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心中有决定了,就放手去干。海带最好的种植时间是夏初,差不多在五六月份,如今快三月了,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做安排。
对了,这些海带孢子是不够用来做种子的。你让你的人,按照我纸上写的法子,去海中捞一些昆布养殖起来,收集孢子,等到五月底就可以繁殖了!”
曹清兮点点头,手里厚厚的一叠海带养殖手册,只怕是这叶家小姑娘昨晚连夜赶出来。
不免心中感叹,这老天爷真是厚此薄彼,怎么有人天生如此聪慧呢?
等等,若是他现在赶回北州,岂不是没办法收获小麦了?
“叶姑娘,曹某现在不能走,我还等着收小麦呢!等小麦收了我再走吧!”
叶蓁蓁差点忘了,曹清兮一直守在叶家,除了学习算筹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为了量小麦的亩产。
“我家的东小麦种的早,三月中旬便可成熟。时间有点赶,你修书一封寄给你庶弟,让他先多收集一些昆布!”
“这没问题,我现在就去写信!”
曹清兮大喜过往,若是两样都能说顺利完成,那自己真是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呢!
叶蓁蓁顺道掏出怀里的契约书,这玩意儿还是得签的。
做生意人得讲究生意事,兄弟都能为钱而反目,万一这曹家胆子大了,吞了她的技术咋办?
曹清兮苦笑,姑奶奶诶!你也不看看你背后站的是谁,谁敢得罪世子爷啊?这是不要命还是嫌活的太长了?
老老实实拿起毛笔,将契约书签名按手印。
一切都事情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转眼间,来到三月份。
田地里一片金黄,北方冬日都是种冬小麦,站在田埂上感受一片的金黄波浪,犹如站在海洋中,真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叶家川直起了腰,看这一片片的麦穗,眼前一黑,这么多得割到啥时候去!
要不要发明一个收割机出来?
不行,那玩意儿要发动机的,在大夏朝拿出来太吓人了,关键还吃油,他可没办法去弄油天出来,那玩意儿太费事了。
记起家中还有圣上赏下的两百亩土地,曲辕犁一百亩,黄豆种十亩,因为黄豆是大家伙一起献上去的。
平分给了各个军户,均摊下来,这面积就少了。
要是等水车、小麦献上去,估计还有的赏赐。
这给田也够多了,再给就吓人了。
种也种不完,扔在浪费,闺女商场里那么多植物能种呢!到时候要是再赏地,就直接请佃户过来帮忙种田。
大夏朝虽然土地多,但也有不少人家里落败下去,一亩田都没有,只能给富绅家里当佃户。
耕耘一亩地,被朝廷收税,还要再被富绅收。
往往一亩地的收获,只余下两三分收获,说不定还不够一年的嚼头。
百姓苦是真的苦,哪个朝代最苦的都是百姓,背朝黄土面朝天,困于饥饿之上。
叶蓁蓁也在西山县见过佃户,穿的衣不蔽体,往往一件衣裳补了又补,可能一条好的裤子都没有。
身体佝偻着,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中州还算好的,谢浅体恤百姓,下过命令,所有富绅抽税不能超过二分,合上侯府抽的税,佃户手中自己能留下四成的粮食。
所以有时候叶蓁蓁觉得,谢浅真不像这个朝代的人,他爱护百姓,懂得行兵之道,最难能可贵的是那一颗赤诚之心。
天下能为百姓想到此处的人多吗?
不多,甚至很少……
高高在上的人,觉得自己施舍下手指间的一点东西,于下头的人便是福祉。
但他们从未亲自走下去过,就是站在那高高的台子上发号施令,不下高台怎能见芸芸众生。
叶蓁蓁心中感慨,中州百姓有谢浅是件幸事,她能遇上谢浅,这恐怕是天意吧!
带她来到一位良臣面前,空间里的东西才不会蒙尘。
她也不用担心有人想吞占功劳,甚至杀人夺财。
有时候缘分一道,妙不可言……
“蓁蓁,你愣着干嘛?是累了吗,娘带你过去休息会儿?”
李秀兰狐疑的看着呆立在原地的叶蓁蓁,这是咋了,目不转睛的。
叶蓁蓁晃过神,像朵西海棠笑了:“没事,晒的脑子有点晕,我缓一缓就好了。”
“要是不舒服,一定得跟娘讲啊!”
“知道啦!”
……
曹清兮揉了揉老腰,听母女两的话,他后悔来割麦穗了!
自己逞什么能啊?
非得下田来体验生活,上回扭得腰才刚好,现在又来折腾。
这冬小麦比黄豆难收割多了,麦穗割人,要是不穿严实点,直接喇开一个大口子,血滋的就冒出来。
但不下来,他心痒痒啊!
叶家的麦穗跟喝饱了水似的,沉甸甸的,把麦秆儿都压弯了,一串串丰收的麦粒,饱满的像西域进贡而来的葡萄。
挠的人心里痒痒。
周遭是村子里的村民还有军户,大家伙都一起在收粮食。
不过。他们还是羡慕叶家啊!
这麦子咋种的,能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