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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三章+第两百一四章 旧梦(1 / 4)

一路走来,宫灯发出晕黄的、暖人的光,光晕一圈儿圈儿散开,恰似那碧水秋露的波纹。

莲玉小心翼翼地轻捻裙摆,跟在后头,绣鞋踩在还没来得及结成霜的水雾上,感觉好像在梦里头。

“端王殿下给您送信也是约在了春妍亭吧?那年是盛夏约的,您一回去才发现,脸上脖子上,全是被蚊虫咬的大包,皇后娘娘问您,您还不敢实话实说,支支吾吾地反倒让皇后娘娘下令彻查...仔细数一数,都过了这么多年了。”

莲玉是个很冷静理性的人,很少发出这样的喟叹。

如今却拿出一幅此去经年的口气来。

“是呢,一开始若有人告诉我,我今生会嫁给六皇子,我一定打死不信。”

再来一世,分明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安安分分地直管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奈何世事无常,偏偏命中注定就有那么一个人,能让你干净果断地打破定下的一切桎梏。

前世的端王妃温婉和顺,以夫为天,照六皇子的个性,那样闲云野鹤的日子,他未必不会更想过。

行昭笑一笑,轻轻将手放在莲玉的手上,“有始有终,开始是在春妍亭...”

话头一顿,细想了想,觉得自个儿有点欢喜傻了,这叫终吗?

不算吧。

任何开始都是过往的终结,任何终结都是未来的开始。

她的人生重新开始了两次,第一次的重生时还来不及收拾情绪,一切都显得有点儿兵荒马乱,而第二次的开始,她的身边无端多了一个人,一个能让她哭能让她笑,能让她心安能让她惊慌的人。

把自己情绪全都交给另外的一个人,一个没有血缘牵连的陌生人,真的是一件很冒险的事。

她输过一次,便更珍惜第二次。

婚前最后一见,带了点儿偷偷摸摸的意味,莲玉自觉地站到小巷口放哨,好巧不巧,遇见了同样弓着腰守在巷口的六皇子贴身内侍,行昭笑着颔首致意,“...今儿个天气凉起来了。李公公也辛苦,过会子索性寻一个避风的地儿站。”

李公公身形一缩,连眼神都不敢抬,连称受不起,“殿下在里头等着您咧!”

在宫里头长大的人,最信任的大多都是身边儿的奴才。

宫里头的信任可不是拿真心换的,是拿命换的——手上攥着你的命,我才能舒舒坦坦地接受你的忠心。

这一点儿前世的行昭不太懂,和周平宁身边儿的人闹得很僵,对丫鬟们是防东防西,对管事们是指手画脚,对王府史官们是越权插手,一番做派显得既不给男人脸面,又没教养。

相互倾心、爱慕是一码事儿,在一块儿过日子又是一码事儿。

两个爱人成了家,慢慢过日子,磨啊磨,磨啊磨,被柴米油盐酱醋茶磨到最后,磨得女的是面目可憎,男的是心怀鬼胎,也不是没有。

爱是基础,可往后的日子过得好不好,却各凭本事。

远香近臭,佳侣吵成怨偶这种事,行昭看得多了。

这事儿方皇后没法儿教,行昭便借来古籍,自个儿静下心来琢磨,所以说成个亲最忙的是女人啊,既要适应又要做足心理准备,还得像琢磨常先生布置的课业似的,拿出笔来勾勾画画记重点。

没法子,行昭晓得自个儿不算机灵,索性勤能补拙,什么时候补好,什么时候算完,晚点儿也不怕,总算是补好了的。

雪天路滑,行昭自己提着宫灯往前走,既是偷摸见面儿,自然是黑灯瞎火。

宫灯能照多远?顶多照到脚下的路,行昭摸摸索索往前走,哪晓得绣鞋一打滑,身形往外一歪,险些摔地!

嗯...到底还是没摔着...

还没落地,行昭的胳膊让人猛地往上一提,宫灯“砰”地一声就势落地,整个人很自然地扑到了来人的怀里。

行昭来不及轻呼一声,耳畔边便听见那人闷声一笑:“甭激动,阿妩甭激动,咱再坚持个几天儿...”

这一笑缠缠绵绵的,连带着胸腔腹间都在跟着动。

行昭脸都懒怠假装红一红了,一手使劲儿撑在六皇子胸前要挣脱开,这一按不打紧,行昭像按到了块儿硬石头上。

如今的文人风骨里...还得加了条——必须练就一身腱子肉?

行昭脑子里头莫名其妙闪现出这样一句话儿。

无端冒起一头冷汗,脑袋赶紧甩一甩,腰杆往下一佝,伸手去够落在青砖地上的那盏宫灯。

小娘子实在挣得厉害,六皇子从善如流放了手,脸不红气不喘地弯腰将宫灯拾起,没准备递给行昭,反而自己拎着也没往前走,就停在春妍亭的阶下,一笑:“雪天路滑,本来是想到凤仪殿寻你,哪晓得母妃告诉我凤仪殿前些日子让内务府送去了几只小犬。”

很有自知之明,就是为了放狗咬你的。

行昭咧嘴笑开:“婚期越近,方皇后管得越严。不仅院子里养着几只小犬,瑰意阁里还有蒋姑姑镇守,从早晨到夜里,她若不在就是碧玉在。”

蒋姑姑不咬人,但是她训人...

得咧,您还是让狗来咬我吧。

行昭如愿看到六皇子神色一囧,笑得更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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