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位不当也。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上九:何校灭耳,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通过以上三篇《小象》释《周易》文的举例来看,除了《小象》文里少量的句子给于原意疏解的明朗化外,大部分是以“道”、“位”、“志”可行于否的说法。故并不能通过《小象》文的释解而看懂《周易》文章的实质内涵,但非常明确的是,这《小象》文一看就知是讲义理的,与占筮不沾边,哪里是讲如何占筮的呢?
从以上《易传》里的“大象”、“彖”、“小象”文来看,都是从“德义”出发而释《周易》,是讲义理的,而非是讲筮卜的。也并不是这些《易传》文章一点一滴的在改造《周易》性质过程,反而更看清了《周易》的哲学性质,使人逐步明确其哲学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