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
一边说着,那方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还笑眯眯地看了摊主汉子一眼,问了一句“对吧?”
摊主只能连连点头应是。
所以昨儿个夜里,小乞丐没来,应该是不敢再过来了。
却不曾想,今儿个又来了,当然来这儿之前,干瘦小乞丐躲在远处看了许久,一直没有见到那伙地痞流氓,这才终于松了口气,小心翼翼走到近前,一如既往躲在炉子旁边取暖,脸上的青肿还没下去,破烂衣服上面也还带着血迹。
摊主回过神来,看了一眼炉子旁边的小女孩儿,瞧着她用力揉搓双手,然后摊开手掌放在炉火边上,虽然脸上青肿未退,尤其少年末了赏的一巴掌,让这小乞丐的脸颊高高肿起,但一双眸子依然干净清澈,被炉火映照,亮晶晶的,煞是好看。
倘若换个读书人来,瞧见这双眸子,应该能够说出什么特别漂亮的话吧?
可惜自己是个糙人,没读过书,啥也不懂,只知道好看。
但也看得出来,这个小乞丐虽然已经落到这幅田地,饥寒交迫,但却肯定是个“干净人”,就像那双眸子一样。
摊主摇头一笑,打散了自己的恻隐之心,实在不敢施舍一碗馄饨,便哪怕已经好几次瞥见小乞丐不由自主目光上移,看向锅里,却也只当看不见,手中笊篱捞起十二只馄饨,搁入瓷碗,叫上一声“馄饨来喽”,便端去桌上,笑呵呵说上一句“收您十二颗铜子儿,请慢用”,便重新回到炉火一旁,继续煮馄饨。
炉子旁边忽然传来咕噜一声。
小乞丐脸颊红红,低下头去,捂住肚子,拼命咽口水,却也依然止不住声音传出。
摊主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装模作样抬起头来,看向人影寥寥的街道,一阵愁眉苦脸。入冬之后,一旦入夜,气温骤降,街道上行人难免少去许多,所以每到这种时候,馄饨摊的生意总是不太乐观,也好在之前几个季节存了一些钱下来,再加上现在也不是没有半点儿收入,所以想要熬过这个冬天,并不困难,甚至可以赶在年关的时候,给自家那位因为有了身孕就不能陪他出摊的婆娘添一件新衣。
不过有了孩子之后,开销更大,或许还是省下这笔钱更好一些?
摊主一边考虑着生计问题,一边捞起锅里已经煮熟的馄饨,再往碗里搁上几片刚刚烫过的绿叶菜,洒一把虾皮和紫菜,简简单单,桌上有辣油,愿意吃辣的自己加一些,不愿意吃辣的就这样,咸鲜味美,怎么都能吃得下去。
搁下瓷碗的时候,汉子瞥了一眼这位刚来的俊美年轻人,神色古怪,怎么好端端的男子,生了这么一副狐狸眼的女儿相?好在没怎么打扮,又不曾刻意做作,所以看着还是挺顺眼的,只是不知为何,竟会觉得这位年轻男子有些吓人。
但却是个生面孔无疑,从来没见过。
“客官,您看...”
摊主汉子伸出一只手的三根手指搓了搓,脸上赔笑。
年轻人有些意外,但也没有计较。
“多少钱?”
“十二颗铜子儿。”
年轻人轻轻点头,手掌抹过气府,取了一枚银的出来,丢给摊主,后者立刻眉开眼笑,故意放慢动作,就等这位出手阔绰的大财主说上一句“不用找了”,只可惜等到摊主汉子将钱塞入衣兜,也没等到那句天籁之音,只得道了声“客官稍等”,便转身回去,在自己的钱匣子里翻出一大把铜子儿回来,送到年轻人手里。
后者收钱收得理所应当。
实际上也是理所应当。
只是摊主汉子回去的时候,仍是忍不住心里嘀咕两句。
“有钱人还这么抠门,牙齿缝里虽然抠出一些也不止这些找零的钱了,真好意思要...”
当然没敢说出声来,毕竟摊主汉子在此营生多年,最基本的眼力见儿还是有的,能够猜出这种年轻人的具体身份,深知有些话不能说出口来,哪怕声音再小,也瞒不过去,很容易就会给自己招来灭顶之灾。
毕竟对于这些山上人而言,凡人便是蝼蚁一般,就像自己小时候还在村子里,闲着无聊就会弄些胰子水灌进蚂蚁窝里,不以为耻,反以为乐,觉得自己厉害极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在这些山上人眼中,自己就跟那些蚂蚁没什么区别,随随便便就能轻易踩死,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摊主心里埋怨不已,暂且没有更多客人,就干脆坐在炉子一旁休息起来。
街道另一边,忽然乌央乌央走来一大拨人。
为首的是个面带病容的公子哥,只是腿脚有些不太灵便,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大袖里面,随着走动时的身形摇晃,偶尔还会露出一些白色纱布,身上带着浓厚药味。而其身后,则是一群就连走路都是每个正形的人,年纪有大有小,相差不多,相当年轻,都是一副流氓痞子的模样,其中绝大多数人的衣着打扮相当市井,只有两人,穿着整洁干净,尤其与那公子哥并肩而行的男子,锦衣华服,格外清凉,其实是身上这件衣裳并非寻常,而是一件实打实的珍贵法袍,不仅能够在与他人打斗之时防御卸力,并且穿在身上还能保持冬暖夏凉,所以哪怕男子只着单衣法袍,依然不会觉得天气寒冷。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