附上我的照片。
她还说早就偷拍了我的照片,还特么拍的是三百六十度全环绕无死角。
我被迫就范,并签下了代表着耻辱的“府南条约”。
“一、回家必须换拖鞋。”
“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无故裸奔。衣不蔽体者不能出卧室。”
“三、互不干扰,卧室为禁入区,门口不做限制。交流仅限于公共区域。”
“四、男方管吃管住,女方不挑不拣。标准为每日40元,按月结算。”
“五、出现纠纷,双方不可动手动脚,更不能动刀动枪。可以前往300米外的社区调解,也可前往400米外的府南派出所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创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共同协商。”
为什么会是耻辱条约呢?
因为丧权辱国啊!
首笔款项1200元,并没有被履行到位。苏念欢甩了6张毛大爷,然后就变成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卖了一会儿惨。
我刚刚泛起了一点点同情心,这小妞儿脸一翻,噎得我说不出话。
“要是饭菜不合胃口,别怪我六亲不认。”
我嘞个去,我这暴脾气,当即我就变了个脸——然后冲进卧室狠狠地哭了一场。
不管怎的,这诡异的半同居生活,诡异地就开始了。
第二天一大早,苏念欢就冲进卧室把我从床上拉了起来,说是要做卫生。
条约的第三条,对她毫无约束力。
幸好我没有只穿裤衩子睡觉的习惯。
说实话我算是独居男人里比较爱干净的。可在苏念欢眼里,房子里处处是垃圾。看她那眼神,仿佛要把我也当垃圾处理了。
整整两个小时,苏念欢和我通力合作,把原本就不怎么脏的房子再全部重新打扫了一遍。我的狗窝(苏念欢说的,虽然她也要住进来了)也算焕然一新。
我们的合作,是一次脑力脑洞与体力劳动的完美碰撞。
嗯,具体分工如下:
苏念欢,绷着个脸双手叉腰四处巡视,跟着一本正经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最后验收检验。
我,或匍匐前进,或上蹿下跳,或侧身蠕动,或钻洞走缝。在某人语言的刺激、精神的折磨、肉体的攻击中,我滴尽了所有的汗水榨干了所有的体力,终于算是成功交差,拿到了竣工通知书。
苏念欢居然大发慈悲,斥巨资购买了一个吊篮放在阳台上。美其名曰说是送给我的,说我以后可以更为悠闲、放松、舒适地看书思考。至于真实原因,那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不过我当时还是很感激的,并没有怀疑苏念欢说自己没钱的事儿……
很显然,我想多了。
当天晚上苏念欢就表示,吊篮费用会在下个月的租金加伙食费中扣除。
我特么是日了犬了,还是被犬日了?
包租公当成我这么憋屈窝囊的,怕是没谁了。
当晚我就辗转反侧彻夜难眠,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究竟谁特么才是主人?
猛然间房子里多了个人,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最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一、电脑f盘的寂寞杀手,暂别了,我以后再来看望你。毕竟苏念欢这种神戳戳的女子,谁也保不准会不会突然冲进我卧室。要是发现我在那啥,还让不让人活了?
二、向往的自由,就此分道扬镳吧,有缘再见。我不能再只穿个裤衩子到处晃了,也不能心血来潮想睡哪个房间了,也不能把挺子胎爷叫来彻夜狂欢了。
三、偶尔的懒惰,咱们分手吧,咱俩不适合。现在家里脏了要随时收拾,被子床单要经常更换,衣服裤子要勤换勤洗,锅碗瓢盆要及时清理……
这悲催的日子!
不过呢,不管怎样,这房子里多了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大美人儿,倒是更有人(仙)气(味)了。
甚至看起来,有点像一个家的样子了。
嗯,一个完整的家。
然而并不是。
苏念欢点的菜,做完卫生当天中午就吃上了。她一边嫌弃我做得不好吃,一边使劲儿把菜盘子往她身边扒拉,全然不顾餐桌上还有个劳动者在眼巴巴地望着。
“洛洛,”苏念欢擦着嘴,意犹未尽,“为啥你这么会做菜?”
“因为贫穷,与生俱来的贫穷。”没吃着什么菜,我只好舔了舔盘子,苦笑道,“还有,记得叫我房东,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和义务,请时刻谨记。”
“哎呀不要这么斤斤计较嘛。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等我发达了,不会亏待你的。”苏念欢总算是明白自己貌似有些欺人太甚,讪讪的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