扜泥城东,一百二十里!
朝廷的大军摆开阵型,大队骑兵在两侧不断的迂回游走。
重步兵扛着盾甲,一点一点的向前逼近。
李二穿着一身漆黑如墨的铠甲,手中端着一根马槊,坐在他那匹纯黑色的汗血宝马之上,整个人犹如魔神一般!
程咬金在他身后右侧,穿着一身土黄色的铠甲,手中同样是一条马槊。
唯一和李二不同的是,他带着一顶,插着长长翎羽的头盔,以表示自己的主帅身份。
大军前行的速度很慢。
因为前方探马已经传来消息,西域的三万四千人联军,已经驻好防线。
按照泰记的情报,他们需要等待一个机会。
程咬金皱着眉头,看着远方。
为何还没有信号?
李二淡淡的说道:不急。
程咬金嘿然一笑,道:不妨陛下且去中军休憩片刻,用不了多久,老臣便可已经敌酋的头颅,送到陛下面前!
李二回头看了程咬金一眼,道:朕碍你的事了?
程咬金张了张嘴,没词回答他。
就算真碍事了,也不能直接说出来。
李二的脸上,忽然露出几分笑容。
自从出征以来,他就很少笑。
这是从长安出兵之后,经历的第一战,朕已经许久没有见过,千军万马厮杀得场面了,你放心,不管打成什么样子,朕都不会越俎代庖。
说着,李二从怀中,掏出一副望远镜。
朝着远处瞧了几眼,微微摇了摇头。
杂牌军就是杂牌军,等了半个时辰,竟然连阵势都没摆好,换个性子急的,早就冲过去了。
他也知道,就算所有人都拥有击溃眼前这三万四千联军的信心,也不能立刻冲出去。
即便面对三万四千头猪,也免不了会出现伤亡。
需要等待机会,趁着敌人内乱,一举将其击溃!
天很热,太阳很毒。
李二穿的那一身漆黑铠甲,估计能把人烤晕。
可他却浑然不当回事。
作为马上皇帝,他早就习惯在战场上吃苦了。
甚至于,他很享受这种感觉。
来了!
程咬金低喝一声。
李二再次举起望远镜。
果然,远处敌人的应敌之中,产生了哗变!
李二可以清晰的看到,一群拎着弯刀的西域军士,正在玩了命的砍杀他们自己人!
陛下,老臣去了,提前说好,您不许插手!
程咬金等不及李二回答,策马上前。
攻!
旗手突然出现在大军正南方的山坡之上。
每一位大唐士兵,都能清清楚楚的看到,旗手所发的号令!
杀!
杀!
嗡
一瞬间,就好像水滴蹦进热油锅一般!
冲霄的喊杀声,几欲令天地变色!
程咬金所统帅的前锋军,只有不足一万五千人。
够了!
习惯以少胜多,以一当十的大唐府兵,对付两万四千西域乱军,足矣!
踏踏踏
重步兵居中,两侧各有三千骑兵迂回包抄。
马蹄声,如惊雷阵阵,在大漠之上掀起滔天浪潮。
三里路对于骑兵而言,转瞬及至!
重步兵要慢上一些。
他们每个人的装备,都超过五十斤。
此外,每六人还要扛着一面巨大的盾牌,来护卫弓箭手。
骑兵迂回之后,逼迫得敌军,不断向重步兵靠近。
程咬金的前锋营之中,有一大半当年都参加过突厥之战。
而且,贞观二年之时,也跟程咬金前往陇右,抵御羌族乱敌。
他们早就习惯了,大漠之上的厮杀方式。
在这种地方,优良装备的作用,能够发挥得淋漓尽致!
很快,敌人被逼迫到了弓箭手的射程以内。
哗
哗
箭矢如同蝗虫一样,飞射而去。
几乎在一瞬间,放眼能及的敌人,报销了一大半!
经过短暂的慌乱之后,敌人也恢复了一些建制。
某些部落,派出骑兵。
还有一些部落,派出了弓箭手。
大唐雄师早有准备。
盾!!
传令官一声令下,重步兵齐齐将巨大的盾甲,抬了起来!
叮
叮
箭头除了能在盾甲上,发出清脆的响动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作用。
而敌人的骑兵...
二十几架八牛弩,从后方露出狰狞的面容。
足有三丈长,成年人手臂粗细的攻城凿,已经上满了硬弦!
攻城凿这东西,并不是用来杀敌的。
一般情况下,是在攻城之际,用八牛弩射出去,钉在城墙之上,供军士往上攀援所用。
而用在平地之上...
嘣
令人牙酸的机括声和弓弦声响起。
噗噗噗!
锋利的攻城凿,毫无意外的穿透了好几匹马,最终,生生将一个人,带飞了上百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