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尚且贪生,他还不想死。
十几个抬着箱子的青年,有气无力的喊道:“老爷,我们跑不动了。”
“把东西丢了,跟我一起跑。”锦衣华服的中年男子,再也顾不得钱财。
一箱箱金银财宝砸在地上,不少百姓双眼泛光的哄抢。
洪国忠捡了一锭金子和一块碎银,继续向前跑去。
中年男子丢弃金银财宝的目的,不过是想让身后的人,沦为大妖的食物,为他争取逃命的时间,带着十几个仆人,同样是为了保命。
中年男子也没有办法,不舍弃金锭和银锭,十几个忠心耿耿的仆人,多半死路一条,他自己又扛不走那几箱金锭和银锭。
洪国忠捡的那一锭黄金,重量大概有一斤,碎银大概有半两,只要能逃出生天,短期的食宿不成问题。
没过多久,后方传来惨叫声。
“人为财死,诶。”
暗自叹息的洪国忠,不快不慢的向前跑去。
后面不安全,前面也未必安全。
保持体力,伺机而动,才有一线生机。
极速狂奔,分分钟就能把体力耗尽。
往两边的树林跑?有可能遇到野兽,还有可能遇到妖怪。
身体素质还算不错的洪国忠,只比十几个人跑得慢。
要是他全力奔跑,早就跑到最前面了。
身后跟着几千人,暂时还算安全。
一个多小时后,一群随身佩刀,身穿青衣的人,从前方策马而来。
“安全了。”一个百姓如释重负。
“青衣卫的大人来了。”另一个百姓说道。
舍弃金银的中年男子说道:“我们走,到了县城才安全。”
洪国忠跟在中年男子等人的身后,捡了一锭金子和一块碎银,进城能用一段时间。
他没有折身而返,观看青衣卫大战妖怪的想法。
心中虽然好奇,但好奇与自己的小命相比,明显微不足道。
回去观战,万一青衣卫不是妖怪的对手,他很可能为了好奇而丢掉小命。
两个小时后,一座气势磅礴的城池,出现在洪国忠的视野之中。
“城墙三十米高,太震撼了,云山府?汉字,太亲切了。”
双腿酸痛的他,跟着中年男子等人,进入云山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