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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源流考》(二十五)(2 / 4)

而《管子·五行》篇中又有这样的说法“五声既调,然后作五行,以正天时,五官以正人位,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日至,睹甲子,木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丙子,火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戊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庚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壬子,水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这是一年内每一五行主72日的说法。《管子》与《吕氏春秋》都是战国末期的书籍(《礼记》里的说法与《吕氏春秋》里的五行配时序相同)。那么先秦时期对五行中的土配时空就出现了两种说法,一是“土”配季夏之月末,这是《吕氏春秋》“十二纪”里的说法。而《管子》一书里出现了两种说法,即矛盾的说法。即在夏时里说“中央曰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这加在夏三月里,以阐述了“曰阴,曰阳,阳生火,以丙丁之日发五政”。说明夏季三个月份是“火”五行主令。以丙丁为纪。可又加在中间说了“土”“实辅四时”。这“土德实辅四时出入”并不明晰,还不能认为是“土”五行主令四季末的概念。并切在“五行”篇中已把“土”与它金、木、水、火五行平分到一年内,各主72日的说法。所以先秦“土”主时节只有两种说法即主季夏(农历六月)末说与主七十二日说。而到西汉前期的两部重要书籍《淮南子》与《春秋繁露》对先秦五行中的“配”时空的两种说法全部的继承了下来。如《淮南子·天文训》中说:“壬午冬至,甲子受制,木用事,火烟青七十二日。丙子受制,火用事,火烟赤七十二日。戊子受制,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庚子受制,金用事,火烟白七十二日。壬子受制,水用事,火烟墨七十二日而发终,庚子受制。”又说:“东方木也,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其曰甲乙。南方火也,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其曰丙丁。中央土地,执绳而制四方,其神为镇星,其曰戊巳。西方金也,执矩而治秋,其神为太白,其曰庚辛。北方水也,执权而治冬,其神为辰星,其曰壬癸。”

这是《天文训》篇中先说“土执绳而制四方”后,又说“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而《天文训》篇里又说:“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己午,火也。戊巳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子生母曰义,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专,母胜子曰制,子胜母曰困。”

这里说的“四季土也”与“七十二日”说,还没有明晰出一年的具体时节里。???

《淮南子·时则训》中对五行中的“土”,按排为季夏之月,即农历的六月。这就出现了三种说法,一是:“戌巳四季,土也。”二是:“土用事,火烟黄二十七日。”三是:“季夏之月,其位中央,盛德在土”。一本书中,出现了三种说法,可是汇集了众家之说。

到《春秋繁露》一书时也是两种说法,《春秋繁露·五行对》里说:“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里又说:“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土居中央,为之天润。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故五行而四时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虽各职,不因土,方不立,若酸咸辛苦之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

《春秋繁露·治水五行》里对五行的说法:“日冬至,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气燥浊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气惨阳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气湿浊而黄;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气惨淡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气清寒而黑。七十二日,复得木,木用事,则行柔,惠,挺群禁”。

这说法是“土”排在“火夏”,“金秋”之间的七十二日为主令。岂不与曾说过的“土为季夏”相矛盾吗?总之,《淮南子》与《春秋繁露》里的五行配四季是继承了战国晚期里的说法。而对“土”主时节,即主季夏(农历六月),又主一年内的五等份之一(七十二日)。

但到董仲舒的《春秋繁露》里已将“土”之贵凸显了出来,为后来把“土”安排到四季末打下了基础。

而《易传·说卦》里的五行与方位配八卦之说:“乾为金,坤为地,巽为木,坎为水,离为火。震东方,巽东南,离南方,乾西北,坎北方,艮东北”。

但五行,方位在“八卦”里的配置,还没有捋顺。

五行配时空的观念正如一学者的说法:“我们自祖宗以来栖息的这块北温带地区,春天多东风,草木复苏,万象更新,给人以‘木’和‘青’的感觉,夏天多南风,烈日炎炎,昼长夜短,给人以‘火’和‘赤’的感觉,秋天多西风,草木凋零,天高气爽,给人以‘金’和‘白’的感觉;冬天多北风,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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