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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六十四)(2 / 4)

是义理,又是以义理释《周易》的文章。但那些文章是用“象”或者“爻位”、“阴阳”、“刚柔”之说来阐发《周易》的义理。就连汉朝被公认的一些“象数派”易学者,从他们的“象数”易学里看,有不少是以“象数”来探究世界道理的,而初衷并不是去阐述筮卜人事吉凶的,哪是否属于义理派呢?把王弼说成是义理派的始祖,他并没有抛开“象数”而创出什么纯义理释《易》的范式。从“易学”史而看,所谓的义理派里有“象数”,“象数”派里有义理。没有纯义理派之说,纯义理不杂象数而解释《周易》,在后封建时代不可能诞生。

王弼实属重义理,而轻象数。王弼是把《周易》视为义理一书去注释。

那么我们看王弼是如何注释《周易》的。

我们且看王弼对《周易·乾》所作的注:

“(乾)乾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王注)“《文言》备矣。”

(乾文)“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王注)“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乾文)“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王注)“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上不在天,来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也。纯修下道,则居上之德废,纯修上道,则处下之礼旷。故‘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虽危而劳,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于上

。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于咎也。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

(乾文):“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王注):“去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乾道革之时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刚之险,而无定位所处,斯诚进退无常之时也。近乎尊位,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用心存公,进不在私,疑以为虑,不谬于果,故‘无咎’也。”

(乾文):“九五,飞龙在无,利见大人。”

(王注):“不行不跃而在乎天,非飞而何?故曰‘飞龙’也。龙德在天,则在人之路亭也。夫位以德兴,德从位叙,以至德而处盛位,万物之睹,不亦宜乎?”

(乾文)“上九,亢龙有悔。”

(无注)

(乾文)“用九,见群龙首,吉。”

(王注)“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侫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

从王弼对《周易》“乾”文的注释来看,即有象数学里的“爻位”、“爻数”、“卦体”来阐述《周易》文辞的义理(当然王弼无法知道原初《周易》又是如何被篡改成“卦爻式”《周易》的历史过程)。

这是什么义理呢?自然是儒家的道德政治学说,又结合先秦“易学”上的《象传》与《文言传》释“乾文”的思想宗旨,而进一步阐述儒家的道德政治观。

从王弼对《周易·乾》文辞的注释来看,王弼对每句文辞的注释基本按照《象传》与《文言传》里学理宗旨。王弼注释《周易》,没有背离《象传》的宗旨。

在对《乾》的注释,王弼没有对所谓的卦辞和第一爻辞做注,而是以“《文言》备矣”之说,那是保留《文言》的说法,自己就不在说了。

对今本《乾》里的第二爻辞“见龙在田,利见大人”的注是按《象》里讲的“德普施也”四字进一步的阐发。可以说《小象文》成为王弼注释《周易》文辞的纲要,是在《小象文》的思想宗旨上对《周易》文辞进一步的阐发。在阐发的过程中又结合了“象数”说,如对此句注,从《小象文》的“德普施也”,引出“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这即按《小象文》的思想宗旨,又从爻位之说引申到君德之说上来。

而王弼的“居中不偏”、“君之德也”,又是从《文言》里转述过来的话。《文言》里说:“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中正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闭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可以说王弼把《象传》与《文言传》释《周易·乾》的内容,换个说法就成了自己论《周易》的文章了,只是又增加了象数的说法来。

如本句里的“虽非君位”,这是象数的爻位说。而本句注里的“初”、“三”、“四”、“二、五焉”是“象数”学里的爻数说。王弼虽然运用了“象数”里“爻位”之说,但没有消弱儒家的思想宗旨,没有背离《象》与《文言》里所释《周易》阐发出的义理思想,是保持高度的一致,总之不是讲述筮法的。

再如,王弼对今本《周易·乾》里所谓第三爻辞“君子终日乾乾,夕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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