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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三十一)(1 / 4)

卷一:正本清源话《周易》

第五章《周易》卜筮说

第一讲:《周易》能不能卜筮?历史上史巫又是如何用《周易》卜筮的?

(兼论传统“八卦”筮术的揭示与批判)

第五节:(续)简要说明《左传》中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十一个筮例的筮法

8《召公五年》:“初,穆飞之生也,庄权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

此筮例中的《谦》是春秋《周易》文本中《明夷》里排第一的繇称。而此例中主要是以《明夷》和《谦》的画符号的八卦取象,又结合筮出的变繇之辞,即《明夷》卦里的第一繇辞来类比、附命、联想所问事项的吉凶。

9《昭公七年》:“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

这一筮例里孔成子和史朝想废长立幼,又是托梦,又是卜筮,只不过是找借口罢了。

总之,占卜是个借口。以《周易》里的文辞,来附会所问的人事吉凶,无疑形同于胡说八道而已。

10《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此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此例中的“《坤》之《比》”。《比》则是春秋《周易》文本中《坤》里的第五繇称。而此卦例中:“《坤》之《比》:曰:‘黄裳元吉’”,正是春秋《周易》文本里《坤》卦中排第五的繇辞。即“黄裳元吉”。而今本《周易》“坤”卦中的第五爻辞,一样是“黄裳元吉”,只是以“六五”为爻题。

此例占筮出《坤》卦里的这一繇辞,就以此来断吉凶。南蒯通过得出的“黄裳元吉”,就认为自己所想干的事情,也就大吉大利了。而子服惠伯则不那么认为。子服惠伯却有另一凡的认识来解读《周易》,认为“易不可占险”。即认为有德行者可占,而无德行者,就是占出的是吉卦,也不会是吉的结果。

⑾《左传·哀公九年》里记载的一卜一筮案例:“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它。’

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我们把这一段内容译成今文来读一读:

“晋国的赵鞅为救郑国而问卜,得到水流向火的兆示。这占卜者是史赵、史墨与史龟三人。

史龟说:‘这叫做阳气下沉,可以发兵。利以攻打姜氏,不利攻打子商。攻打齐国则可以,攻打宋国就不吉利。’

史墨说:‘盈,是水泊名称,子,是水的方位。名称方位相当,不能触犯。炎帝是火师,姜姓是他的后代。水能胜火,攻打姜姓就可以。’

史赵说:‘这兆示叫做河水溉满,不能游泳,郑国正有罪,不能救。救援郑国就不吉利,其它事情就不知道了。’

阳虎用《周易》筮之,得到《泰》之《需》,而说道:‘宋国正在吉利的时候,不能与他为敌。微子启,是帝乙的大儿子。宋国和郑国是舅舅与外甥的关系,福祉是爵禄,如果帝乙的大儿子嫁女儿,而又有吉利的爵禄,我们哪里能够吉利呢?’于是晋国就不出兵救援郑国。”

《左传》里记述的这一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是发生在春秋末年。其背景是,赵鞅(即赵简子),春秋末年晋国的卿,后在晋卿内部争斗中,逐步掌握权力,奠定了以后建立赵国的基础。哀公九年(公元前481年,第二年进入历史上划分的战国的时间段)是春秋与战国交替时期。诸侯国间已然是战争不断,这年齐国要攻打鲁国,春上齐国派人到吴国辞谢出兵,而吴国并没有马上出兵。这时郑国有一位宠臣要求取得封地,可是已没有地方可以分封给他。这位宠臣提出了一个方案,取之于外国,郑国国君就答应了这一主张。所以郑国出兵包围了宋国,目的是要掠夺土地。郑宋两国开战,但郑国却吃了败仗。到夏季,楚国出兵进攻陈国,宋国又出兵攻打郑国。到了秋季吴国为了防御楚国的进攻构筑城防。这时晋国的赵鞅,也想参加到战争的行列之中,想出兵救援郑国。在出兵救郑一事上,先用占筮来看神示出兵的吉凶。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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