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犯人抓捕。
县内坛主,主管耕种、养殖和农社教民。农社设立社长,训练民兵,保境安民。
这三人小组,看似县长权责最大,但农社有监督纠察之权,可直接上报总坛。
如此制度,县长直接失去了兵权、司法权,县内财产处置权,就如同一个小吏一般,管理人口和商贸。
潘烈这一波改革,有很多官吏直接反对。
在这些名士眼里,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牧民。作为名士,他们高高在上,现在要他们如同商贾一般,管理商贸,经营农田、经营养殖场,这让他们受到了莫大的耻辱。
长治、左权、榆社三地县令,直接挂印而走。
走了三个县令,潘烈无所谓,接着继续开会,公布县令的薪酬待遇。
县令待遇是5000农元每月,附带灵米1斤,综合年收入16万农元,相当于160万钱。
依据汉朝官职,次县长300石,大概是九千斤粮食,一年俸禄是9万钱左右。大县长600石,大概是一万八千斤粮食,一年俸禄是18万钱。
但在上党,县长的收入直接就是其他地方县长的10倍以上。
关键是上党有这个实力发放得出这个薪酬。
潘烈宣布完薪酬后,说道,不愿意干的人,可以马上离开。
这一次,没有人离座。
财帛动人心,更不要说还有仙米,这是在市场上买也买不到的东西啊。
上党郡下有长子、壶关、长治、晋城、和顺、左权、榆社、沁县襄恒、黎城、潞城、陵川、阳城、高平个县。
潘烈将长子、壶关、潞县划分为直辖区,归上党郡治所直接管理,也是神农教大总部。
襄恒铜鞍北接太原郡,高平径城南接司州河内,这两地划分为军县,由翼卫军分配千人驻守,并从五河镇、南陵镇各调配三千民兵前往屯田。
至于其他县城,采取精兵简政政策,由县长带领十名文吏治理。
第二日,神焰军派出二千多人,分出十三支队伍,开始在各县宣布上党治所命令,解散多余的郡兵,与民休息免税三年,凡在当地没有土地者,或家中土地不足者,都可前往屯留领取农具、种子进行开荒。
神焰军宣布任务完成后,就在当地剿匪。
只用了十余天时间,游荡在上党郡的山匪、马匪就被神焰军绞杀一空,一时间潘烈之名,响彻整个上党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