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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五十五)(2 / 4)

狂,为凶为殃,皆时不可用而用之也。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九二者,阳之见也,于律,为太蔟。于厯,为建寅之月。阳气蔟达发,而在田,万物忻忻生,意昭苏,故曰见龙在田,其言利见大人者何?通之于人也,君子修徳行义,始闻于人,人莫不悦,莫不归焉。虽未有功善之端也,治之本也,故曰利见大人。

九三: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无咎。

九三,阳之进也。于律,为姑洗。于厯,为建辰之月。万物毕生,而趋于繁茂之时也,故君子进徳修业自强不息也,其言:夕惕若厉,无咎者何?圣人为之戒也,九三在下体之上,居上体之下,勤则进乎上,怠则退乎下,故夕惕若厉,然后得无咎也。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九四,阳之盛也,于律,为蕤賔;于□,为建午之月。万物诚茂矣,而未及于大,成徳业,诚盛矣。而未至于夫亨,安居则不能欲进,而自疑。故跃以试之也,夫言在渊,无咎者何?失于进,不若失于止之愈也。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九五阳之成也,于律,为夷则。于厯,为建申之月。黍稷既实功徳成矣,徳业普施,大人亨矣。万物熙熙道力行矣,故曰”利见大人”。

上九:亢龙有悔。

干上九,或曰物之盛则,蕤賔不若林钟也,物之成则夷,则不若仲吕也。举其微,而舍其彰,何也?曰君倡而臣和,阳生而隂成,故阴者佐阳,而代有终也。阳者倡阴,而尸其功也,是君臣之道也,又何疑矣。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龙者神兽,能隠能见,有变化之象,阳气能生能成,圣贤能出能处。故《易》皆谓之龙,惟圣知圣,惟贤知贤,圣贤见己之类,当推而下之,勿为之首,为之首则亢矣。”

《温公易说》是司马光的易学著作。上面的”干”,是古时”干”与”乾”通用。司马光对《周易·乾》的注释有点”汉象数易”的说法,即偏重于象数说理。总离不开阴阳、月建,气,去说《乾》的卦爻辞。但也不杂筮说,没有像孔颖达把《周易》卦爻辞解释成有占的功能。司马光虽然不杂筮说,但加杂的是象数而串起卦爻辞,所阐述出一番圣德道理。

四、《东坡易传》

“乾上

乾下

“乾”: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乾”之所以取于“龙”者,以其能飞能潜也。飞者其正也,不能其正而能潜,非天下之至健,其孰能之?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飞者,龙之正行也;天者,龙之正处也。见其在田,明其可安而非正也。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九三,非龙德欤?曰:否。进乎龙矣。此上下之际、祸福之交、成败之决也。徒曰龙者不足以尽之,故曰君子。夫初之可以能潜,二之所以能见,四之所以能跃,五之所以能飞,皆有待于三焉。甚矣三之能处也!使三之不能处此,则“乾”丧其所以为“乾”矣。天下莫大之福、不测之祸,皆萃于我而求决焉。其济、不济,间不容发。是以“终日乾乾”,至于夕犹“惕”然,虽危而无咎也。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下之上,上之下,其为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者,均也。而至于九四,独“跃”而不“惕”者,何哉?曰:九四,既进而不可复返者也。退则入于祸,故教之“跃”。其所以异于五者,犹有疑而已。三与四皆祸福杂,故有以处之,然后无咎。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今之飞者,夕之潜者也,而谁?非“大人”欤?曰“见大人者”,皆将有求也。惟其处安居正,而后可以求得。九二者,龙之安;九五者,龙之正也。

上九:亢龙,有悔。

夫处此者,岂无无悔之道哉?故言“有”者,皆非必然者也。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见群龙”,明六爻皆然也。蔡墨云:其“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龙飞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古之论卦者以不变,论爻者以变。“姤”者,初九之变也;“同人”者,九二之变也;“大有”者,九五之变也;“夬”者,上九之变也;各执其一,而“坤”则六爻皆变。吾是以知用九之通六爻也,用六亦然。”

《东坡易传》是苏轼的易学著作,严格说是其父及和他弟三人完成此书。即书为苏氏父子三人所著,成于苏轼之手。苏轼易学与所谓易理派上与他人释《周易》也没多大区别。也有爻位、取象说。更是用卦爻变说理,无疑这说法则是属象数里的东西。特别是所引用《左传》里的说法,即“见群龙”,明六爻皆然也。蔡墨云:其“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龙飞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古之论卦者以不变,论爻者以变。“姤”者,初九之变也;“同人”者,九二之变也;“大有”者,九五之变也;“夬”者,上九之变也;各执其一,而“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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