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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中心的装备库里偷出来几双乳胶手套,还有出现场用的鞋套、口罩和帽子。司法鉴定中心也常备了这些装备,但是毕竟公安机关有法医,是不需要他们去出现场的,所以常备的装备也就成了摆设,没有人去关注。即便被步兵偷走了几套,也没有人会注意到。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样才能悄无声息地接近这些“垃圾”、怎样才能让他们放松警惕。

步兵经常利用下班的时间,在龙番市一些流浪汉聚集区来回游荡,观察他们的生活习惯,尤其是落单的情况。同时也在思考着,如何才能靠近这些流浪汉、乞丐、精神病人,在他们不备的情况下,对他们下手。可是,除了精神病人,流浪汉和乞丐都是意识很清楚的人,也有自我保护意识,不太可能让一个陌生人靠近还不做防备。而那些精神病人,就更麻烦了,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发病呢?

但是,有一天,步兵在观察一个流浪汉的时候,突然发现他在和一个卖淫女谈价钱!好嘛,这些社会上的垃圾,居然还有这方面的需求!步兵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可以利用的线索,这些流浪汉不是天天想着好事儿吗?他来满足他们。他们想要好事儿,必然不会成群结队,必然要避开众人,必然会放松警惕。为了清扫这些“垃圾”,他装一装卖淫女,又如何?

似乎是重拾了人生方向,步兵欣喜若狂。接下来的几天里,他选择了一个作案目标,那个总是睡在桥墩下一个固定地点的傻四。这人整天疯疯癫癫的,看到陌生的女孩子经过,就喜欢跟过去龇牙咧嘴的。看起来,这样一个精神病患者,是没有人会关心的。既然他那么喜欢女孩子,如果自己伪装成一个女孩子,必然可以在半夜无人的桥墩之下,轻松接近他。

步兵又假装下班经过,在桥墩附近观察着周围的监控安置情况。让他欣喜的是,桥墩附近并没有监控,而且从他家一直到现场,也可以设计一条没有监控的通行道路。这明明就是老天给他安排的机会,他就是代表上天来收拾这些社会垃圾的“清道夫”!

那一天晚上,为了计划顺利进行,步兵甚至提前看了天气预报。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这样的天气,实在是太适合杀人了。步兵在下班的时候,已经去了商场,打着给女朋友买生日礼物的借口,买了女装、丝袜、高跟鞋,以及假发,甚至还买了口红。

回到自己的房子后,步兵穿上了白色连衣裙和丝袜,披上了长款的黑色假发,再学着电视里的女明星,涂上了口红,一开始总是会画歪,练习了几次之后,终于能够熟练地均匀涂满。最后步兵走到全身镜前,冷峻地看着镜中自己的另外一个模样——一个皓齿朱唇、皮肤白皙的女子。他知道自己从小被嘲笑像女生一样清秀,伪装成女生的样子并不难。

到了晚上,步兵按照自己的预定路线,来到了事发现场的桥墩旁边。说老实话,刚开始靠近傻四的步兵,是有些紧张的。因为戴着乳胶手套,他的手心里全是汗珠,滑腻腻的,很难受。高跟鞋的鞋底已经被鞋套包裹了起来,走路的时候有些滑。步兵小心翼翼地靠近着猎物,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崴了脚。在距离傻四只有十米的时候,傻四发现了他,于是发出了标志性的痴笑。而且这个社会的垃圾,居然主动解开了自己的裤带。

果然,这种“垃圾”,都是很好接近的。

步兵走到傻四的身边,用隔着乳胶手套的手指划过了傻四那沾满污泥的粗糙皮肤,他明明是在挑选着下手的部位,可是这个傻四倒是很兴奋地加快了脱裤子的速度。步兵是个医学生,对人体再了解不过了。傻四因为激动,脖子上青筋暴出,这让步兵很容易就触摸到了他的颈动脉的位置。而此时,步兵的另一只手,已经从挎包里摸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手术刀。

经过上次的被打,步兵知道,兵器要是短,就必须锐利。

第一次杀人,步兵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甚至在下手的那一刻,他似乎又要改变主意。但是对社会垃圾的“仇恨”促使着他咬紧牙关,看准了傻四的颈动脉切了下去。

“噗”的一声,一大股热气腾腾的鲜血喷涌而出,伴随着傻四惊恐的表情,喷溅了步兵一头一脸。步兵知道颈动脉破裂会有大量喷溅状血迹,但是没想到喷涌的力度居然有这么大!不过,步兵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胆怯。那红色的血液一喷出来,就让他看到了他心中所谓的人体美学。他觉得那不是残忍,而是一种享受。

几十秒的时间内,傻四就失去了意识。步兵抬起头来,左看右看,这附近终究是个偏僻的所在,并没有人看见他的行踪。血液在傻四背后的桥墩上形成了一个扇形的喷溅面。步兵蹲在傻四的尸体旁边,欣赏着眼前的“血色山水画”,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低头看了看傻四脑袋旁边的巨大血泊,伸出了一根手指,蘸了蘸血,在扇形喷溅血的旁边,写了三个大字:“清道夫”。

不知道是自己发挥得好,还是血字本身就好看,步兵看着这三个大字,心头涌起了一股神圣的感觉。签上这个名字,自己的所作所为就不仅仅是满足解剖的爱好了,还是在清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正义吗?这不就是只有自己才能完成的使命吗?他瞬间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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