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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文明人 -(1 / 2)

瑞里这句话一出,不知道为什么,幽静的丛林深处真的静了下来。

李无虑看着瑞里,又看了看贝恩,眼中满是奇怪之色。

贝恩此时也有点尴尬,他要不是知道瑞里真的不知道自己年轻的时候的事情,他还以为自己儿子是在用激将法,帮助李无虑坑爹呢。

贝恩被李无虑疑问的眼神看的有些不好意思,心说你看什么看?

谁年轻的时候没干过几件出格的事?

你知道你爸年轻的时候成天躲在青楼里喝酒吗?

你知道你爷爷年轻的时候,一夜醉酒就把人皇剑许给剑圣了,然后第二天酒一醒就不认账了吗?

“贝恩叔叔没把当初的事情告诉你吗?”李无虑看着瑞里说道。

瑞里摇了摇头,他虽然知道自己父亲确实有些不凡之处,但是具体的……付清并没有和他说过。

“没什么好提的。”贝恩道。

“怎么会呢?”李无虑道,“贝恩叔叔的事迹现在也是中央帝国的传奇。”

“什么事迹?”瑞里道。

“我父皇说贝恩叔叔应该是当今天下间最厉害的盗贼。”李无虑道。

“盗贼?!”瑞里一惊。然后猛地看向自己的父亲。

怎么突然就成了贼了?!

不对!

瑞里猛地回过神来,发现事情似乎有些不对。

贼这个职业无论如何也说不上光彩,但是当李无虑提起此事的时候,父亲的眼中并没有羞愧之色,而李无虑眼中也满是崇拜。

这是……

“贝恩叔叔年轻的时候干过不少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我身为中央帝国人就说一件和我中央帝国有关的事情吧。

贝恩叔叔当年,曾夜入我中央帝国皇宫,欲得御玺!

就连剑圣舅爷也说,当初要不是他在,真不知道贝恩叔叔究竟会不会得手……”

“御玺?剑圣?!”瑞里大惊。

看向自己父亲的眼神变成了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一样。

他终于知道自己父亲为什么一点都不羞愧了,做贼做到这种地步那确实没什么好羞愧的了。

进皇宫偷御玺?这是一个贼该干的事情吗?

“剑圣大人过誉了。”贝恩说着话朝东边拱拱手,他对剑圣还是十分尊敬的,“就算当时剑圣大人不在,我得手的成功率也是微乎其微。”

“但是龙叔与艾莎阿姨似乎不是这么认为的。”李无虑道,“按照那两位的性格,如果不是觉得贝恩叔叔有一定的成功可能性,想必不会让您废这个功夫,恐怕就直接攻打我中央帝国皇宫抢御玺了。”

贝恩心说你说的有道理,但真不是这么一回事。

当年赤麟是想直接抢来着,但是斯蒂亚不同意,怕伤及无辜……

“咳!”贝恩假装咳嗽一下,转移思路,心说自己真的年纪大了,怎么总是能回想起多年以前的事情?

“父亲……您和红色灾厄多年之前就认识了?”瑞里终于问到了重点。

“没你之前就认识了。”贝恩说了一句很多父亲都会说的话,“还有,你还是跟着无虑一起叫龙叔吧。”

“龙叔他很信任您?”瑞里道。

“嗯……”贝恩犹豫了一下,“信任倒也谈不上,他只是不在乎我的立场罢了。只是现在,我俩应该是前所未有的志同道合。”

“那……我之所以能数次出入红龙宫,还有领路人之名……是因为您?”

“傻孩子,不然你以为呢?”贝恩道。“那些矮人只是装作看不见我?也不是眼睛不好?”

“唉~”贝恩叹了一口气,走到瑞里身边,随手抽出他腰间的匕首,“知道这是什么?”

“匕首。”

贝恩深深的看了自家儿子一眼,头一次怀疑他是不是智力有问题,“这时你的诞生贺礼。是矮人王得知你出生的消息之后,亲手为你打的。

只是份礼物,算不上什么用心之作,但是矮人王亲手打造的匕首当做你的诞生礼,意义非凡。所有矮人族都会把你当做他们自己的子弟。”

“也就是说……”

“二十多年前,我第一次在矮人王国与矮人族相识。

那时他们还居住在风雪帝国边上的火山中,天空中偶尔有飞鸟飞火。

矮人们无聊了,就喜欢用长距离射炮打鸟,相互比较。

大多都能十中七八。

矮人族的朋友为了装作看不见你,装得可辛苦了。”

贝恩说着话拍了拍瑞里的肩膀,把手匕首插回瑞里的腰间。

“那矮人族是看见了这把匕首,那那些元素生物……”

贝恩又伸出手指把瑞里衣领间的吊坠挑了出来。

普通麻绳上吊着的,是一块不怎么圆的红色宝石。

“这是你龙叔送的。”贝恩道,“带着这个东西,别说那些元素生物,就算是飞龙,你要想的话也可以让他们带着你飞上一圈。”

“贝恩叔叔!”

“……”贝恩沉默了一下,“赤麟对我不薄,你让我偷他的东西……”

“贝恩叔叔,为了无数的黎民百姓,您就……答应了我吧!”李无虑对着贝恩深深的鞠了一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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