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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六十二)(2 / 3)

“象数派”或“义理派”,至于“六宗”的说法自然也是错误的。

《四库提要》所言的“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之说,无疑是错误的,是跟着《易传》里的错误说法而错误的。西汉京房创八卦纳甲卜筮法,是在《周易》所用那套符号后衍生为卜筮上的六十四卦符号工具上的再创造,与《周易》无关,并不是今本《周易》的学术,不应归为帝制里“易学”。而焦延寿撰《焦氏易林》是独立著书立说文章,也是用了一套卦符号而已,既不是注释今本《周易》,也不属“易学”内容,与今本《周易》没有半毛关系。所以把“京、焦,入于禨祥”而总结的“禨祥宗”(禨祥:求吉凶先兆之说)是不存在的。《周易》学术上没有这种东西,即使“象数”注释也没把今本《周易》注释成如何算卦的,只是穿凿于“象数”而同样附会出一番道理。再者“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而总结的“造化宗”说法也是错误的。北宋的陈传与邵雍之说(陈传的图式易,邵雍的图式易与传承京房卜筮术,而撰《梅花易数》)均是来自于《易系传》与《说卦传》等内容,与《周易》不想干,两人并没有注释过今本《周易》。这两人的说法归为“易学”上的“造化宗”无疑是错误的。六宗之说上的老庄宗、儒理宗说法也不正确,把王弼注释的《周易》归为“老庄宗”是错误,王弼的《周易注》是遵循《易传》里《彖》、《象》的注释原则,只是排击“汉象数”注释法,王弼的《周易》学术应是“义理派”。把宋代“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而为“儒理宗”也不正确,同属“义理派”里的重“义理”而轻象数而已,与王弼的注释没有多大区别,但却不与“象数派”相同。

最后六宗之说只乘下“占筮宗”和“史事宗”,把“《左传》所记诸占”之说,而总结为“占筮宗”也是错误的。《左传》不但记载有“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而且还记载“《周易》有之”的引用例子,而为何不说呢?说出来难到不又形成了“引用宗”吗?《左传》里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既是以六十四卦符号为卜筮工具,又是以八卦取象卜筮为内容,而错用《周易》当卜筮辞,而改造为繇题式《周易》文本的八卦取象卜筮法。《左传》只是记载了史巫错用《周易》当卜筮书之用,而并不是对《周易》的注释,《左传》更不是“易学”书籍,焉能以“《左传》所记诸占”而总结为“占筮宗”呢?况且我们看到《周易集解》里汇编汉至唐注释《周易》的“象数派”,并没有把《周易》注释成卜筮内容,“象数派”里没有“占筮宗”一说。而在“易学”上却有把《周易》注释成为“占”,唯南宋朱熹的《周易本义》一书里说法。虽朱熹的《周易本义》把《周易》文辞多注释为占卜辞,但朱熹的《周易本义》也不能称谓“象数派”里的“占筮宗”,因朱熹注释的《周易》也讲封建“义理”内容。

所谓的“史事宗”,南宋杨万里的《诚斋易传》里却有大量以历史故事去穿凿附会《周易》文辞,这种方法我们前面讲过的东汉末年“象数派”人物荀爽注释《周易》文辞已用历史故事而穿凿附会了。扬万里的“易学”也不过是个重用历史事件而穿凿附会《周易》文辞,与历史上重“象数”者比,属义理派而已。总观“易学”史上,也不过是个“象数”或“义理”注释上的取舍轻重而已。即使“象数派”也没把《周易》注释成如何占筮的,而历史上的所谓“义理派”人物却大多并不否认《周易》是卜筮之书。因《周易》学术史是个繁说复杂的过程,故无法划派而论。

如《周易集解》所汇编的汉唐注释今本《周易》者的诸家不同说法,并不分什么“象数”与“义理”。我们所看到的是所谓“象数派”注释里也有“义理”;“义理派”注释里也有“象数”,只是所用“象数”,或是“义理”孰重孰轻而已。

3、附录:

(1)附录《周易·节》历史上的三种不同文本

①《周易·节》原创文本格式

( )节,亨。

苦节,不可贞。 不出户庭,无咎;不出门庭,凶。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安节,亨。 甘节,吉,往有尚。苦节,贞凶,悔亡。

②《周易·节》春秋文本格式

()节:亨。苦节,不可贞。

()坎:不出户庭,无咎。

()屯:不出门庭,凶。

()比: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兑:安节,亨。

()临:甘节,吉,往有尚。

()中孚:苦节,贞凶,悔亡。

③今本《周易·节》内容格式

()节:亨,苦节,不可贞。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九二:不出门庭,凶。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六四:安节,亨。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2)附录《周易·节》原创文章译解

(原文)

( )节,亨。

苦节,不可贞。 不出户庭,无咎;不出门庭,凶。不节若,则嗟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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