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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寻觅千年 第六十四章 大儒风范(1 / 2)

屈原继续强调他们的辩题:“法有情,只会让法成为任人拿捏的橡皮泥、只会让法成为任人玩弄于手掌之上的玩偶,法有情。于是有了徇私枉法、黑白颠倒、草管人命、于是有了卑劣是卑劣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有情的法是缺钙的法、是患了软骨病的法、我们不能要。所以法无情才能使法官在断案时不偽不倚,法无情。才能更好的维护公平正叉、法无情大才能使我们的各国民众更加和谐美丽。”

见众人争论不休,熊槐息事宁人,轻声的说道:“其实,这是说在执法过程中,法所不容的是私情和物欲,是阴暗角落的腐败与关系而我们所说的情,恰恰是阳光下的真情厚意,是法无处不在的人性光芒。如果对方辩友能够将“情”字放在阳光下,放在正常的范畴去理解,我想我们就不会矛盾了。”

解释完之后不忘分析双方的矛盾点:“今天一直强调,“法无情人有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需要解释的是,为什么有情的人能创造出无情的法。其实在现代法制理念中,恰恰要做到“人有情法亦有情”,我们要求执法者怀着对广大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因为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公平和正义的情感,才能使群众真正领会法公平关怀的真谛,将法深含的真情普数人间。”

听到这番话众人停止了争辩。

这一番辩论刚好被前来讲学的陈平听到,后又颇为赞赏……

陈平:“法有情法不容情向来是法家争论已久的问题,诸位知道两者弊端和有利的地方就好,若以后执政知道怎么去权衡利弊”

话分另一头,昭碧霞想在稷下多待上一段时日,虽然他不是有一些名声的学者,但是凭借着领先两千多年的思想应该也能混进去领略这些已经失传于后世的学术思想。

因为赶路临时听了一场齐王问政,这是已过午时,饥肠辘辘的昭碧霞想着跟着他们一起看看他们有什么安排。

眼看着大批人流涌出,跟随着人流昭碧霞和他们去到了一处餐馆,餐馆里各国风味的食物应有尽有,不愧是文化中心,而且这个时期的齐国国力和楚国不相上下,富有程度也不输楚国,齐王敢于千金买骨受各国文人雅士追捧。

昭碧霞偶然听到人群中的谈论。

一学生请教先生后来才知晓这对师生是著名的孟子和他的学生匡章。

学子问到:“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被称作廉洁之士呢?”

匡章继续询问:“陈仲子居住在于陵,连续三天没有吃东西,也不向人讨要,以至于他的耳朵失聪,眼睛也看不见东西快,后来呢,他在井边拿到一个被金龟子吃了一大半的李子吃了起来,耳朵才恢复听觉,眼睛才能看到东西。他应该算是廉洁的人吧”

孟子听完后,摇了摇头,说道:“在齐国的士人中,我是非常欣赏陈仲子的,可是我不太赞同他这种廉洁之士的观点和做法,如果要推广他的这种作为的话,只能把所有的热。都变成蚯蚓后才能办的到”

匡章略有疑虑的表情,让孟子继续深入讲解。

“蚯蚓在地⾯上便吃干土,在地面下就喝泉水,这才是无求于人,廉洁之至。而陈仲子能做得到吗?他所住的房子,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谷米,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能说他的廉洁可以称道呢。”

匡章听了老师的一番议论,很不服气地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些都是他亲自编织草蒲团同别⼈交换来的,自立更生有什么不好的呢?”

孟⼦耐心的说道:“在齐国,陈仲⼦是宗族大家,享有世代相传的禄田。他哥哥陈载,从邑收入的俸禄就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以为哥哥的俸禄是贪来之物,不去吃它;认为哥哥的房屋是不祥之物,不去居住。他逃避⽗母、哥哥,一个人住在于陵。

只是不知道陈仲子会不会出现在这里。故事娓娓道来讲述着陈仲子的经历:

有一天他回到家里,正巧有个⼈送给他哥哥一只大鹅。

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有什么用呢?”

他哥哥听了自然不高兴。

过了几天。

他母亲把鹅杀了炖了,拿给他吃。

这时他哥哥从外面来,见他在吃鹅肉,就说::“你不是说这呃呃叫的东西没用吗?你怎么还吃它呢?”

陈仲子听了,知道吃的是鹅肉,忙跑出门,在外面呕吐起来,”

讲了陈仲子的事情,匡章还在思索,后又惭愧的低下了头,不再反驳……

没过多久众人学术讨论声逐渐安静了下来,饭馆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看着众人离去的身影,昭碧霞无处可去,本想回到稷下学宫的讲堂。但是想着先落脚,还是去了一处客栈,把包裹放下,躺在客房里歇息。

歇息没一会儿睡不着,便又出去离开了客栈,穿过街道,不出片刻就到了稷下学宫外门外。

已经过了盛夏,这个季节早晚温差较大,早晨来的时候还没觉得热,到了这个时辰仿佛又是炎热的夏季。知道在这古代街道上不能有不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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