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尼尼“被解放的右手”也是用肠子做的琴弓。
他不需要用人类的肠子做琴弓,有可能是不会,有可能是因为他觉得猫肠子的音色更好,开膛手杰克是1888年8月7日开始活动的,也许更早,帕格尼尼1840年已经过世了,那个让人如痴如醉的《魔鬼的颤音》杰克听过么?
最早的留声机发明于1857年,帕格尼尼的演奏是不会有唱片留下的,但是那些报纸上却铺天盖地地对帕格尼尼进行赞赏。
他想要出名,想要被世人关注,想要报纸上也有关于自己的故事。
帕格尼尼被形容成行走的绞架、恶魔的幻影、恶魔的演奏。
有些人养恐怖的宠物,就是欣赏别的人恐惧的样子,别人吓得面无人色他就越高兴。
一开始他还害怕自己被抓住,故意留下一些假的线索,后来他发现苏格兰场的警察很蠢,就写信给中央新闻社挑衅警察。
就算是疯子也有他自己的逻辑,虽然有的精神病患者脑子里一片混沌的迷雾,除了尖叫和哀嚎外,已经不像个人了。
刚开始这封信被认为是个骗局,但当爱道斯的遗体被发现有只耳朵部分被割掉时,信中被应证的“割走女士们的耳朵”引起人们的注意。警方于10月1日公布这封信,希望有人能认得信里的笔迹,但徒劳无功。
为什么要割走耳朵?耳朵的功能是听力,有的人就是那么不听话。
连续凶杀案结束后,警方宣称该信是一名当地记者的骗局,但是波莫娜觉得它应该是真的,因为如果它是假的警察还把它刊载出来,那就更蠢了。
那封信件被公布后,很多恶作剧信件都模仿该信的笔调写信给警察,干扰了断案,更糟糕的情况,如果有人和看了少年维特之烦恼后自杀一样,学开膛手杰克一样犯下连环杀人案,那就更罪大恶极了。
“杰克”应该是个有外科技术的人,他不一定是医生,有可能是医学院学生,或者中途辍学了。
他读书识字,却生活压抑,证明他和人同住,如果是独居的男性,他可以将受害者带回家,而不需要冒那么大的风险在街上“解剖”了。
他的家教严厉,因此总是觉得自己被束缚了,在教区或者工作的地方显得非常有教养,和女士们保持有礼的距离,并不是那种很引人注目的男性。
19世纪的英国男人在战胜了中国后都以为自己是世界之王,喜欢在女性面前夸夸其谈,“杰克”却是安静并且低调的。
他的卧室里也许有很多帕格尼尼的剪报,如果他听过帕格尼尼的小提琴,那么发案时应该五十岁以上,这个年龄的男人控制身材高壮的女子应该不可能了,受害者死前大多呈现酒醉状态,没什么抵抗力,是很容易下手的目标。
如果他是警察估计的30岁左右,那他就没有听过魔鬼的颤音,可是他想听极了,甚至于梦里也在想,但是,男人都会喜欢年轻女人,前三个被害者的年龄都在40岁以上,已经是人老珠黄的年龄,她们的“生意”应该不好做,因此她们迫切得想要招揽“生意”,后年惨死在自己家里的玛莉·珍·凯莉却只有25岁,这是一种心理转换,“杰克”变得自信了,他并不是厌恶女性,而是喜欢女人,却因为一直以来没有自信,才找年老的妓女。
等他变得重新自信之后,他变得和正常男人一样喜欢年轻女人,那一次案发现场也不同,是在室内,玛丽的家里面,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他“自由”了,邻居声称当天凌晨四点左右有听到一声凄惨的女性尖叫声,也许是玛丽发现那个和她共度春宵的人发现了他的真面目而发出的。他终于听到了“魔鬼的颤音”,虽然只有短暂的瞬间。
“杰克”都是在凌晨活动,46岁的凯萨琳·艾道斯被发现横尸在主教广场上是凌晨一点四十五分,除了同样被割喉剖腹,肠子甩到右胸外,她还被夺去部分子宫和肾脏,由于巡逻的警员声称一点半时这里并无异状,他要用15分钟时间杀一个人,而且还要开膛破肚,取走器官,将肠子放在右胸。
一,杰克熟悉巡警的路线和时间。
二,他在赶时间。
也许他在某人睡前喝的酒里掺了安眠药,这样可以保证那个人凌晨不会醒过来了,他就能趁着这个时机偷溜出去犯案。
匆忙的杀戮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喜悦,他享受的是之后报纸的关注,他成了帕格尼尼一样的“狂人”。
最后他杀死玛丽是这段杀手生涯的结束,他要回归正常生活了,没准儿他还有个未婚妻,这段“开膛手杰克”的生涯是一次短暂的冒险,他会用那些做成标本的“战利品”回忆那段“美好的回忆”,还有那些关于杰克的剪报,他从“Nobody”变成了“sobody”,这是他“伟大的成就”。
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隐藏下去,成为历史上最大的悬案之一,他很“聪明”,那些只会用暴力刑讯逼供的警察是抓不到他的。警察刑讯逼供也是针对一部分人,有身份或者有钱人他们不会那么做。
但“杰克”也没有有钱到可以买自己的房子,他必须和人同住,这样他就没有办法和其他连环杀手一样尽情折磨被害者了。
他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