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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源流考》(二十七)(2 / 4)

乾宫卦的统领者,“乾”卦五行为“金”,“金”也就成了是乾宫的五行之属。凡占出乾宫卦来,五行皆属金,这叫八宫的本位五行。若算卦时,本位卦五行代表自己(我),来与卦里的六爻五行发生生克,就产生出“六亲”关系来。因为每卦纳甲后,卦里的六爻五行已是固定不变了。可通过生克口诀安出“六亲”来。“乾”卦本卦五行属金,“金”就与乾卦里六爻地支五行产生生克,就出现了“六亲”。

如《乾》卦初爻地支是“子”,子的五行为水。“乾”的本宫五行是“金”,金是生水的。有口诀“我生者为子孙”(《京氏易传》里说“水配位为福德”,福德就是子孙),所以乾卦初爻的“六亲”就是“子孙”。

《乾》卦二爻纳进的地支是“寅”。“寅”的五行为木,木被金克,即五行相克是金克木。本宫五行金与寅木产生相克,口诀是“我克者为妻财”(《京氏易传》里说“木入金乡居宝贝”,宝贝就是财。妻子在古代也看做是财,因妻妾可以买卖)。

《乾》卦里的第三爻纳支后是辰,辰的五行是土,土能生金。《京氏易传》里说“土临内象为父母”,即后来的口诀是“生我者为父母”。所以乾卦里的第三爻是父母爻。

《乾》卦四爻纳支是“午”,午的五行为“火”。《京氏易传》里说“火来四上嫌相敌”。“敌”就是“克”,或称“胜”(《京房易传》里此句后面有注,“壬午火,是乾之官鬼”。这是三国时陆绩所注)。四爻上的纳支五行为火,火能克金。现在算卦上的口诀是“克我者为官鬼”,“乾”卦四爻就是官鬼爻。

《乾》卦的五爻纳支是“申”,“申”的五行为金,与本宫五行金相同。《京氏易传》里说:“金见金为同气”。“同气”即为同胞兄弟姐妹。后有口诀为“同我者为兄弟”。

《乾》卦的上爻纳支为“戌”,戌的五行为“土”。土能生金,同是父母爻。

八卦纳甲后,有了本宫五行,也有了每卦爻里的地支五行,相互产生生克,“六亲”现象就出来了。八卦纳甲后,六十四卦里的六亲关系也就固定不变了,如上面的“乾宫八个卦”的纳甲六亲模式是固定不变的。

现在的算卦先生若不会纳甲与安六亲,即可列写一张固定的六十四卦纳甲卦表就可以了。若起出一卦,查看一下卦表就可以断卦了。若问卦者是求问财气如何,算卦先生就看卦里的财爻了。不过又有一套断法,要通过占卦时的日子里的五行,以及当月的五行,还要结合有变卦的要看变卦五行,还有“世应”以及后来产生的“六兽”之说等等。总之没有一定之规,都不过是想象出的东西,即认为有可类比之处的东西,都可以增添到八卦算卦术里,而大框架则是京房的八卦纳甲基础。???

至于“飞伏”,因八宫六十四卦,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卦“六亲”具全。而剩下来的卦不是缺一,就是缺二亲。这就产生“飞伏”之说,“飞伏”就是借“六亲”。“飞”意为显,“伏”意为隐。京房所创的“飞伏”与今天的占卦借用神(飞伏)有所不同。今天如占出某一卦,所问之事,如问财,可卦中设有出现财爻。这就叫用神不上卦,就要借“用神”,要从本宫卦里有财爻的卦中借来,这是一种解决断卦的方法而已。

京房的飞伏之类不一,有卦之飞伏,也有爻之飞伏。总之是为了解决纳甲后卦中出现的六亲不全这一问题。这里也没必要详说其“飞伏”内容,因为那都是无稽之谈的东西。

可以看出京房把干支,五行,六亲这种自然与社会现象,再配以星宿,建侯,卦气,天学与神学,一古脑的纳入八卦占测术里,想把天道与人道钩连在一起,建立起一套宠杂的一种筮法,从其筮法里妄想推演出“天机”,即人间的福祸吉凶,也包括天地自然上运行的变化"先知"。但京房还没来得及理论与实践上的完善,本人而被“弃市”(被杀)。而他创立的这一套八卦纳甲筮法却被后人,一代一代的传承下来,并切不断的丰富其内容,越来越变成一门神秘莫测的算卦上不成学问的学问了。

京房的八卦纳甲筮术是建立在一种对自然与社会现象抽象化上的模拟方式。人事虽受自然社会的影响,人事的发生与自然社会分不开。但通过模拟的一套筮法,想推知人事未来的吉凶结果,是背离了真实的自然与社会环境,成为虚妄的东西,如何能达到真实目标的结果呢?人事吉凶即非通过五行(本身“五行”只是一种抽象的学说)而左右,也非通过八卦里的卦象阴阳强弱,即生克来影响到人事的头上,这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人就是人,木就是木。况且客观世界也不是五行所构成,所支配。从自然里的现象抽象出的五行学说,即非科学理论,也不能套到人的命运福祸上类比推理。古人认为筮法能知人事吉凶,是一种万物有灵的孑遗,所相信的是一种神谕,实是巫术的思维。现在若还认为“八卦”能推断人事吉凶,那就太不可思意了。要么是愚味无知,要么就是别有用心。

古人眼里,把八卦纳甲筮法看作是能窥视“天机”的不二法宝,这与古代人对世界认识有关,即没有科学的认识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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